关于发展法务会计教育的思考

2008-12-29 00:00:00孙玉静
会计之友 2008年27期


  [摘要]法务会计是为适应日趋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法制制度而产生的一个会计新领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经济发展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结合目前我国法务会计教育的现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促进法务会计教育的发展,尽快培养既精通会计又熟知法律的合格的、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才。
  [关键词]法务会计;教育比较;建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法务会计这一新兴领域近几年在国际上发展相当快。市场经济对于法务会计的需求日趋强烈;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各类涉及复杂财务会计问题的经济案件大量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法律从业人员和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范围,致使许多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这表明了我国经济和法律环境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日趋强烈,因此尽快发展我国的法务会计教育势在必行。
  
  一、国内外法务会计教育的比较
  
  法务会计始于西方,最近二三十年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近年来,各国政治经济领域中的舞弊和腐败现象,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复杂程度上发展都很快,对企业、政府及非营利性组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深远的,这更加速了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促进了法务会计教育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早在二三十年前已开始了法务会计的教育。目前在美国至少有20至30所大学提供法务会计课程;在加拿大开展了“法务会计考证”培训及面向特许会计师的继续教育。世界上许多国际事务所、会计和管理咨询公司致力于培养法务会计人员,开展法务会计服务。现在有关法务会计职业教育培训在国际上已形成一种趋势。法务会计教育无论是学历教育还是职业培训都领先于我国。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才引进“法务会计”这个专业名词,最近几年才有学者开始关注法务会计,有关法务会计的研究也是近几年兴起的,从整体上看我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我国虽然对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法务会计理论认识和实践积累上均有很大的差距。2007年11月,在浙江财经大学召开了法务会计理论研讨会,积极推动了法务会计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将会出现大量的会计、审计、咨询、鉴定、诉讼、侦察等业务,而我国本土的大多数会计事务所还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人员和机构,这表明在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量是很大的。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专业教育,例如,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法务会计教育起步晚,起点低,规模小,远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
  在法务会计教育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务会计的认识还有很多模糊和不足之处;教学机制障碍;法务会计教学人才匮乏;缺乏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及相关专业技术标准等。面对如此现状,我国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发展法务会计教育,尽快培养法务会计人才,促进我国法务会计业务的开展。以满足市场经济对于法务会计的需求。
  
  二、发展法务会计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任何学科的教育都离不开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与探索,法务会计教育亦是如此。法务会计不是会计学与法学的简单相加。在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中。应加强会计学界与法学界专家的联系与沟通,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探讨如何发展法务会计行业,法务会计的目标、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等法务会计理论,形成统一的认识,构建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为法务会计教育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并推动我国法务会计实践的发展。
  
  (二)法务会计教育的学制和学历问题
  法务会计教育培养的是既精通会计又熟知法律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在进行相关教育时,必须注重学科的综合性,例如:在会计知识方面,应当注重增强对复杂会计事务的判断能力;在调查技术方面,应当加强对违法舞弊行为的调查取证能力的培养;此外,还必须注意法律知识及计算机运用能力的培养等。所以说法务会计教育过程必须要有足够的学习时间让学生去积累有关会计、法律方面的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在实践工作中作出正确的判断,以达到法务会计师职业判断的要求。因此,法务会计教育在学制上应至少为4年,学历最低为本科层次。具体可以借鉴医科学制设置。在高等院校可以开展不同学历层次的教学,如本科、硕士及博士等,根据各层次教学要求及特点,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
  笔者认为法务会计教育不是所有类型的高等教育院校都可以开办的,以当前职业教育的现状来看不适合法务会计教育的开展。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一线工作人才,就其学制而言,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为三年,在三年的时间内系统地学习与掌握法务会计专业所需要的知识是很困难的,达不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三)积极探索法务会计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
  法务会计教育以培养符合法务会计职业资格的人才为目标。开展法务会计教学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考虑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需要,转变思想,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研究适合法务会计教育的教学模式。根据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选择教学模式。设置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安排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真正做到与社会接轨,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探索符合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例如可以利用真实的案例进行模拟法庭;与社会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社会实践活动;采用案例追踪剖析等形式。
  
  (四)合理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及课程,完善学科体系
  法务会计人员是综合性、复合性、跨学科的专业人才,其人才培养应在教学实力较强的财经或政法类院校进行。高校应根据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不同教学层次,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培养目标。从职业要求入手,结合我国会计教育现状对我国传统会计学专业进行改革,在条件适合的普通高校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或者在会计专业下增设专业方向,还可以在开设会计专业、经济法专业及其他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采取功读双学位、双学历的培养模式。也可以通过院校联合(例如法学院与会计学院联合)共同开展法务会计教育,这样可以优化教育资源,走相互借鉴学习,共同培养人才的道路。
  在课程设置上,应根据法务会计教育具有跨学科教育的特点,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置课程。应开设的课程主要有:会计基础理论与实务、法务会计、审计、法学理论、经济法、税法、商业欺诈与查处、财务舞弊查处、税收调查等课程。
  
  (五)加快师资队伍培养
  法务会计教育的开展需要既熟悉法学又熟悉会计学的复合型师资队伍,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培养合格、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才的保障。目前我国法务会计教师资源紧缺,如何加强法务会计师资队伍的培养是法务会计教育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法务会计教师的培养可以借鉴国外大学教授与相关部门科研人员联合带研究生的做法,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务会计教师,培养的对象可以在现有高等院校的会计或法律专业骨干教师中选择,他们既具有会计或法学方面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有一定的教学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