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心理现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微观路径探析

2008-12-29 00:00:00欧贤才
人文杂志 2008年2期


  内容提要:和谐社会不仅是一种物理现实,同时还是个体对社会现实进行心理表征之后所获得的一种心理现实。和谐社会建设不能仅仅从物理现实出发,还要重视构建个体内在的心理现实。和谐心理现实包括和谐认知与和谐情感。和谐社会的心理现实性和主观建构性强调,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公共政策要坚持人本主义的导向以及重视自下而上的微观建构路径。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和谐心理 心理表征 心理现实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8)02-0187-03
  
  从认识论上来看,可以这样认为,存在于人类当前意识活动之外的内容就是物理世界的内容——物理现实(客观现实),而存在于人类当前的意识活动之中的内容则是现象世界的内容——心理现实(主观现实)。物理现实依靠物理特性和物理规律而独立存在,它脱离于人的认识活动;心理现实来自于人的感官所获得的经验,它是人脑对外部世界及人自身的一种能动反映(心理表征),是信息在人的意识中存在和表现的方式和样态。对应于对物理现实和心理现实的划分,我们可以把和谐社会的内容划分为两种存在样态:和谐物理现实与和谐心理现实。第一种秩序存在于人的头脑之外,它是社会系统各要素之间有序运行的状态,一种个体外部的物理现实;第二种秩序存在于人的头脑中,它是人脑关于第一种秩序的一种积极、稳定和协调的认识和体验,一种个体内在的心理现实。所以,和谐社会是物理现实和心理现实的统一体。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物理系统的有序运行状态,同时也是人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情感体验而主观建构起来的一种和谐心理。
  目前有关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从政治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角度来研究的,其研究的对象主要基于宏观的社会物理现实,而很少有人从现象学和个体心理学的角度研究和谐社会的心理表征问题。但是,和谐不仅与外部客观现实有关,还与内部心理现实有关。和谐与否往往是一种社会心理感受,而不是一个绝对量化的客观现实。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和谐社会的心理表征,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新指导。由于心理活动的个体性和主观性,不同的个体对相同的物理现实具有不同的心理表征,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心理现实,因而,和谐心理现实在个体层次上具有主观建构性。和谐心理现实的建构性表现在:首先,不同的人对社会和谐秩序的认识、要求和评价存在差异;其次,个体对和谐社会秩序的认识和体验并不完全取决于外部物理秩序,而是要受到内部心理因素如认知、情感以及人格等方面的影响。可以说,和谐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的主观体验。“从心理学上说,和谐实际上就是一种内在心理上的平衡和认可。”(注:李述章:《构建公民与政府的和谐心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