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看世界

2008-12-19 05:28车红梅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08年12期
关键词:傻眼陈先生傻子

余华的短篇小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用朴实简练的语言,冷峻地勾勒出人世间的丑态:傻子“我”是镇上人的笑料,“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可是我一到街上,我的名字比谁都多,他们想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只有药店的陈先生知道我的名字,大家以取笑我为乐,甚至强行给我配上女人——一条流浪的狗。或许是出于对狗的同情,或许是无思维的顺从,或许是难耐的寂寞,“我”把狗带回了家,并和狗相依为命。狗养肥了,众人惦记吃狗肉,在打狗的过程中,无路可逃的狗钻到床下不肯出来,于是想到要“我”帮忙,我不答应。大家无计可施时,向来受“我”尊敬的陈先生跳了出来怂恿许阿三叫“我”“来发”,可怜的傻子听到只有被心爱的父亲和敬爱的陈先生叫过的名字,一时激动“出卖”了自己的狗。狗被杀了,傻子痛苦不已抛弃了自己的名字。故事是围绕一个“白痴”和一条狗进行的。此篇文章的语言很简单,一遍一遍地重复,看似叙述也有些无条理,但蕴含作者自己想要表达的深层的东西。

余华把主人公设计成傻子。作品正是借傻子的视角,采用第一人称内心独白的叙述方式来讲述“我”的故事。这种幽婉哀伤的语调贯穿小说始终。叙事全凭自己的感觉和粗浅的印象,按照傻子的思维作家采用了重复叙事、对白叙事的手法。重复和对白都是小说叙事的重要手段,也是写作上的一种策略,是一种美学意义上的修辞手段,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作者的世界观。细微处的重复都蕴含着作家独特的思想。沿袭了《许三观卖血记》的叙事方式——重复叙事、对白叙事,给作品带来一种简洁有力的表现效果,对白叙述呈现出叙事事件本身,并推动叙述情节的发展。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采用叙述重复,这完全符合傻子的思维方式:絮叨而迟缓。重复主要是对同一事件的重复性叙述,打破小说叙事惯例,给读者某种震撼,目的是获得某种特殊的效果。作品中最明显的是,围绕“名字”这一问题的重复:“陈先生说到我有自己的名字,我叫来发时,我心里就会一跳。”“只有陈先生还叫我来发,每次见到陈先生,听到他叫我的名字,我心里就是一跳。”“我心里听到陈先生说我叫来发,我心里突然一跳。”“来发……我心里咚咚跳了起来,许阿三搂着我往他家里走。”“来发,你我是老朋友了……来发,去把狗叫出来……来发,你只要到床边上……来发,你只要轻轻叫一声……来发,你只要‘喂的叫上一声……来发,就看你了。”通过重复叙述事件来推动情节的发展。矛盾冲突推进情节,展示人物性格,通过重复节省笔墨,加快叙事节奏。我对于父亲的记忆以及我从前的经历只是通过重复叙述来传达的:我想起来我爹还活着的时候,常常坐在门槛上叫我:“来发,把茶壶给我端过来……来发,你今年五岁啦……来发,这是我给你的书包……来发,你都十岁了,还他妈的念一年级……来发,你别念书啦,就跟着爹去挑煤吧……来发,再过几年,你的力气就赶上我啦……来发,你爹快要死了,我快要死了,医生说我肺里长出了瘤子……来发,你别哭,来发,我死了以后你就没爹没妈了……来发,来,发,来,来,发……”“来发,你是个傻子,你念了三年书,还认不出一个字来。来发,这也不能怪你,要怪你妈,你妈生你的时候,把你的脑袋挤坏了。来发,也不能怪你妈,你脑袋太大,把你妈撑死啦……”这种重复具有独特的审美内涵:一方面,这是叙事者心灵震颤的余音,名字只有在唯一的亲人——父亲那儿反复被呼唤着;另一方面,散乱无序而又少得可怜的生活记忆在傻子那儿因此而凝聚起来,形成一种叙述的脉络。“我让来发将父亲三十年间对他说的话在一个句子里完成。一个一百多字的句子一下子把几十年的时间打发走了。这是我写作最得意的时候。人的记忆就是这样,我父亲在三十年间对我说的不同的话,我可以在一分钟里集中起来。”①来发生活在一个小镇上,妈妈生他时难产死去了。他从小就弱智,念了三年书,还认不出一个字来。后来他就退学帮父亲给人家挑煤。到20多岁时,父亲因肺癌撒手人寰,来发成了孤儿,靠给镇上的人家送煤为生。后来有人告诉“来发,你爹死啦……来发,你来摸摸,你爹的身体硬邦邦的……来发,你来看看,你爹的眼睛瞪着你呢……”证实傻子是一个孤儿了。他再也享受不到现实生活中人性的温暖。余华在作品中反复运用重复的手法,将带有承认特征的完整叙述改为带有傻子思维特征的重复叙事艺术,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他常常采用几乎不加变化的看似简单的重复叙事,达到了一种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最大限度地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他对句子的穿透力达到了惊人的程度,以至于现实仅仅存在于句子的力量抵达的空间,含混却又精确,模糊却又透明,余华为此沉醉不已。”②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所采用的重复的叙事手法一直在作品中持续使用。来发的爹死后,全镇上的人都取笑他,争着当他的爹,老的一茬“爹”死去后,新的一茬“爹”又来取笑他。除了药铺子里的陈先生,没有人记得来发的名字,大家觉得来发不需要名字,只是一个供大家取笑的傻子。对于狗的叙述也是通过翘鼻子许阿三们一见到我就不怀好意地重复:“喂,你的女人呢……你的女人掉到粪坑里去啦……喂,你的女人正叉着腿撒尿……喂,你女人吃了我家的肉……喂,你女人像怀上了……”如此简短的话语重复蕴含着人们的丑恶心态,对一个傻子的极尽欺凌和欺凌后的快慰,而傻子的记忆是不完全清晰的,省略号有意留下一种动态的回荡。

复沓是通过近似事物稍有变化的重复出现,使得诗行平稳地延续和推进,从而造成一种事件上的延宕感觉复沓法:

他们说:“这傻子在说什么?”

他们说:“他说还没有下雪。”

他们说:“没有下雪是什么意思?”

他们说:“不知道,知道的话,我也是傻子了。”

四个“他们说”的叙述变得不呆板,具有音乐的跳跃性,形成某种内在的运动节律,借重复增强文本的容量,表现出作者特有的意味,傻子诸多记忆中尤为清晰的是“他们说”,他们并没有给傻子说话的机会。“他们说”每一次出现都在语义上达到一次增值,情感也随之一次比一次更加强烈,像滚雪球似的堆积最后直抵叙述的核心,采用多次重复的节拍,使得小说极富音乐性,“我的工作就是让现代叙述中的技巧,来帮助我达到写实的辉煌。当我写短篇小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时,我感到自己有希望了”。作品中的对白叙事与重复叙述是密不可分的,它是在重复中运用朴素的口语,简洁的结构,创造了作品丰厚的内涵。小说中是这样描写“我”与陈先生之间对话的:陈先生说:“你知道自己叫来发吗?”我说:“知道。”陈先生说“你叫一遍给我听听?”我就轻声叫道:“来发。”陈先生哈哈大笑了,我也张着嘴笑出了声音,陈先生笑了一会后对我说:“来发,从今往后,别人不叫你来发,你就不要答应,听懂了没有?”我笑着对陈先生说:“听懂了。”陈先生点点头,看着我叫道:“陈先生。”我赶紧答应:“哎!”陈先生说:“我叫我自己,你答应什么?”我没想到陈先生是在叫自己,就笑了起来,陈先生摇了摇头,对我说:“看来你还是个傻子。”对白叙事重复,简朴自然地写出了傻子的精神世界,尽管是一个傻子,潜意识渴望得到尊重,包含作家对人的现实生存的关注,对个体的尊重。看似懵懂的人物和他飘忽的感觉,使读者感到压抑与憋闷。重复形成音乐的旋律,米兰·昆德拉主张小说中思考的段落不断变成一种歌。余华在叙事上非常自觉地运用重复手法。他曾经说过:《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与《许三观卖血记》中出现的一些重复,应该说是音乐交给他的,是作者对现实问题的深邃思考,这种重复叙事看似非常简单,实际上意蕴丰厚。余华在作品中注重对响声的描写很典型的《许三观卖血记》中就有九处对于吃的响声的描写。而《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关于笑的描写也多次运用声音描述“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高兴,他们笑得就像锋利的芦苇那样倒来倒去”,“他们的嘴张得更大了,笑得比打铁的声音还响”。“他们哄哄地笑起来”“他蹲下去又吱吱地笑了,笑得就像是知了在叫唤”,“《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人性之恶突出地体现在一个“笑”字上……有时它可能会成为一种最可怕、最狠毒的部件刀光剑影的杀人武器”④。同时傻子的思维和心态完全体现出来:面对着无数次的欺凌,他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只听到笑声,作为唯一的一种收获。

余华选择傻子视角是有多重意旨的。首先作家喜欢选择傻子的视角作为叙事的角度,来揭示人生存的苦难。著名语言大师托多罗夫指出:“构成故事环境的各种事实从来不是‘以它们自身出现,而总是根据某种眼光,某处观察点出现在我们面前……视点问题具有头等重要性确是事实,在文学方面,我们所要研究的从来不是原始的事实或事件,而是以某种方式被描写出来的事实或事件。从两个不同的视点观察同一个事实就会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实。”⑤叙事视角的选择直接关系着文本的审美效果。从表面看故事围绕“白痴”和一条狗的情节展开,并把这个情节最后推到高潮。小说以第一人称来叙述,强化了“我”作为傻子的身份。其实“我”也是有自己心理活动的。唯一知道“我”名字的药铺陈先生喊“我”“来发”时,“我”心里就咚咚跳,说明“我”也渴望得到尊重。可“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因为他意识到他在享受做人“尊严”之后受到了更大的伤害——他失去了伴儿。如果是这样,他宁愿做傻子, 因此,正是在这个“智力残疾”人的强烈的映照下,人类精神品性上的弱点和丑恶才显露得如此充分,如此触目惊心。

选择傻子视角来充分地揭露人性恶。“在任何阅读经验中,都存在着作者、叙述者以及其他角色与读者之间的一种隐含对话,四者中的每一个在涉及到其他任何一个时,都在价值的、道德的、认知的、审美的,甚至是身体的轴线上,可以从同一到完全对立而变化不一。”⑥余华使用第一人称。讲述者就是那个傻子来发,一个不被人记住名字的傻子。傻子在常人世界中找不到安慰和快乐,他在与狗相处中获得了快乐,可就是这一点快乐也被人给无情地剥夺了。作家站在了傻子的角度来批判镇上众人,这些人中既有翘鼻子许阿三这样的底层群众;又有陈先生这样看似文质彬彬的药铺先生,却成了这场残酷虐杀中的帮凶;甚至还有许阿三的孙子这样的孩子。傻子的名字最终不过被残酷利用而已。对人性本恶的体验,对人类生存苦难的承受,是余华许多小说的主旨。如果说,在对待“傻子”的行为中,表现出人们对弱小生命的残忍与欺凌,那么,余华站在傻子的视角,对人类的文明发出了质疑和抗议,这种文明也使人越来越残酷。

其次,小说通过冷静、客观的叙事替代了直白的道德判断,使得小说具有了非常开阔的张力空间。在一篇好的文学作品中,作者应该巧妙地隐藏起自己的面孔,避免不时跳出来指手画脚发表自己的见解,避免对作品中的人和事直接做出道德的、政治的二元对立式判断。小说虽多处写到了丑陋与邪恶,但故事的发展是通过傻子主人公的叙述娓娓道来,顺叙、倒叙穿插自如前后呼应而毫不拖泥带水;余华自始至终保持着一种平稳流畅的叙事节奏和冷静客观的叙事基调,作者的情感激流始终在叙事的表层之下潜涌奔流,对真、善、美的执著追寻和守护与对阴暗现实与人性之恶的愤怒与批判隐藏在字里行间,通过场景、人物行动和语言的描绘“自动地”渗透出来,让褒与贬的立场自然展现,刺入现实的锋芒始终隐藏在文字的暗处闪烁。

“我”是一个傻子,孤儿,没有任何话语权,也没有对被侮辱后的反抗权,时刻面临着尊严危机。“我”对自己卑微的处境没有认识,更没有心理防御机制,“我”处于长期受压制的状态,失去相依为命的狗后,“我”的精神创伤难以抚平,最终寻找一种精神自救策略,一种宣泄的方式:“谁再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作家以非凡的洞察力和表现力将傻子灵魂深处的痛苦极其真切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一颗渴望得到尊重,渴望得到爱的心灵在巨大的压力下无望的挣扎,激起读者感情世界的巨大波澜,产生永久的艺术魅力。

傻子对现实的丑陋、对人性的恶、对正常人的心机没有任何体认和防范的意识。正因为这样,他才对镇上人们的戏谑、嘲弄、讥讽懵懵懂懂,甚至在人们戏弄他和狗时他都毫无愤怒。傻子的糊涂无知、天真烂漫与正常人的阴险狡诈、人情淡薄构成了相互对立的两个空间。由于叙事者是一个傻子,他对正常人的种种行径没有了理智上的认知,所以他仍然可以笑着面对这个冷酷的世界,傻子的欢乐世界与正常人的欺诈世界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心中的悲凉与悲悯不言而喻。同时,正是因为叙述者是一个傻子,他才能够看到为正常人所看不见的东西,凭借无邪的傻子视角来比较衡定是人性、兽性。人的兽性之大,人性之恶与兽性之善的多重对比呈现出反讽型:人行兽性,兽行人性,人比兽恶,兽比人善。余华绝望于人性的残忍,出于对人性的绝望,作品笼罩着阴影,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听命于别人的驱遣与安排。

更为重要的是,傻子视角充分暴露了人性的愚妄。众人对傻子的欺凌是有意识的,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道德的,这就暴露了人性恶的本真性。更让人震撼的是陈先生竟然站在了众人的立场上,可见人性恶绝对不是一个特例,而是人性普遍性的一个象征。这才是小说表达的真正内涵。作家让傻子这样一个特殊的叙述者来检验人性。一个人的人性体现在面对弱者时才是最真实的。人是复杂的高级动物,他会像变色龙一样在不同的场合露不同的脸,充分地伪装自己以塑造外人眼中理想的自己。他们认为傻子是没有判断能力的,不能看出他们的恶行。所以只有在傻子面前,他们心灵可以完全不设防,彻底地放纵自己的性情,在不自觉中充分地暴露自己人类精神品性上的弱点和丑恶。作家让傻子充当叙述者,事实上,傻子就成为人性愚妄的检验者。人性中最黑暗、最冷漠、最残忍的一面也就在傻子面前暴露无遗。作家对人性的怀疑也表现得异常明显。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车红梅,吉林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①余华:《“我只要写作,就是回家”——与作家杨绍斌的谈话》,吴义勤《余华研究资料》,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②汪晖:《无边的写作——〈我能否相信自己——余华随笔选〉序》,《当代作家评论》,1999年第3期,第43页。

③余华:《叙述中的理想》,吴义勤《余华研究资料》,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24页。

④吴小美、常立霓:《人性与兽性的深度艺术表现——读余华〈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兼及屠格涅夫的〈木木〉》《名作欣赏》,1998年4期,第59页。

⑤张寅德:《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5页。

⑥《论叙事作品中的“视点”的意识形态层面》见《叙事学的中国之路——全国首届叙事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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