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与禅宗的会通观

2008-12-19 05:28徐向阳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08年12期
关键词:艺术精神

摘 要:作为一种抵达艺术与人生至境的独特修持方法,诗与禅秉持“悟”、“妙悟”而抵达般若妙境。禅宗不藉文字、否弃概念,通过对思维定势的消解而超越对立,以情尘意垢的遣除而洞见自性本心,其进入诗学领域,对诗歌发生的艺术思维与个体审美心理体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自见本性、直指本心的超验意识,与文艺创造活动圆融、会通。

关键词:诗禅一致 艺术精神 思维形态 会通观

诗论中的活法是在禅宗活参的启发下提出来的。活法、无法之观念,均由彻悟中来,彻悟之后,有法皆活,死蛇活弄,故能运用自如。承认有法,又注重活法之重要,由有法而倡活法,由活法更进而主张无法,亦出自佛禅。禅人未开悟之先,有修有证,必依于法;大彻大悟之后,则无待于法。诗人作诗,非无法度可寻,然成诗之后,无法度可窥,如刘禹锡称白居易之诗是“行尽四维无觅处”,谓无法得其成诗之法也。

《五灯会元》载谷隐与金山昙颍的一次对话,隐曰:“语不离窠臼,安能出盖缠?”师叹曰:“才涉唇吻,便落意思。尽是死门,终非活路。”①以无法建立万法,关键乃在一悟字,“栗太行曰:诗贵解悟,识有偏全,斯作有高下。古人成家者如得道,故拈来皆合,拘拘于迹者末矣。”②由无法而建立万法,成其无法之用,亦在彻悟,“诗人未开眼,不知有自心自身自境,堕于声色边事者,皆循末而忘本者也。”是以禅人之“开眼”(彻悟),以明诗人彻悟。诗人悟后,方知有自心之为本,遂不外求,亦不从人之后,无取法用法之观念,发声为诗。只有对艺术作品的深刻参悟,才能达到圆融无碍、澄澈两忘的境界,这不仅是审美顿悟的极致,更是审美创造的终极境界。

悟是中国本有的概念,是审美认识由事理不明到豁然贯通的飞跃。钱钟书引陆世仪《思辨录辑要》中语:“人性中皆有悟,必工夫不断,悟头始出。如石中皆有火,必敲击不已,火光始现。然得火不难,得火之后,须承之以艾,继之以油,然后火可不灭。故悟亦必继之以躬行力学。”悟本是禅学术语,《说文》释“悟,觉也。从心,吾声”;《玉篇·心部》训为“悟,心解也。”悟分顿、渐,渐悟指佛家传统的长期修炼方式;顿悟即顿然悟得禅理而成佛的修炼方式。佛禅开悟之后,人与道合,心生则万法生,法法皆活,于是而有死法、活法;未悟之前,依文求义,死在句下,是为死句、死语。佛法要求人们破除一切偏执与极端,否弃概念、判断的纠扰,从对名相的执迷唤醒内心固有的佛性。般若是先于概念作用之前的,将一切矛盾、枯寂的世俗意象转化为圆融、活泼的直觉意象,从而超越对立、脱落粘著。“禅人求悟,在能去法缚而得活法”,禅家所说的“法”是不见世间真相的“障”,石涛说:“从案臼中死绝心眼”,就是要人在摆脱法障、化解纠执,一任生命玄机自然流布,超越以名相求佛道的俗谛,进入名相皆尽的真谛境界。在审美活动中,由于理性活动、逻辑知见形成理障,抑制了感性洞见,而无法抵达妙悟。《金刚经》云:“法法本来法,无法无非法,非法亦非法,无心亦无法”,“心即法,法即心”,要完成心对法的超越,就要藉法悟入,顿见真如。然随着诗歌技艺的发展、成熟,诗人越来越无法摆脱语言对他们视线的遮障。

钟嵘《诗品》抨击诗歌创作“资书”、“援引”的陈弊,他标举的“直寻”不仅使现象本质予以还原,还对“动天地,感鬼神”通天之道予以还原,将长期以来因“补假”和“用事不直”而分裂的主体与客体有机地联结起来。许文雨在《钟嵘诗品讲疏》中说:“直寻之义,在即景会心,自然灵妙,实即禅家所谓‘现量是也。”“直寻”依靠的是审美直觉,是形象的表情达意功能,其中虽不排斥理性的参与,但这种参与需要以直接可感的形象为主体,使之作用于欣赏者的感官进而感染、震撼其心灵。“现量”是王夫之借禅学范畴而提出的,其强调诗人在创作时要忠实于自己对审美对象真切完整的审美经验,而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妄加判断,割裂美的完整性。可见,“现量”是通过直觉活动穿透事物的外在形态进而把握其本质的心理能力,是事物显现尚未形成概念知识的“灿烂的感性”③状态,是审美认识与审美感情的结合。即在感觉经验中展现真理与直感的交流,同时抉发出心与物之特质。钟嵘的“直寻”,王夫之“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就是要创作者直面感性世界,以创造性直觉“指事造形,穷情写物”,亦禅宗所谓“直接扪摸世界”,凭借艺术领悟、体验真实。诗人心灵与自然两相交融,无需逻辑推理而瞬间灵感迸发,醍醐灌顶,思绪流于笔端、言筌流于唇齿,抵达天人合一之化境。

“渐悟宗派判分,体裁别异,甚言语悬殊,对疆阻绝,而诗眼文心,往往莫逆冥契。”④作为悟道的途径,艺术创作和参禅悟法有极大的相通之处。唐宋文人谈禅尚悟以禅喻诗、以诗论禅的诗句举不胜举,尤以“得句如得仙,悟笔如悟禅”为诗禅一致的注脚。就诗禅关系而言,唐人的“以诗悟禅”到宋代已变成了以禅助诗,强调以禅法为借镜而不惟禅境为归。钱钟书说:“盖唐人诗好用名词,宋人诗好用动词,《瀛奎律髓》所圈句眼可证。”⑤“名词”的联缀是诗境自然呈露的需要,是唐诗尚“境”的体现;“动词”的营构是诗境情韵流淌的法门,是宋诗重法的表征。后者正是唐、宋诗学接受佛禅妙悟理论影响的不同结果。禅宗获得禅理以悟为绳,禅宗那梵我合一的世界观,以神秘的直觉体认为特征的非理性认知方式以及自心觉悟、不假外求的悟道观给诗学以极大启发。说禅作诗,本无差别,诗在感情世界、联想和象喻与禅宗躬身自求、超越时空、梵我合一方面具有一致之处,因为“舍筏登岸,禅家以为悟境,诗家以为化境,诗禅一致,等无差别”⑥。

中国诗学在禅佛之悟的启发下扪摸世界,既然禅宗以为世间万象本是无差别、变动不居的,那么人们就不应该拘泥于文艺的形式或法度,而应该找到它的规律。艺术重在作者心性的修持,把握住主体的心性,就可以把握住创作的诸多形式和限制。诗法虽然不同于禅法,但原理有相通之处。明人陆时雍《诗镜总论》云:“余谓万法总归一法,一法不如无法。水流自行,云生自起,更有何法可设?”禅宗哲学以解构为主,要消除知解和清规戒律对自身的束缚,通过对思维定势的消解,对情尘意垢的遣除,彻见自性本心,禅宗的终极关怀是明心见性,也就是说体会本来面目。参诗也要最终破除诗法、格律,在诗法、格律中取得自由,它以“点铁成金犹是妄,高山流水自依然”的自然主义哲学为根本。

苏轼喜以禅喻诗,他称赞好诗为“每逢佳处辄参禅”;韩驹《陵阳先生室中语》云:“诗道如佛法,当分大乘、小乘、邪魔、外道。”自明胡应麟《诗薮》以来,认为“汉、唐以后谈诗者,吾于宋严羽卿提一悟字,于明李献吉得一法字,皆千古词场大关键。二者不可偏废,法而不悟,如小僧缚律;悟不由法,外道野狐耳”。《诗薮》对严羽论诗采取了理性分析的态度,“严氏以禅喻诗,旨哉!禅则一悟之后,万法皆空,棒喝怒呵,无非至理。诗则一悟之后,万象冥会,呻吟咳唾,动触天真。然禅必深造而后能悟,诗虽悟后,仍需深造。”这里辨析了禅悟与诗悟的相通相异,即看到了悟触发的瞬间,一者万法皆空,一者万象冥会的玄幻与具象的差异;又看到了一者不立文字,深造在前,一者要锤炼文字,悟后还需深造的差异。诗悟乃秉情而悟,禅悟则因悟而达至理。

严羽以为诗禅尚有界限,“以指指月,而月非其指”,王士祯则认为二者都是“舍筏登岸”, “舍筏登岸,禅家以为悟境,诗家以为化境,诗禅一致,等无差别。”在他看来,语言、外物不过是筏,即到达彼岸的手段,感悟才是真正的目的。感悟在诗家来说不是别的,就是主客体之间的对应,即情感对景物的直接把握。他认为“禅家悟境”和“诗家化境”相同,是因为二者是在达到物我等同、生死无别的认识中,将自性本觉与宇宙本体融为一体,而获得解脱。大慧宗杲拈出妙悟一说,言:“如今不信有妙悟底,反道悟是建立,岂非以药为病乎?世间文章技艺,尚要悟门,然后得其精妙,况出世间法。”这种妙悟式的参禅方式,在其本质上与审美过程中最高级阶段的主体观照方式相一致,乃是一种洞彻、体悟本体的最高形式,叔本华认为其最根本的认知方式,乃是一种超逻辑的直观方式。而超逻辑直观的最高形式,就是审美直观。审美直观的目的,直接是服务于感性个体的生存价值与生存超越,这种生存价值的超越就是要摆脱意志的束缚。审美直观必须是超时空的,直接指向终极的实在,指向绝对的本源。⑦主体不再按根据律诸形态的线索去探究事物,而是栖息于、沉浸于眼前对象的亲切观审中,超然于该对象和任何其他对象的关系之外。钱钟书化去了玄学和禅宗神秘主义的魅影,诗悟可以超越禅宗的文字蔽障,探究语言文字运用的妙处。在《谈艺录·妙悟与参禅》指出诗、禅的相同处在于“悟”或“妙悟”上,不同处在于禅不着言说、不立文字,诗则必托诸文字。禅悟离语言而得空寂,诗悟运语言而得妙诣,禅宗于文字,以胶盆黏著为大忌,禅宗破除对逻辑的执着,使用无意义的语言,使人们在言语道断处返回自心,妙契同尘。

铃木大拙认为禅悟的主要特征是:不合理性、直觉的洞见、信实性、肯定性、超越感、非人格性的品质、向上超升感、刹那性。艺术创造和审美感悟同样不依靠概念、判断、推理来认识对象,而是依靠感知、理性、情感诸种心理因素的彼此渗透。禅宗谓人人皆有悟性,与诗家所说“人性中皆有悟”⑧有相通之处。禅悟与诗悟都讲究某种机缘的触发,借助联想、类比等心理活动来获得顿悟,但悟不会自然生出,只能有感而成,触景生意而有所悟。钱钟书说:“锲而不舍,一时,思力洞彻障碍,涣然冰释,怡然理顺。如果论其工夫即是修,言其境地即是悟”,“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正揭示了其间的贯通与冥契。

诗和禅在运思方式上都需要借助于个体的内心体验,在语言表达上追求象喻和言外之意,这使它们有了相互沟通和彼此渗透的可能。审美感悟的内容无法言论的,它只能显现,审美主体只能如大慧宗杲所说的自悟自证。参禅悟道与审美经验的获得很难通过文字授予他人的,即使不断重复也不可能得到一模一样的体验,独得之秘而难以言传,如世尊拈花、迦叶微笑具有相通心理默契。另外,从审美欣赏角度而言,真正的优秀的文学艺术,都具有某种精奥微妙、不可言传的本质,它存在于意外、相外,是不可以直接从文字表征中认知的,对于它的体验与把握,只能通过妙悟,即通过审美直观的形式来实现。而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而论,创作主体也只有通过妙悟,把握艺术品的这种审美特质,才能正确认识艺术的审美规律,从而在创作过程中,遵从艺术的审美规律,创造出符合艺术的审美特质的优秀作品,正云:“一朝悟罢正法眼,信手拈出皆成章”是也。

与活法密切相关,吕本中提出了悟入说。惟悟方可自得,只有下功夫悟入,学诗之路才能畅达。禅与诗的相通之处,关键在悟的方式,悟在严羽这里是指学诗、品诗和作诗要凭藉感兴直观,不靠才学、推理、思索,而靠直觉、顿悟,达到“词理意兴,无迹可求”。诗中的“解悟”乃“因悟而修”,不能舍思学而不顾。严羽以禅喻诗,“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且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而其诗独出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而已。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而他最欣赏的“透彻之悟”实质就是妙悟。严羽强调诗道在于妙悟,妙悟的获得不在言句,因为妙悟在于心解,而不在于言句,“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 严羽的妙悟说,正是对于艺术所独具的审美特性和艺术规律的深刻洞见与正确把握。它的获得不是理论的论证、逻辑的推理和学识的堆积,而是个体生命那活泼的灵心。“妙悟要穷心路绝”,心路断绝,单刀直入,当下即得,是一种自见本性、直指本心的观照,要求破除思维活动中的主客分别而达到梵我为一的境界,妙悟之后,诗作方能“当行”、“本色”。

对于如何达到妙悟,培养主体产生妙悟的能力,严羽指出:“先须熟悉读楚词,朝夕调咏以为之本,及读古诗十九首。乐府四篇,李陵苏武汉魏五言皆须熟读,即以李杜二集枕藉观之,如今人之治经,然后博取盛唐名家,酝酿胸中,久之自然悟入。”⑨严羽反对“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提倡对古人名作的“熟参”,通过反复玩味得其神。“试取汉魏之诗而熟参之,次取晋宋之诗而熟参之……其真是非自有不能隐者。傥犹于此而无见焉,则是野狐外道,蒙蔽其真识,不可救药,终不悟也。”⑩郭熙批评“齐鲁之士,惟摹营丘;关陕之士,惟摹范宽”的蹈袭之弊,但是说要像禅家达到悟境那样,首先不求其工,其次经过艰苦,终于达到纵横自如和自然悟入的地步。钱钟书说:“夫‘悟而曰‘妙,未必一蹴即至也;乃博采而有所通,力素而有所入也。学道学诗,非悟不进。”{11}又云“悟有迟速,系乎根之利钝,境之顺逆,犹夫得火有难易,系乎火具之良枯,风气之燥湿。速悟待思学为之后,迟悟更赖思学。”他认为悟虽人性所本有,却有待于“思学”,“思学”须要“跳越”,就是悟。悟有解悟和证悟,前者弃舍思学,而后者“正从思学中来,下学以臻上达,超思与学,而不能捐思废学”。这种“由思学所得之悟,与人生融贯一气,不弃言说,可见施行”,正是道与诗的会通之处。

(责任编辑:古卫红)

本文系陕西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SLGQD0766)“中国传统诗学技法理论与现代西学”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徐向阳(1978- ),哲学硕士,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比较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

① 释普济著、苏渊雷点校:《五灯会元》卷一二《金山昙颖禅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19页。

② 谢榛:《四溟诗话》卷四,参见郭绍虞主编《四溟诗话·姜斋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第106页。

③ 〔法〕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4页。

④ 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6页。

⑤ 周振甫、冀勤编:《钱钟书〈谈艺录〉读本》,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⑥ 见王士祯《带经堂诗话》上编卷三《微喻类》,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83页。

⑦ 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49页-第253页。

⑧ 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9页。

⑨ 严羽著、郭绍虞校释:《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1页。

⑩ 严羽著、郭绍虞校释:《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12页。

{11} 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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