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真真
【摘要】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它在培养审美情趣、提高道德情操、促进智能发展、形成健全人格、弘扬独特个性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1年秋《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在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试验区投入运行,其中审美体验价值作为音乐课程价值的主要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作为《标准》中的重要理念直接影响着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建设与发展。重视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对当今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音乐教育 审美价值
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艺术哲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部门,是以研究音乐艺术的美学规律为宗旨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它特别把音乐的本质与特性,音乐的形式与内容,音乐的创作、表演与欣赏,音乐的功能,音乐的美与审美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音乐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塑造“人”的工程,具有唤醒、联系和整合人格的力量。通过对人审美能力的发掘和培养,通过建构人的审美心理结构达到人的心灵陶冶和人格塑造。音乐教育与音乐美学的研究相辅相成,密不可分。音乐美学与音乐教育结合而成的音乐美育思想,在我国就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的春秋战国时期,在西方则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到3世纪的古希腊时期,距今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现如今,音乐美学对我国音乐教育而言又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主要体现在音乐的审美价值上。
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是将音乐列入中小学课程的一个重要的理由。然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音乐学科面临许多自身体系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困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中。
1.片面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导致音乐教育的非艺术化倾向[1]
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以功能论为主,音乐教育也是以功能论为其指导核心。美育长期以来不受人们重视,人文艺术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同时美育与其他课程特别是与德育的关系问题一直都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这使人们对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的理解产生严重偏差。在这种美学观的影响下,导致音乐课只关注音乐课程的外在价值,特别是对文化课的辅助价值,忽视音乐课程的内在审美价值;只注重非审美的体验而忽视审美体验;忽略音乐教育在培养创造力等诸多方面的独特作用;只注重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学生在音乐方面兴趣爱好、表现力创造力的培养……种种误区必然导致了在音乐教育教学实践中,音乐课程对其审美性、艺术性的漠视,这种音乐课是极为失败的。
2.违背普通音乐教育的规律,导致音乐教育的专业化倾向[2]
不顾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音乐审美教育特点,在教学内容、要求及教育形式等方面均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专业化倾向,这是目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形式主义在音乐教育方面最广泛的体现就是其专业化倾向。“形式主义置其他于不顾,只集中在艺术作品的内在素质及其内在的优秀所占的比例上,否定了超艺术的意义和价值的存在,或者至少否定了它们对艺术作品和艺术体验的任何意义有所贡献。” [3]
总体上讲,现行中小学音乐教材,受专业音乐艺术院校的相关影响,内容上专业化程度较深,过于注重音乐知识的传授。同时,教材编排没有为学生留下思考和创作的空间,这与音乐的创造性特征严重相悖。在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教师中心论依旧占主导趋势,音乐课还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无法参与到音乐中来;另一方面,过于注重学生音乐技能的培养,而忽视学生的音乐审美体验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这种精英模式的教学方式,无法实现普通音乐课程的自身价值与目标。除了以上问题外,还有基础教育音乐课程评价制度不健全,学校音乐教育与社会、家庭音乐教育的脱节,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的分离,国外音乐教育理论在我国出现水土不服等等。总之,“音乐教育在表演课方面成绩斐然,而在普通音乐课方面的成绩却少得多,也就不足为怪了。” [4]
针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为了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对音乐教育课程标准进行了调整。首先从价值观上对音乐课进行了重新定位,把音乐教育的审美体验价值放在了第一位。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贝雷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
审美“是人在满足基本的生物性需要之后向更美的精神境界的追求”“是一种涉及着许多高级心理功能的复杂心理状态,而不是一种单一的刺激——反映”[5]音乐教育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过程,应贯穿着所有的审美因素,并应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音乐教育首先应当是音乐的审美教育,而不是简单的知识点的灌输和技巧的堆砌。很长一段时间中,教育者对音乐教育的理解走入了一个误区,即音乐应当为某种功利服务。审美功能与人对于某种社会需求不同,审美体验总是与现实生活中的功利态度保持一定的距离。[6]如果你在听音乐的时候完全把音乐当做一种非音乐教育(如政治教育之类)来对待,消除了这种距离,那就不是审美。“如果音乐教育要成为审美教育,那必须首先是音乐教育。”[7]雷默指出,音乐教育在之前包括现在都是一种非音乐教育,反音乐教育。教师包括社会都在提倡非音乐体验,在阻止对音乐产生审美体验,在造就非音乐教育的人。“非音乐教育所作的一切就是阻碍音乐教育”。[8]
根据重新定义的音乐价值观,对新大纲中课程目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具体到实施建议中,大纲指出:
“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教师要引导学生喜爱音乐,要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要不断提高音乐教学技能,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要善于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应渗透在各个不同的教学领域中,通过音乐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及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丰富审美情感,发展审美想像,深化审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9]
综上所述,长期以来我们以科学实践的方式和方法来教授音乐、学习音乐,使音乐偏离了人类的生活实践和情感世界。由于受某种思潮的影响我们过分强调了音乐的德育价值,将音乐教育视为促进德育的一种工具。应该说,音乐有德育的功能和作用,但音乐教育的长处在于给人的道德观念以情感上的支持,所以,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应该是审美教育,而我们的课程改革将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这才是我们音乐教育的理想目标。因此无论是课程标准还是教材,乃至教学的全部过程都必须体现这种理念。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给学生提供各种类型、风格多样的音乐体验,尽力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必须调整音乐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坚持下列音乐审美教育的基本原则:教学中,应充分揭示音乐要素(节奏、旋律、音色、和声、力度、速度等)在音乐中的表现作用,让学生亲身感受到音乐中最激动人心和极具表现力的部分,而不是进行枯燥的、单纯的技巧训练和灌输死记硬背的知识;应以整体的方式来体验音乐,使学生感受到音乐的魅力,产生情绪的反映和情感的体验,而不是将音乐的各种构成元素支离破碎地讲授。还需要指出的是,学生的技能技巧的学习过程应始终贯穿着学生的情感参与,只有这样,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才能真正实现审美价值,成为审美教育。
注释:
[1]《义务教育新课程(音乐科)课程标准及解读》
[2]《义务教育新课程(音乐科)课程标准及解读》
[3]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
[4]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
[5]玛克斯·德索:《美学与艺术理论》
[6] 英国现代美学家爱德华·布洛“心理距离说”
[7]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
[8]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
[9]《义务教育新课程(音乐科)课程标准及解读》
参考文献:
[1]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5月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编写《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修海林 罗小平《音乐美学通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8月版。
[5]杜威:《作为体验的艺术》,摩羯图书出版社,1958年版
[6]张前 王次昭《音乐美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年?版。
[7]管建华《中西音乐文化比较的心路历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版。
[8][美]威廉·M·安德森,帕特丽夏·希汉·坎贝尔《音乐教育的多元文化视野》,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
(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