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蓉蓉 姚裕萍 陈云峰
【摘 要】 由于诚信教育与助学贷款分离,社会诚信氛围淡薄、助学贷款办理信用缺失等问题,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正确执行。必须通过经济资助与教育资助的循环,在校教育与离校教育的延伸,认清国家助学贷款特点,抓住教育关键时期,落实对贷款学生的自强教育、感恩教育、心理教育,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的结合,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和高校诚信教育工作顺利的开展。
【关键词】 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结合体系オ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现有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各项措施中,它是一项对贫困生惠及面最大、资助力度最大、最受贫困生欢迎的一种助学金形式。但由于它是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需要贷款学生以诚信为本,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全过程中,如实申报本人及家庭的情况,正确使用好贷款,并恪守自己的承诺,诚实守信,按期还贷。在前不久出现的“诚信门”事件,很多高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却没有把这笔款用于交学费。针对该现象我们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近20%同学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做,但理解别人的做法”。这意味着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既是对学生信用的一种考验,同时也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新课题,凸现出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相结合开展的极端重要性。
一、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分离的原因
1、助贷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办理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和高校两家共同承担,两家各自担负的职责不同,各自都是自成体系,形成合力不够,因而在对助学贷款与信用教育上,出现了诚信教育与助学贷款分离的现象。
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多限于助学贷款条件和贷款的额度,对贷款承担的责任宣传不够,重视贷前管理,忽视了贷后管理。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模式下也使高等学校对大学生品德塑和诚信教育的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学校开展助学贷款比较缓慢,这样也是造成助学贷款获贷不平衡的原因之一。国家助学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无质押的纯粹意义上的信用贷款,金额少业务量大,造成这种贷款成本高,利润低,追付麻烦,使得经办银行只管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关注的是贷款具体数据,基本放弃了在发放贷款时应适时开展的诚信教育。
2、学生诚信意识较淡薄
传统的消费观念往往使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淡薄,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的福利政策,不贷白不贷,可以还则不还,反正是国家的钱,不还钱也没关系。高校中有部分欠费属于“造假贫困生”的恶意欠费,骗取学校的困难补助,甚而有些学生出具虚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骗取助学贷款,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学生自己的诚信记录,也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抑制了银行提供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导致真正贫困学生申请贷款困难。
加上金融信贷、法律等相关知识的贫乏,一部分学生对合同、协议的法律有效性认识不足。在签约时,有的大学生态度不严肃,随意更改、撕毁合同,或出具不真实的佐证材料,或提供不准确的信息,造成银行和学校无法找到本人。在还款上,有的同学错误地认为早还晚还只要有还就是守约,只要银行和学校不催缴就意味着不用按时还款等等。
3、社会诚信机制不健全
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更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所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与灵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的主体意识、法律意识、竞争意识都有所强化,但是,由于社会法制体系尚不完善,经济生活中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以权谋私、贫污受贿、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社会丑恶现象也大量充斥在社会生活中,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难免会受到社会各种思潮和现象的影响,再加上大学生阅历浅,涉世不深,相应的辨别社会现象的能力也有所限制,所以即使大学生身在象牙塔中,也难免不受其影响。诚信虽然在观念上受到尊重,但是在现实中却没有明显的约束力,所以难免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大学生的人生观。[JP]
二、构建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结合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相结合,是指对大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诚信教育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为了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先后多次对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助学贷款实施情况之所以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现今人们的诚信观念淡薄。
在我们的调研中,当被问及对诚信的理解时,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有人监督就讲诚信,否则就不讲”或者“诚信已经过时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从教育的角度来说,这也从一个则面反映出了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相结合体系构建的极端重要性。因此,构建规范的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相结合体系的有效机制,并使其有效性最大化显得特别重要和迫切。
1、经济资助与教育资助双重循环机制
国家助学贷款的关键点就在于它是一种资助性贷款,主要资助对象是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助学生在获得助学贷款的同时,也同时获得了相应的贷款利息优惠,这既是对贫困大学生特别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党和国家助学政策的信用承诺。
但是对于这个特殊群体,不仅仅要从经济上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更要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意识培养、心理健康辅导联结起来,变“输血”为“造血”,变“供给型”为“经营型”。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诚信氛围,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培育大学生共同遵守的最高目标、价值标准、基本信念、行为规范。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切入点,通过诚信道德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讨论加深学生对包括诚信在内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理解,提高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平。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经济资助与心理帮扶、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才可以巩固助困工作的成效,保证大学生按时还款,减轻助困工作的压力,使部分贫困生能够尽快在思想上坚强起来,培养他们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精神面貌,真正成为正常的、健康的大学生。
2、入学后与毕业前的双重教育机制
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两个极为重要的关键时期,诚信教育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纳入整个日常教育体系。要形成诚信的必修教育课程并由专门的教师进行授课,从诚信、道德、为人处事等诸多科目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月、诚信征文等形式的主题活动,使得参加贷款的学生养成诚信做人、踏实做事的好习惯。同时对其他学生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良好的诚信意识的构建也将使他们终身受益。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根据对其家庭基本情况、学习效果、品行说明、信用记录等跟踪,及时了解和掌握其信用情况,便于开展针对性的工作。诚信档案的建立能有效地促使大学生从他律变为自律,形成一种内在的守信用、重承诺的行为规范,达到知行统一。
确保与新生入学教育相结合,将诚信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的总体安排之中,使学生从进入大学的第一课开始就受到诚信教育,明确诚信既是为人之本,也是获得助学贷款所必需的重要品格。通过毕业教育,使贷款毕业生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形势及自身的历史使命,正确树立择业观的同时,进一步巩固诚信为本的意识,增强诚实守信责任感,坚定就业后按期还贷的信心和决心,确保与毕业教育相结合。
3、个人诚信与社会诚信的双重引导机制
大学生是文明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社会实践是培养大学生道德品质的熔炉,是增强大学生的道德评价能力和道德修养自觉性的有效途径。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鼓励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锤炼自己的诚信品质,完成诚信道德从“内化”到“外化”的实现过程。同时,大学生群体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学校的诚信教育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持。社会作为一个大环境,对于推进诚信道德建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诚信。要积极倡导尊重市场规则和法律契约的行为取向,塑造诚实守信、信誉为本的人格。要对违反社会诚信的行为进行惩罚,让信用纪录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声誉扫地。
在培育诚信道德文化中,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和个人诚信品质的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诚信制度建设是他律机制,诚信品质修养是自律机制,只有在两个机制的良性互动中,才能完善社会诚信文化,才能使诚信文化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特色。
4、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双重管理机制
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自强教育,鼓励他们主动向周围广大同学提供服务、树立榜样。不仅帮助周围同学解决了实际问题,指引了前进方向,舒缓了心理压力,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在与别人沟通、交流中认识他人、自我领悟、自我成长的机会,有助于促进自身优秀品质的提高,以及助人为乐的思想形成。
同时努力搭建该群体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载体。鼓励他们利用自身知识和技能优势,在社会实践中去创业,让他们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懂得财富的获得需要艰辛的努力,增强其合理使用贷款的自觉性,树立诚实守信,按时还贷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三、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品质教育结合的几个教育重点
1、理论教育为主,实践教育为辅
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的品德和素质,不仅难以形成内在统一的完备的自我,而且很难发挥自己的潜能并取得成功。在现有的课程体系中增加诚信教育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学生的诚信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并领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些基本道德规范的同时要进行相关的诚信教育实践,学校从管理、教师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来影响学生,可以让学生了解中外企业在选聘人才时最看中的是什么,以此告诫大学生诚信与就业的关系。许多经验证明,无论是国企、外企、大企业、小企业,虽然不同性质的企业用人偏好不同,但都把诚信作为选聘人才的重要条件。
2、诚信教育为主,心理教育为辅
助学贷款利息的特殊性使得部分同学在申请时就出现虚假申报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出现增大了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的工作难度。对于正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期的大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应放在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首位。同时他们又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能否奏效,归根结底依赖于教育对象的“自我”作用。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特殊教育方式,通过组织典型案例、心理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有利于学生在学习和活动中进行自我教育,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培养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认识能力和感受能力,逐渐使之达到道德上的成熟,自觉主动地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JP]
3、校内教育为主,校外教育为辅
助学贷款从申请到归还贷款,涉及大学生在校学习及走上工作岗位两个时期,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在校期间我们要通过加强教育师资力量的投入,以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养成良好诚信习惯和提高诚信意识,从而达到防患和降低风险的目的。提早形成一种硬性的贷前教育机制的同时,积极做好贷款学生的继续教育,将诚信教育延伸到学生的就业工作岗位。学校、就业单位一起加入到大学生延伸性诚信教育的队伍中,加强与毕业生之间的信息沟通,让贷款学生头脑中诚信警钟长鸣,诚实意识常存。建立大学生信用体系,从而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提供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经济资助与教育资助的循环,在校教育与离校教育的延伸,坚持以促进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加强对大学生的自强教育、感恩教育、心理教育,稳步提升助学贷款办理和诚信教育的质量,彰显了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结合的有效性。不断探索诚信教育的新方法,建立健全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是保证国家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一体化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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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蓉蓉,浙江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助教,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哲学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