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楚
【摘 要】 十七大以来,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不断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关键词】 党的十七大;法治建设;成就オ
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中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不仅体现了现代法治文明的共同规律,还立足于并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国情,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在制度上、程序上有机统一。在十七大报告中,法、法制、法治等法学概念出现在报告的很多部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的诸多问题纳入法律范畴,可以说报告从始至终都可以感受到“法治精神”的存在。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六部分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单独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部分来论述,其篇幅之多,分量之重,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是空前的,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治的前期工作首先是立法,可以说,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不仅是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民生,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都密切相关的一件大事。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替代了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虽然是一字之差,却代表着重大的执政思想改变,不仅把城市、乡镇、还第一次把村庄也纳入了国家的规划,这将为城乡协调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一次明确提出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另外,在紧接十七大之后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审判工作和律师工作如何服务于法治社会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二、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我们党一直坚持任何公民包括领导干部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008年8月2日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226万元一案,被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由此可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这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尤其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更是要以严格的要求和法律监督来维护法制的尊严,这也是我们党一贯的主张。
三、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制,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在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各级政府不断加强行政监督责任,积极解决行政争议。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国务院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2003年3月至2007年底,国务院对有立法权的地方和国务院部门报送备案的8402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进行了审查,对存在问题的323件法规、规章依法进行了处理。
可以说,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组织法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政法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内容。政法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为此,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努力提高执法能力,自觉把构建和谐社会和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这期间发生了公民杨佳袭警的严重事件,2008年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作案工具窜至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行为,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可以说,在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下,给政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为整个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开始爆发,一些领域矛盾更面临着激化,新时期的政法工作,更重要、更艰巨的任务是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同时,还要政法机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对政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近十几年来,我国卓有成效地实施了从“一五”到“四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进行“五五”的普法教育,这种大规模的有计划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时至今日,社会成员对法律或法制已经不满足从形式上加以接受,而更主要是从内容上、从法律实施的效果上评价法律法制,从自身的实际需求上来学习法律。当前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下一阶段普法的重点应当是国家公务员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十七大以来,中央开始部署对党员干部的大规模培训,在培训中,一是坚持实行国家公务员学法制度;二是坚持国家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三是坚持国家公务员学法管理监督制度。这样,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就可以实现对国家公务员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指导、严格管理和监督。
六、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在新的时期,我国公民的人权不断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随着法律规定、司法体制、维护权益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全面保障。[JP]
总之,十七大以来,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党不断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也使得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
[2] 人民网:上海发生暴力袭警事件,2008/07/02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8217/126065/index.html.
【作者简介】
王楚(1976-),男,湖北恩施人,广东肇庆市委党校法学讲师,主要从事宪法、民商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