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要始终抓住执政兴国这个第一要务,提高利益协调能力,奠定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经济和社会基础;要完善法律制度,依法规范党群关系,为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提供法制保障;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通畅有效的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奠定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政治基础;更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奠定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作风基础。
【关键词】 党群关系;和谐;对策思考オ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而且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标准,更是决定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当前,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利益冲突日益加剧,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在推进社会经济更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群众利益,真切做到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对关系群众利益的事,不论大事小事,都事事挂心、件件在意,决不能以“请示”来推诿,以“调查”来敷衍,以“研究”来拖延,要以实际行动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当前党群关系不和谐的表现及特征
1、物质利益矛盾凸现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质利益长期被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所抑制,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均等化的状态,党群之间物质利益矛盾以一种隐性化的方式表现,党群之间更多的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充分尊重和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关注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敢于公开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日益显现,党群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由幕后走到了台前。
2、矛盾的复杂性增强
党群矛盾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客观的历史原因、政策原因,也有主观上处理方法不当的原因;既有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也有因干部作风、分配不公、历史遗留引发的矛盾;既有群众要求合理的一面,也有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不理解的一面;既有党风不纯、干部作风不正的一面,也有群众要求过高、不顾大局的一面。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社会阶层分化,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与特定的经济关系相联系的不同利益群体。利益主体多样化,导致党群矛盾更加广泛多样,更加复杂,而且往往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织。
3、干群矛盾突出
党的干部往往既是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而每一项改革政策的制定和推行,都难免要触动一些人的利益,产生矛盾。由于利益的个人化、部门化、地方化,出现了一些与民争利的现象,而干部的工作作风与工作方式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更成为干群矛盾的导火索。
4、群体性事件增多,对抗性增强
在社会变革时期,党群矛盾主要集中在农民负担、下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干部作风等问题上。这些问题大多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群体性事件。过去,群众反映问题情绪比较温和,也相信干部和组织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现在则有一些人动辄封桥堵路,冲击党政机关,有意把事态扩大,把矛盾推向社会。党群矛盾的对抗性因素增加,对抗程度增强。
二、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原因分析
1、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利益需求与经济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的矛盾,是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经济因素
对人民群众而言,他们对执政党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通过发展经济,满足其物质利益需求。在当前的社会问题中,利益矛盾是最主要的矛盾。利益矛盾一方面是指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需求的不同步而带来的矛盾。改革开放给中国人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对利益追求的自主性大大增强,人民群众要求改善生活的愿望日益紧迫,社会利益需求呈几何增长的态势,而我们现有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还不能够充分地予以满足。利益矛盾另一方面指的是利益分配不公带来的矛盾和冲突。由于我们的分配制度、利益均衡体制的不尽完善,目前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和社会贫富分化问题,成为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
2、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民主参与意识与目前我国民主政治发展水平还不能充分满足的矛盾,是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政治因素
政治参与的供需矛盾,使得相当一部分人在其政治参与诉求在体制内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必然选择体制外的途径甚至以反叛的形式谋求其诉求的实现。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与我们反映民意的渠道不畅、处理群众利益不公有很大关系,甚至是逼民走上上访之路、闹事之路。如果我们简单地采用压制的办法,表面上看有些问题可以暂时压下去,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矛盾依然存在,长此以往,人民群众就会丧失对干部的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心,进而我们党就有可能丧失民心民意,最后丧失执政地位。
3、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意识与党和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之间的矛盾,是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法制因素
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党必须转变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要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向依靠国家法律的方式转变,要求我们的干部由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向运用教育、民主、法治的工作方法的转变。但是,就目前来看,我们党在依法执政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党和政府的执政和行政活动中,既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更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一方面,破坏了法律应有的严肃性,降低了法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对法律产生不信任;另一方面,这些做法直接影响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必然会对党群关系带来影响。
4、社会阶层分化带来的利益冲突与党协调不同利益主体能力的矛盾,是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执政能力因素
伴随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社会阶层的分化是目前我国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特点。社会阶层的分化,表明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利益结构、利益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给党群关系带来了重大影响,突出的有以下两点:一是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得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凸现。二是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得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以及同一阶层、同一行业内部产生分配不公,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目前,在我国存在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导致群众对党的不满,严重影响着党群关系的和谐。
5、干部的群众观念淡化、作风不正特别是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是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作风因素
和平建设时期,由于我们的干部评价体系不尽完善,导致干部的群众观念严重淡化,“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被有些干部完全淡忘或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过去被人们称道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血肉关系、鱼水关系,现在被少数干部演化为“油水关系”甚至是“水火关系”。一些干部为了自己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不惜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久治不愈”的党内腐败现象更是降低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望、离间了党群关系。
三、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对策思考
1、始终抓住执政兴国这个第一要务,提高利益协调能力,奠定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对人民群众来说,利益问题是非常敏感、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通常以此为标准来决定对政党的态度。所以,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大力发展生产力,立足于把“蛋糕”做大,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利益需求。同时,更要注意把“蛋糕”分好,以保证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对此,执政党要充分发挥利益整合功能,加大利益整合的力度,调整利益分配关系。要善于从政策取向上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注意研究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变化发展的规律,把不同利益和意见整合为公共政策,通过利益整合,使各个利益主体公正合理地分享社会利益。从而调动社会各个阶层包括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完善法律制度,依法规范党群关系,为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提供法制保障
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党的执政权力和执政行为,使党能够在法律范围内充分有效地行使其执政权力;另一方面,也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依法确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政者执政行为的监督权利,使人民群众依法充分地运用手中的民主权利对执政党的执政活动和执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达到以权利制约权力,使执政者由道义型的联系群众转变为体制内的联系群众,使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稳定化的轨道。
3、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通畅有效的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奠定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政治基础
利益表达渠道多样并畅通,政治参与途径健全而透明,可以使各利益主体与党和政府之间相互沟通、了解,增强人们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信任度。同时,也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落实的具体体现。对此,我们必须不断扩大民主,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和政治参与途径,使人民群众有足够的“渠道”进行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
4、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奠定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作风基础
遏制腐败首先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应通过推进政治民主化形成对权力的社会制约和“权力风险”机制,使权力在使用过程中时刻受到社会各种力量的制约,防止权力逆向运行。要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集中精力查处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同时要认真解决发生在基层的消极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作者简介】
曾德亮,男,(1964-)徐州市行政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