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集束炸弹

2008-09-28 09:04杨先碧
百科知识 2008年13期
关键词:黎巴嫩平民条约

杨先碧

在许多战争影片和纪录片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从战斗机上抛撒下来的密密匝匝的小炸弹。这种场景看上去十分恐怖,让人有一种难逃“弹网”的窒息感。荧屏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小炸弹就是集束炸弹的子炸弹。国际社会一直十分谴责对集束炸弹的使用。2008年5月28日,111个国家同意全面禁止生产、储存和使用集束炸弹,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通过了有关公约的最后草案,并承诺在8年内销毁库存的集束炸弹。

平民花园中的炸弹

2006年,黎巴嫩和以色列发生了战争,以色列向黎巴嫩投放了大量集束炸弹。从2006年年中开始,黎巴嫩南部的广大区域仍受到大量未爆炸集束炸弹子炸弹的威胁。它们持续对平民造成威胁。70岁的平民侯赛因就是被致残的一例,他被一枚从树上坠落的集束炸弹的子炸弹炸伤了头部。

在黎巴嫩和以色列的战争期间,侯赛因和他的妻子穆斯米娜逃往山里。这的确是明智的抉择,因为他们的房子在轰炸中着火了,小花园也遭到200枚集束子炸弹的袭击,这些弹药未能爆炸。当战争结束后,侯赛因和穆斯米娜返回家园察看损毁程度,并重建他们的房子,重新开始生活。在排雷人员清除掉建筑废墟和花园中的未爆炸弹药后,这对夫妇就开始建房子了。

2006年9月9日清早,侯赛因和他的妻子在房子前面喝咖啡。这时,他站起来对穆斯米娜说,该给柠檬树剪枝了。他走到树下,手刚握到要修剪的树枝,一枚集束小炸弹从树上坠落到他的头上,将他整个人都炸飞到了园子对面,落到妻子面前。他奇迹般地幸存下来,但是他的左侧身体瘫痪了,没法说话。

这是黎巴嫩南部受害者中的一个普通故事。尽管排雷的工作仍在进行,黎巴嫩南部约大片地区却散布着数不清的集束弹药。排雷人员未曾去过的地方,农民不能侍弄橄榄树,也不能到牧场放牧牛羊。联合国排雷行动协调中心估计,在黎巴嫩南部仍有100万枚未爆炸的集束弹药。

什么是集束炸弹

集束炸弹是把许多小型炸弹装在一起同时投放或连续投放的炸弹,又称子母炸弹。用于攻击集群坦克装甲战斗车辆、部队集结地等集群目标,或机场跑道等大面积目标,具有较强的毁伤能力。当这种炸弹降至预定的高度或到达设定的时间时会自动打开,射出数十甚至数百个小炸弹。小炸弹在碰击地面目标时爆炸。较先进的双用途集束炸弹,其小炸弹不仅有击穿125毫米装甲的破坏力,而且爆炸后形成的碎片可以在足球场大小的范围内产生巨大的杀伤力。此外,有的集束炸弹还具有燃烧功能。

对炸弹进行集束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捆扎式的,把多颗小炸弹按一定排列捆在一起,挂在机翼或机身下。另一种是弹箱式的,即把许多小炸弹装在一个弹箱内。弹箱又分一次性弹箱和可重复使用的弹箱两种。一次性弹箱从飞机上投下后,降至一定高度,在空爆装药作用下解体,抛撤出子炸弹;可重复使用的弹箱不从飞机上投下,而是将小炸弹从弹箱抛出,飞机返航后可于弹箱中重新装弹。还有一种是内装许多小炸弹的霰弹筒,这些小炸弹可以碎裂成有时多达数千个碎片。重1000磅的CBU-87/B型集束炸弹是美军有代表性的一种,它携带202个小炸弹,每个小炸弹可以碎裂成300个金属碎片。

构成集束炸弹的小炸弹又称子炸弹,根据作战任务的目标,有杀伤子炸弹、反装甲子炸弹、反跑道子炸弹、撒布式地雷等多种。一颗集束炸弹的子炸弹数,少的几颗,多的几百颗。集束炸弹的型号很多,许多国家的航空兵都有装备,如美国的“石眼2”、法国的“贝卢加”、英国的BL755型、德国的“MW1多用途武器”等。美、英、法等国在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中都曾使用集束炸弹,攻击大面积目标。

集束炸弹有什么危害

近年来,集束炸弹问题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禁止使用集束炸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集束炸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开始发展的一种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并迅速用于实战。美军曾在越南、柬埔寨和老挝使用过,在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中也使用过。虽然集束炸弹在作战时威力很大,但是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储藏或投放时操作不当,或是炸弹着陆点的地面较松软,许多子炸弹有可能不会爆炸。

集束炸弹的子炸弹可以在空中碎裂成多达数千的碎片,对地面人员进行大面积杀伤,且无法区分武装分子和平民,因此有着“死亡地毯”的恶称。而部分遗留未爆炸的子炸弹也和地雷一样,在战争结束后的很长时间内继续对平民构成威胁。

1991年海湾战争中,有数万个子炸弹没有爆炸。在战争结束后的几个月时间里,伊拉克和科威特时常发生因子炸弹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美国政府自己对“沙漠风暴”行动所做的评估报告也表明,包括集束炸弹在内的一些非制导炸弹常常会无法击中目标,并造成连带破坏。有大量的集束炸弹插到地下,有的深达半米,给清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1999年,北约军队在南联盟科索沃共投放了1392枚集束炸弹。北约认为,有8%~12%的炸弹没有爆炸,而且地面上还留有34744个没有爆炸的小型子炸弹。未爆炸的子炸弹给当地的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禁用集束炸弹

早在19世纪,就有一些国家研制集束炸弹,并在一些战争中展示了超越常规武器的杀伤力。因此,1899年《海牙第三宣言》中明文禁止使用此种“极度残酷”的武器。鉴于集束炸弹的危害性,2000年9月,国际红十字会发出呼吁:禁止对人口稠密地区的军事目标使用集束炸弹及其他形式的子母弹;在投弹后立即向有关地区的平民发出警告;集束炸弹必须安装自毁装置,以减少平民伤亡。国际红十字会还建议,在未达成有关集束炸弹的使用和清除的国际协议之前,应暂停使用集束炸弹。2007年,奥地利、爱尔兰、墨西哥、新西兰、挪威、秘鲁6国发起了有关禁止使用集束炸弹的国际会议,并于当年2月在奥斯陆开始了缔约进程。此后的一年多里,有关会议相继在秘鲁、奥地利和新西兰召开,从而逐步形成了2008年5月会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然而,就目前各国在这一问题上所持的不同立场来看,要签署一份真正全面禁止集束炸弹的条约绝非易事。集束炸弹成本较低,但战场上杀伤力很强,是许多国家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不愿轻易放弃这种武器的重要原因。根据目前的条约草案,签约国必须保证永不使用、发展、制造、储备和交易集束炸弹,并在6年内销毁其现有的集束炸弹储备。此外,签约国还要承诺补偿集束炸弹受害者,并帮助受集束炸弹影响的地区排除炸弹。会议希望各国能就条约草案达成一致,从而敲定条约的最终文本,以便于今年12月在挪威首都奥斯陆正式签订这一条约。

一些军事分析专家说,草案获得通过,表明禁用集束炸弹谈判取得进展,但草案本身存在明显纰漏。美国和其他一些北约成员国在幕后向大会施加压力,将一条“例外规则”塞进条约草案文本。这条规则规定,条约签署国可以与美国等使用集束炸弹的国家继续军事合作,包括共同开展军事行动。这意味着,美国可能获准在条约签署国存放集束炸弹。同时,草案文本对集束炸弹的定义也为研发新一代集束炸弹打开方便之门。草案规定,如果集束炸弹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继续使用。这些条件包括:每个“母炸弹”包含的“子炸弹”不超过10个;子炸弹重量超过4公斤,子炸弹可自行确定单个攻击目标;子炸弹内装备有自毁系统。军事分析专家担心,一些国家可能利用这项规定做掩护,继续生产杀伤力大的集束炸弹。

责任编辑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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