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倦
摘 要:科学培养全面发展的后备人才是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整体水平的急迫和重大课题之一。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深入总结了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和转型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激励机制的得与失。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从理论上前瞻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的理想图境:标准全面,手段灵活,注重公平,讲究效益,体现层次性和多元性。
关键词: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8-1136-03
A Study on Inspiration Mechanism of Chinese Competitive Sports Reserve Talents Cultivation
TANG Jian-juan
(Sports school,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dong 510640, Guangzhou China)
Abstract:Scientifically cultivating develop comprehensively competitive sports reserve talents i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urgent tasks of improving the whole athletic sports level. The research comprehensively used documents, expert interview, questionnaires etc, deeply summarized the success and the losing of the inspiration mechanism of Chinese competitive reserve talents cultivation. Guiding by scientific development view, theoretically expecting ideal pattern of inspiration mechanism, established inspiration mechanism target patter: standard comprehensive and means flexible, focus on fair, stress efficiency, expressing layer and pluralism.
Key words: China; competitive sports; reserve talents; cultivation; inspiration mechanism
管理激励的核心是激发人们的动机以及改造行为。社会运行的激励机制是指社会有机系统为引导其成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按设定的标准和程序将社会资源分配给其成员或群体,以实现其认同的社会目标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简言之,激励机制就是组织或系统引导其成员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过程。[1]从结构上分析,激励机制包含激励标准、激励手段和激励过程三个要素。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要充分激发各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潜力,没有良性运行的激励机制是不可能的。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充分考察了不同经济体制背景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的得与失;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基于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激励机制。
1 计划经济时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及特征
1.1 计划经济时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从激励标准看,计划经济时期,“举国体制”是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具体制度安排,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活动也被锁定在这一体制之下。各级人才培养集体及运动员个体都为一个总的目标服务,即“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培养与输送优秀后备人才,为国争光。”在这样的既定目标下,一系列与此目标相符的后备人才培养行为和价值追求就被确立为激励标准。具体的就是以向上一级训练形式输送优秀竞技后备人才、在青少年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作为评判的主要标准并给予相应激励。以“为集体和国家争荣誉、作贡献”作为激励质的规定,即激励的方向;以输送人才的多少、向哪一级输送、在青少年比赛中取得成绩的优劣作为激励量的规定,即激励的强度,确定给予何种褒奖及分配多少社会资源。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工作中的激励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产生。首先,人们通过寻求、发现和完成能满足所需或至少能引导他们去憧憬目标的工作,来激励自己。其次,人们能从管理当局得到诸如金钱、升职、表扬等等的激励方法。可以描述为内在激励和外在激励两种类型。而从社会资源的物质与精神属性来看,又可把激励手段分为功利型和符号型。内在激励与符号型相对应,外在激励与功利型相对应。计划经济时期,一方面,由于我国在各项事业中都倡导努力工作、无私奉献精神,在体育这一公共事业领域更是通过“公益人”文化塑造来强化人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很差,社会资源总量匮乏,所以,从激励手段看,主要是采用符号型的内在激励手段,突出精神激励的作用,忽视物质激励。
从激励的过程看,国家通过社会舆论、政治舆论,以及制定的一系列具体的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规制,将国家激励标准向培养主体传导,内化为培养主体的行为规范。根据主体的培养效果及运动员个人的成就来进行社会资源分配,如评定优秀培养与输送单位、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运动等级等,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表扬、嘉奖等精神性激励,还有优秀运动员由下一级训练单位升至上一级训练单位的成就激励。相应的也给予一定的物质性激励,培养成绩突出的集体会获得较多的财政支持,成绩优异的运动员可能会获得工资晋级或福利增加等激励,但物质性激励的强度不大。
1.2 计划经济时期激励机制的特征与不足 计划经济时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在当时曾有效激发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各主体的积极性,在50-60年代,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三级训练体系完整,部队和行业体协也积极进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篮球之乡”、“田径之乡”遍及全国,涌现了一大批有潜质的优秀运动员。但由于社会制度和时代条件的限制,在对各培养主体进行管理激励时也还存在明显地不足:1) 由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目标的单一,激励标准维度也较为单一,注重对竞技能力、思想品德的评价,而运动员个体的文化获得、个性发展等被忽视;2) 激励手段只是“激励束”,不是能满足人们多元需求的“激励集”,过分注重精神激励,物质激励被忽视;3) 激励方向的认同具有强制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目标没有很好的内化为培养主体的行为准则和评判标准;4) 由于实行的是“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抑制了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激发各培养主体的活力和潜力。
2 转型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及特征
2.1 转型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从激励标准看,虽然我国体育制度和竞技体育的总目标未作根本性的改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激励方向仍然是“培养与输送优秀后备人才”。但由于培养主体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各培养主体管理目标的变化,培养主体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更丰富、更复杂,所以,激励标准的包容度更大。
从激励手段看,1) 由于社会资源总量的增加,激励手段日益丰富,且主要体现在物质激励方面。2) 注重精神激励的同时开始向注重物质激励转变。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通过的运动员体育津贴制和教练员的技术补贴制,以及随后颁布执行的《优秀运动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和《专职教练员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都体现了这一点。3) 不同的培养主体采取的激励手段各有侧重。如职业篮球俱乐部青年队与大学高水平篮球队,俱乐部主要采用物质激励及签约为职业运动员的成就激励,而大学主要采用的是精神激励及相应的学术成就激励。
从激励过程看,国家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加强了制度和舆论的传导,引导培养主体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与社会发展总目标趋于一致。但由于培养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国家对人才培养绩效的制度化检测和评判减弱,市场选择和舆论检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国家加强了宏观调控,调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整体布局,在培养过程前、过程中和过程后,对重点地域、重点形式、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激励,分配较多的社会资源。
2.2 转型期激励机制的特征与不足 转型期激励机制表现出以下一些特征:1) 激励标准的维度较计划经济时期宽泛,注意了后备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倡导青少年全面发展;2) 激励手段更丰富,更注重培养主体的实际需要。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快速增加,可用于激励的社会资源,从量和形式来说,都较计划经济时期更充足。3) 由注重精神激励向注重物质激励转变。这是转型期激励机制在手段上最明显的变化,对培养集体和个体主要采用物质激励或能间接带来物质需求满足的精神激励,如奖金、实物、升学、签约为职业运动员等;4) 国家作为激励的责任与实施主体职能分化。一方面,宏观上,由于社会转型,国家对社会资源的所有权与分配权向下分化,体育系统内,国家体育总局的权限向项目中心及地方、部门分权;另一方面,由于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改革,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形式呈多样化态势,各种类型的培养主体拥有一定的权限,所以,国家不再是对人才培养集体与个体进行激励的惟一责任与实施主体,其他社会组织、系统、个人也自愿、半自愿地成为对培养主体进行激励的管理主体。转型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在发挥激励功能的同时,在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过分偏重物质激励,否认精神激励的作用。原因之一,可能是激励的责任与实施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原计划经济时期培养主体积极性不高是因为主要采用精神激励,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物质利益是各培养主体的惟一需求,物质激励是惟一有效和直接的手段;原因之二,可能是培养主体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在意识形态上也发生了变化,物欲膨胀,自身需求的方向没有与国家利益保持协调一致。第二,激励标准不统一,不同培养主体激励方向与激励强度存在差异。第三,文化学习与综合素质培养没有作为必要的内容纳入激励前的绩效评判中,仍然过分注重对提高竞技能力和取得优异成绩进行激励。
3 构建全面灵活的激励机制
在现代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都特别注意运用合理有效的激励来激发成员动机、提高生产绩效。勒波夫(M·Leboeuf)博士在《怎样激励员工》一书中指出,世界上最伟大的原则是奖励,受到奖励的事会做的更好,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会干得更漂亮。[2]建立良性运行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最主要目的在于激发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培养主体形成符合社会运行目标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由于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的公共事业属性,即是以自愿、半自愿方式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以及人才培养的长期性、培养绩效的潜在性等特点,针对现行激励机制的缺失,为保证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新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应该是全面而灵活的。
1) 激励标准应保证全面性。我们知道,标准不仅可用来评判绩效,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能起到导向作用。所以,在考虑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标准时,首先,要考虑标准的确立应该符合社会运行和体育运行的总目标;其次,标准要评判和引导的内容与方向维度应是综合和全面的。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和谐、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要摈弃以往仅从竞技能力的高低、运动成绩的好坏这一单一维度来确定是否给予奖励,应考虑青少年全面发展在思想、文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设计一些制度化的、尽可能量化的标准来进行评判并确定是否予以奖励;再次,激励标准要考虑到培养主体的多样性,对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要贯彻全面满足原则,实行相对应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激发各个培养主体的动机,提高积极性和创造性。
2) 激励应体现公平和效率。效率和公平问题是一对矛盾,是困扰政策制定时的两难抉择。但二者并非“非此即彼”,一项政策既可以促进效率,也可以增进公平,公平和效率的协调可以成为推进社会、组织进步的动力基础。要做到公平,罗尔斯提出了两个原则,一个是“自由的平等原则”,另一个是“差别原则”,二者是要以“词典式次序排列”的先后关系而不是并行关系。[3]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的激励也应讲究公平,不仅要体现不同培养集体之间、培养个体之间权利的平等,即不同培养主体都应享有平等的资源分配权,以及激励机会的平等;而且,管理激励在体育领域内各项目之间以及体育与社会其他领域之间也要体现公平,这样从宏观上看,才能彰显社会正义和平等。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人才培养,如果只讲平等而不讲效率,那又将回到吃“大锅饭”的年代。所以,在资源的分配上又要体现激励的差别原则,即要体现多劳多得。美国行为科学家亚当斯提出的公平理论中有一个观点,即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了报酬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所得报酬的相对量,他会进行纵向比较(“目前”与“过去”)和横向比较(“报偿”与“投入”)来确定自己所得报酬是否合理,比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以后工作的积极性。因此,科学的激励不仅要保障培养主体通过培养活动公平的获得所需的消费资料,还要激励优秀者获取较多的资源,以进一步提高培养效率。在激励过程中要引导被激励者树立正确的公平观,要认识到公平不是绝对的,不要盲目攀比。针对目前不同培养主体所采用的激励手段和方式存在较大差异的现象,国家应在宏观上设计既体现公平又保证效率的激励制度,避免因激励失衡而导致另一种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
3) 激励应体现层次性和多元性。基于需要的层次性和多样性,激励也应考虑层次性和多元化。因为,一般意义上的激励就是给予人们所需要的东西,包括满足内在性需求和外在性需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体是多元的,并且,在时间和空间上后备人才培养活动跨度较大,呈现出层次性,如小学—中学—大学、少体校—业余体校—重点体校,不同层级的培养主体其需要肯定是有差异的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实施层次化激励能有效满足培养主体在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合理需要。
另外,由于国家作为惟一激励主体已不堪重负,还应该发挥市场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激励主体,共同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出力。
4) 激励手段应具有灵活性。即要注重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有机结合。在专家和教练员的问卷调查中,95%以上的人认为激励手段应是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机结合。不仅要认识到满足低层次需求能使高层次需求激励发挥更好地作用,还要认识到高层次需求的激励对于低层次需求满足具有促进作用。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在短时期内还不能提供充足的社会资源用于后备人才培养激励,以及不同培养组织所拥有的资源禀赋不一样,在运用激励手段时应该把见效快、效果显著的外在激励与对主体动机影响更为深远的内在激励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以取得最佳激励效果。并且,要强调对高层次的成长、成就需要予以内在激励,不能过分追求外在的物质激励。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中,有一条运用激励措施的原则就是:在激励重点上,激励不是以金钱为主,而是以成就和成长为主。
5) 激励过程应坚持长期性。激励的目的在于使被激励者时刻处于适度的激励状态。不同阶段目标的达成都应有相对应的激励,这样才能保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各培养主体在去激励状态下,又得到新的激励。因此,要求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充分结合。由于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期性和竞技能力社会认可的滞后性等特点,对培养主体在培养过程的前、中、后进行相应激励就显得很重要,设立成绩追踪奖值得思考。在专家和教练员的问卷调查中,90%以上的人认为激励过程应是培养过程中和过程后有机结合。
6) 正向激励与反向压力激励相结合。要营造一个有利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激励文化环境。一方面,给予培养效率高、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以较高的评价来实现正增强。另一方面,要引入风险竞争与“危机型”管理,实行反向压力激励,通过压力、否定性刺激或惩罚,减少、弱化消极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激发培养主体正向活动动力。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不同性质的培养组织有序竞争可克服不思进取、消极懈怠的群体行为,催发你追我赶、努力创新的竞争格局的形成。加强对后备人才交流中私人交易、暗箱操作等不当行为的监督、惩罚,以及对青少年竞赛中出现的“以大打小”、虚报年龄等不当行为的查处,将有利于形成稳定、有序的后备人才培养市场,保证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运行机制的良性运行。
4 结 论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及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在,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各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活力。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为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活动的健康发展,应该建立全面而灵活的激励机制,注重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压力激励相结合,对各培养主体进行长期激励。使各培养主体在良性运行的激励机制作用下,为推动我国竞技体育更快更好地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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