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可度,非常度

2008-09-10 10:38刘岱璿
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2008年13期
关键词:芙蓉大娘行文

刘岱璿

当阳光肆意地把自己丢满房间的时候,你难道不曾有过哪怕是丝毫的动心吗?

对于阳光的肆意我是很羡慕的,甚至是忌妒——可以那样作贱“度”!

也许你要说了,太烈的阳光是不招人喜欢的。

确实,光照太强晒黑了不说,晒出个把癌症来也是没问题的。但是这与光照范围的肆意是两码事。不过这两个东西与人的行之“有度”和思之“无度”却又是一码事。

行之有度是必然的,且是必须的。“度”大抵指的是尺度、范围、限制之类,这些是我们可以“行”的条件。像孟德斯鸠的“最大的自由就是争取法律所允许的”。他要求人权,追求自由,可他仍主张自由也是有度的,自由不等于随心所欲。孔子的随心所欲也是以“不逾矩”为前提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度”不单指法律,更是人情事理,这一讲来又让人觉得有些圆滑的意味了。

那我反过来说,像那阳光一样,过强过烈了不招人喜欢,一个人若是行为处事“过”了,怕也少有得到青睐的。名噪一时的杨二大娘、芙蓉大姐们,那般自命不凡地花枝招展着,不也惨兮兮地溺死在唾沫中,只得悲戚戚地说上一句“我要退出娱乐圈”便拜拜了么?只是,天啦,她什么时候进去过!

再反过来,从自身出发看这个问题。你难道不想要别人给你留面子吗?难道不想要别人包容你吗?难道不想要别人理解你吗?如果这些你都丢不掉,那么推而广之,谁能丢得掉呢?在我们都有同一种欲望时,靠什么来平衡呢?我想就只能是“度”了吧。我们的心理需求决定了我们行为的互利性。高级点说,这叫双赢。再高级点说,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不可以随心所欲,决定了人必须“行之有度”。

但是,一个人的所有是否都要受到“度”的限制呢?比如说思想,比如说灵魂。

让·多米尼克告诉我们:“即使身体像潜水钟那样沉重,仍不能阻止思想像蝴蝶般轻盈飘飞。”

循规蹈矩是行为的美德,但不应成为我们灵魂和思想的枷锁。

就像阳光的无所不至成就了其伟大,思想的无度也成就了思想的伟大。庄子的“逍遥游”便是很好的例证。

切·格瓦拉说:让我们面对现实,让我们忠于理想。

我说:让我们行之有度,让我们思之无度。

评点:周红

应该说,本文在行文上也是“有度”而“非常度”的——整体上遵循了引论、本论、结论的法度,但具体表述过程中,显出率性而为,显得轻灵自然。论述“行为之有度,思想之无度”,立意有独到之处;阳光的肆意无度既是行文的引发点,也是本论的类比物,在表现方法上也有独到之处;三处引证有力地支撑了观点,也丰富了论证手法。——有这几处可呈之善,进入佳作便成自然。虽然语言有个别地方不尽自然,“杨二大娘”与“芙蓉大姐”的相提并论也似有些失衡,但都只是些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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