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群众体育政策

2008-09-05 10:15冯火红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8年7期
关键词:普及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我国发展体育确立了“普及”的方针,建立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和体育主管部门、培养体育干部和积极分子、加强体育宣传教育工作、推行易于开展又有利于增强体质的体育活动、通过组织运动竞赛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是这一时期我国发展群众体育采取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群众体育政策;普及

中图分类号:G8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7-0904-04

“普及”和“提高”是现代体育发展的特征和趋势。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采取“普及”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发展体育。以1956年为分水岭,此前采取的体育方针是“普及”,此后采取的体育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为什么要采取“普及”的方针发展体育,这一时期的体育政策有哪些特点,体育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经验教训,如何评价这一时期的体育政策,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

1“普及”方针的确立及其背景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新中国诞生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48条中“提倡国民体育”的规定,确定了建国初期我国发展体育的基调,新中国的体育要面向全体人民,致力于体育运动的普及。

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成为建国初期我国面临的首要课题。因此,对体育工作提出了要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的要求。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在1949年10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以下简称体总)筹备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的利益服务。在这次会议上,体总提出了“为人民的健康、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和人民的国防而发展体育”的口号。1952年6月,体总在成立大会上,提出了在现有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并与实际相结合,使体育运动普及和经常化,积极地“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加强生产建设与国防建设而服务的今后体育工作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没有设置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工作由青年团中央代管。作为群众性体育组织,体总根据共同纲领第48条“提倡国民体育”的规定与人民政府有关发展体育的政策,协助政府组织、领导并推进国民体育运动。在体育行政部门设置前,体总事实上行使了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能。

建国初期,毛泽东主席等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体育工作,对体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1952年6月,毛泽东为体总成立大会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其他国家领导人也以题词的方式,对体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1955年10月,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为“第一届全国工人体育运动大会”题词。刘少奇的题词是“开展体育运动,增强健康,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周恩来的题词是“开展职工体育运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朱德的题词是“普及人民体育运动,为生产和国防服务”。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在对体育工作的指示中,突出强调了体育要有助于增强人民体质,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

1954年1月,中央在批转《中央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根据中央体委党组提出的“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使体育运动普及和经常化”的当前体育工作方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领导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使群众性的体育运动首先在厂矿、学校、部队和为了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设置了部一级的体育行政机构——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体委)。1954年,中央体委又改称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委)1954年1月,中央体委针对当前的体育工作,提出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并逐步地使之普及和经常化”的方针。

2《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指示》

1953年11月,中央体委党组在给中共中央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中,提出了发展体育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主要措施,具体如下:

1) 当前人民的健康状况远远不能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改变这种状况,除加强卫生工作和逐步改善劳动、学习等条件外,开展体育活动确是一种最积极有效的方法。体育运动不仅对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有显著功效,而且具有增强体质,使人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扬人体劳动能力的作用,并可培养人们勇敢、坚毅、机敏、纪律性等优良品质。必须加强体育工作,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使之为人民的健康、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

2) 将“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使体育运动普及和经常化”作为当前体育工作的方针,在厂矿中推行体操;在机关中推行工间操和早操;在中等以上学校试行“劳卫制”预备级;在部队试行“劳卫制”;在农村结合民兵训练,重点试行一定运动项目的经常锻炼。各厂矿、学校、部队、机关应在原有基础上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在可能条件下尽量增加体育场地和体育设备,并定期举行运动竞赛,培养人民对体育的兴趣。

3) 重点宣传体育运动对于增进人民健康的科学价值和对于工作学习、生产、国防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体育运动的宣传。

4) 大力培养体育干部,并提高现有体育干部的素质。

5) 开展厂矿、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的运动竞赛。运动竞赛是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应以开展基层单位的竞赛为主,利用业余时间举行。

6) 民族形式体育是几千年来我国人民锻炼体魄的良好方式,项目极为丰富,应进行研究和整理,以便正确推广。

7) 健全体育机构。建立各级体委,配备体育干部,建议全国总工会及各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设立体育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厂矿企业单位可在工会基层工作委员会下设体育运动委员会。建议共青团积极提倡体育运动,加强各级军体部工作。省市以上教育部门应健全体育处(科),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

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中,对于当前的体育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1) 强调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为加强体育工作对实现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2) 强调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并使之经常化。指示要根据中央体委党组所提出的方针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领导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使群众性的体育运动首先在厂矿、学校、部队和机关做切实地开展起来。对于开展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央在《指示》中没有提及。

3) 强调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指示各级党委对体育工作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加强领导,协助政府配备必要的干部,建立和充实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各级党委应将体育工作作为宣传部门的业务之一。青年团应把体育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会应具体领导厂矿、企业中的体育工作;军委总政治部亦应在全军中注意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

3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发展群众体育的主要措施

新中国成立后初期,《共同纲领》第48条“提倡国民体育”的规定、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指示》为这一时期我国的体育发展确定了基调。根据这一时期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体育的政策,体育主管部门,提出了这一时期体育工作的方针和具体措施(表1)。

表1显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体育工作的重心完全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上。这一时期,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体育的政策,普及群众性体育运动,体育主管部门将体育工作的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建立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和体育主管部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没有立即在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体育行政部门,而是着手建立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群众体育组织协助政府组织、领导并推进国民体育运动。1949年10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在地方党委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和帮助下,各大行政区、省、市、县,陆续成立了体育分会或筹备机构。到1952年6月,据不完全统计,县以上的体育组织已有268个。体总成立后,非常重视地方体育分会的建设,在1952年6月的成立大会上提出,建立与逐渐健全省、市以上的体育组织,有步骤地做到有专职干部,有经费,有经常工作。

鉴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1952年11月,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央体委成立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继设立了体育行政部门。到1953年底,全国的84个省辖市中,有39个设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出台后,有关部门加快了体育组织的建设步伐。1954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开展厂矿企业中职工群众体育运动的指示》中提出,在各级工会联合会或产业工会的宣传部及某些人数众多的厂矿工会基层组织的宣传委员会之下,可酌设专职干部或成立专门机构,管理职工群众的体育运动的活动事项。1955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又在《关于开展职工群众体育运动暂行部分纲要》中提出,逐步地在有条件的产业系统和基层组织建立职工体育协会。产业系统最早建立产业体育协会的是铁路系统。1952年火车头体育协会成立后,逐步健全了区、分区、地区和基层的各级组织,到1954年底,铁路系统的各级体育组织达到1 018个,在组织开展基层体育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年底,全国工会系统的专职体育干部将近500人,其中铁路系统共200人以上,十几个市近200人。1955年底,全国又有12个产业系统建立了全国性的体育协会或筹备委员会,建立了94个省、市体育协会,297个基层体育协会和筹备机构。1956年底,全国共建立21个产业系统和其他系统体育协会全国理事会,36000多个基层体育协会。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初步建立了贯彻执行体育(群众体育)政策的行政部门(国家体委和相关部委)和社会组织(体总、中华全国总工会等)的两大体育管理体系。体育管理体系的初步建立,使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展群众体育的政策,能够自上而下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3.2培养体育干部和积极分子新中国成立后,缺少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是我国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特别是厂矿企业等基层单位,由于缺少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影响了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因此,体育主管部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将培养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主要任务中,都有“培养体育工作干部”一项。

1952年6月,体总在成立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目前由于体育干部的不足,已成为开展体育运动的严重问题。为了解决此问题,必须大力举办各种业余体育干部短期训练班,大量培养体育运动积极分子,使他们经过短期学习后,了解体育运动的方针、任务,掌握一项或几项运动的技术,成为各基层单位业余的体育运动的宣传者、组织者和技术辅导员。这是目前解决干部不足的主要办法。1954年1月,中央体委在1953年的体育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解决目前基层单位干部不足的一个办法,首先是着重培养各基层单位的体育积极分子,把他们培养成为业余体育干部;其次是有计划地开办各种短期体育干部培训班。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需要,培养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主要采取速成的方式,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其一是由体总、国家体委和各地体育分会、体委培训;其二是在体育院系培训;其三是各产业系统或基层单位取得当地体委的帮助与指导进行培训。由于开展基层单位体育活动的需要,各系统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培养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的工作。1952-1955年期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在下发的发展群众体育的文件中,都提出了要重视本系统及部门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的培养。1952-1954年,全国训练了干部3 621人(1954年训练2 288人),积极分子93 400余人(1954年训练73 000人)。1955年,“采取短期速成方式,共训练了体育干部5 378人、积极分子144 287人。”全国总工会1955年1月的统计显示,近两年来,在各级体委的帮助与指导下,仅据吉林、太原等11个省市的统计,就举办了70余次业余的或短期脱产的训练班,训练了7 255个体育干部和体育积极分子。

3.3加强体育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旧中国文化教育事业不发达,我国人民对体育缺乏了解,所以普及群众性体育运动,首先必须使广大群众理解参加体育活动的意义,掌握一定的体育健康知识和运动技术。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非常重视体育宣传教育工作。

1954年1月,中央体委主任贺龙在1953年体育工作总结报告中强调,由于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还缺乏理解,因此首先应着重宣传体育运动对于增进人民健康的科学价值,对于工作、学习、生产、国防和帮助培养人民社会主义优良品质的重要意义,……同时应注意提倡人人可行的个人体育活动,今后更应着重介绍体育运动的初级的技术指导和生理卫生知识,并将“加强体育运动的宣传工作”作为1954年体育工作要做好的第一项工作。

重视体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体育在新中国成立后被作为向劳动人民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中指出,体育运动并且是培养人民勇敢、坚毅、集体主义和向劳动人民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体育宣传教育工作中,对体育运动对于增进人健康的科学价值、体育基本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往往是与体育对于工作、学习、生产、国防和培养人民优良品质的重要意义结合起来进行。1952年6月,体总成立大会上的报告中也曾指出,要经常在群众中结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宣传体育运动的目的性、重要性、方针任务和新的道德作风,并普遍向群众介绍体育运动的基本方法和知识以及生理卫生常识。当时进行体育宣传教育,主要通过报纸、杂志、书籍、报告会、广播电台、电影、幻灯、展览会等途径进行。1951年7月,我国的第一本体育杂志——《新体育》问世。1954年底,《新体育》发行到101 700份。新华通讯社经常发出有关体育的消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以及各省市报纸,都以相当篇幅报道体育活动。除通过上述手段进行体育宣传教育外,运动竞赛在体育宣传教育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运动会组织了成千上万的观众,仅以全国足球运动会为例,就组织了34万观众,使广大群众提高了对体育运动的认识,增加了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从而使基层竞赛十分活跃。

3.4推行易于开展又有利于增强体质的体育活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础比较薄弱,不仅缺少设施和指导者,而且群众对体育缺乏了解。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主管部门根据我国体育的目的(增强人民体质,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从实际出发,重点推行简单而易于开展,又有利于改善群众健康状况、增强群众体质的体育活动。

1951年11月,体总联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8家有关单位,发出《关于推行广播体操活动的联合通知》。决定从当年12月开始,领导全国人民做体操,号召有关单位积极推行并动员所属各单位及广大人民参加这项活动。1954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开展厂矿企业中职工体育运动的指示》中指出,要有准备有计划地推行劳动前后或工作间隙的体操。1954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在机关中开展工间操,正式规定在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中各抽出10分钟做工间操。做操时,应动员所有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干部应负责组织领导,并应带头参加,使之能够组织起来,坚持下去。

中央体委的统计显示,抚顺市1952年参加广播体操的职工有6350人,1953年就发展到23000余人。1954年,全国参加工间操的机关干部,平均占机关总人数的70%以上,工间操成为广大机关干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全国总工会1954年底的统计也显示,据北京、上海、沈阳等16个城市和铁路1个产业系统的统计,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职工有1169554人,其中参加广播体操的有745677人。有的厂矿70%以上的职工经常参加广播体操。

1951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借鉴国外的经验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了《体育锻炼标准》,在大学和中学试行。中央体委1953年底的统计显示,《体育锻炼标准》已在全国较广泛地推行,参加这一锻炼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达80万人。在各地试行《体育锻炼标准》的基础上,1954年5月,中央体委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暂行项目标准、预备级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行《劳卫制》。试行《劳卫制》的目的,是向劳动人民进行全面的体育教育,培养人们成为健康的、勇敢的、乐观的祖国保卫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卫制》的测试项目分为必测和选测两种,以身体素质划分,有速度、灵敏、体力和耐久力四个方面,大多是易于开展的田径和体操等有的项目。

国家体委的统计显示,1954年底,据目前不完全统计,有187所中等以上学校试行《劳卫制》一级,参加锻炼的学生达127 000余人;有2 300所学校推行《劳卫制》预备级,参加锻炼的学生达1 159 000余人。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进行《劳卫制》预备级的学校约占学校总数50%。1955年底,“推行《劳卫制》预备级的有3 228所学校,参加锻炼的学生1 818 043人,推行《劳卫制》一级的有870所学校,参加锻炼的学生有523 799人,据1954-1955年度测验的结果,约8万人达到标准。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劳卫制》锻炼,国家体委在1956年2月新修订的《劳卫制》(草案)中,增加了测试的内容,降低了达标的标准。1956年底,据现有的不完全统计,1956年有300多万人经常参加《劳卫制》锻炼,已有70多万人达到《劳卫制》各级标准(不包括军队),为1955年的9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推行《劳卫制》,成为体育行政部门普及群众性体育运动的主要措施。

3.5通过组织运动竞赛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通过组织运动竞赛,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1949年10月,体总在筹备会议上的报告中,就将“开展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作为今后体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1952年6月,在体总成立大会上的报告中又再次强调要重视组织开展运动竞赛,因为经常举行运动竞赛和运动会,对于普及体育运动并使之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基层单位,经常分别举行各项运动的竞赛,对于鼓舞本单位的群众参加体育活动,作用尤大。

体总1952年6月的统计显示,为了提倡和普及体育运动,全国各地的体育组织协助人民政府举行各种较大规模的运动会。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仅省、市以上的运动会即有400多次,参加的运动员近百万人。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和体委将组织运动竞赛,作为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的有力手段,频繁组织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系统的运动竞赛。1953年,齐齐哈尔市各工厂、学校、部队、机关共举办了运动会106次,有84 800人参加。1954年,天津市9个体育场,每周每个场地都有1~3个基层单位进行比赛。通过运动竞赛,使广大群众提高了对体育运动的认识,增加了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从而使竞赛十分活跃。

4小结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确立了普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体育方针,致力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以适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根据这一体育方针以及当时的国情,我国在这一时期采取了“建立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和体育主管部门、培养体育干部和积极分子、加强体育宣传教育工作、推行易于开展又有利于增强体质的体育活动、通过组织运动竞赛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等主要措施发展群众体育。

这一时期,我国已经意识到体育设施在发展群众体育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发展群众体育的主要措施中提出了建设体育设施。但是,由于受到当时国情的制约,不可能采取通过满足群众体育活动所需要的场所的办法来发展群众体育,加上当时体育的目的定位在改善和提高人民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上,而增强体质的体育活动对体育设施的要求也较低,所以从实际出发,将“建立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和体育主管部门、培养体育干部和积极分子、加强体育宣传教育工作、推行易于开展又有利于增强体质的体育活动、通过组织运动竞赛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作为这一时期发展群众体育的主要措施。如果将体育的目的定位在增强体质上,这一时期我国的群众体育政策不仅是行之有效的,而且也是切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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