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 语
我居住的小区不远处是南门广场。这里算古城西安的一处景点,在夏天,南门广场是不错的去处,我常到这里散步。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广场一角的灯下。围拢的一群人,吸引了我的眼光。穿过稀稀站着的人,不费多少周折就看到了圈中的主角。
她三十多岁,矮胖身材,剪短发,着白衣深色裤,在灯下悠悠起舞,举止自若。只有她一个人,没有音乐,没有伴舞,在这嘈杂的广场,我第一直觉便是,这是个疯子,至少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然何以如此标新立异。人群不断变换,有人退出,有人进来。她只是舞着,不为所动。
夏天的夜晚天本就亮,加上灯光,我可以清楚看见她的脸。本是普通的相貌,在灯光下更显普通。只是脸上有一种凝重的表情,仿佛痴恋着,不知是对舞还是对人。她圆胖脸,眉头微皱,不年轻的轮廓,因为专注,在这月下灯下,吸引了我的注意。她只管抬手甩袖,腰肢轻扭,脚下踏着和谐的步子,是自己在心里谱的曲子,旁人看不懂的节拍,却自有它的柔美与坚韧。
她不知疲倦地舞,仿佛是要与这夜色一决高低。整个的人在奋争,像要挥去这周围的黑,给自己一片天地。我慢慢走开,坐在草坪旁的木椅上,何必围观呢?舞者自舞,我相信在舞时她是快乐而自在的。外人无法猜度,又有什么理由猜度。快乐本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慢慢知道她的情况,她有轻微的智障,刚离过婚,曾经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据说省妇联曾参与她艰难的离婚,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原来大家都知道她,在附近也算是家喻户晓。
她家在离西安较远的郊县。没有读书,只是农村女孩通常的初中或小学毕业,在家务农。先天迟钝,但不至于影响饮食起居,待人接物,这在农村并无大碍。况且她家境优越,父亲是村中的支书。
父亲爱女心切,他高瞻远瞩,一心想让自己并不闪光的女儿跃出农门。她的丈夫是西郊车辆厂的工人。有轻微的残疾,瘸着腿,是一次工伤所致。厂里仍然保留他的工作,不过是换成看厂门。他相貌普通,家境平常,可是有城市户口。于是她成为他的妻。
生活的细节无人知晓,只是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伤痕,渐渐为人所知。她越发愚钝,也失去了少女时仅有的一点儿鲜嫩。她丈夫打她时不惜力气,常常在夜里蒙了被子尽兴地打,据说被子被打出了洞。她只是发出呜呜咽咽的反抗,像困兽,也只是挣扎在被里的兽。
有几次被打断了骨头,差点儿死在家里,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她的丈夫是阴阴的脸,没人真正深入管夫妻间的事,更何况有古话在前:不打不亲不相爱。只是他们的打似乎很难联想到爱,可是这与旁人又有何干?
她逃跑了几次,最终是被捉或被送了回来,对外,她只是一个智障的女人。而且,妻离家出走,夫因此而愤怒,并大打出手,也是情有可原。只是打得重了,会有劝解的人出来调停,性质也就是打得重与不重的问题。
等到市妇联出面,她已半疯癫。跟了隔壁的中学女生,一直跟到学校门口,轰不走,笑笑的,也不闹人,只是扑到人后面,死死地跟着。吓坏了孩子,于是家长出来干涉,迁怒于她的丈夫,说他疏于管理。于是扯了头发拉回来,就在院里打,鸡飞狗跳的,热闹了街坊四邻。
后来扒在别家的玻璃窗上,笑嘻嘻地瞅,看里面在排演的男生女生,是为节日准备的舞蹈。大家一回头,看到窗外一张花花的胖脸,心惊胆战地跑出来。看到她在院里独舞,一摇一摆的,全是他们刚才的舞步。这更是骇人听闻。她丈夫的打也失去禁止的效用,她开始不停点地跳,从院里跳到街上,被打回来,依旧跳。
因为她常跑出去跳舞,她丈夫的打也渐渐地不遮人耳目。妇联出面协助离婚时,她痴呆的脸上伤痕累累。当提到离婚两字,她突然变得聪敏,不放妇联的人出门,抓住人家,不停地说:“离婚,我,离婚!”像是从心里喊出来,听得人落泪。这时的她看起来神志清醒,仿佛变回了少女时的模样。她结婚已有八年。
她丈夫不相信自己会真正失去一个傻子,他不放手,也肯承认错误。可是据说在离婚期间,仍在夜里打。后来,终于在妇联的帮助下离了婚,她的丈夫突然病倒,也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在自己不如意的生活里,有一个不如自己的人被踩在脚下,他想必觉得充实。一旦真的失去,他也就失去了活着的目的。
她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是妇联在社会上筹的钱。出院后,又将她安排在市环卫处。她在年近中年时,终于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这就是现在我常看到的她。
这只是一个陌生女子的故事,也许平淡无奇,但将事情与本人联系在一起看,对观者而言也是双重的刺激。以后再到广场里看到她,便觉得黯然。
我不会跳舞,连基本的舞步也不会走,所以对任何舞者都只是本能上的排斥或喜欢,如果他们舞得丑陋或优美。这个陌生女子带给我的感觉却是不同,她素面朝天,只是微笑着,带着不相干的漠然,好像全世界都舞在她的腳下。我有时觉得茫然,对我们这些正常人而言,无疑她是可怜的,可看她旁若无人,心满意足的样子,又似乎我们这些观者更可怜一些。我想,那全是因为她是个自由的舞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