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权之绿色通道

2008-06-26 10:45
人力资源 2008年6期
关键词:仲裁法绿色通道维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7年12月29日获得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面对日益提高的劳动者维权意识,面对更加复杂的劳动关系,面对社会主流意识倡导的规范管理,企业组织如何利用新规完善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呢?

不可否认,由于所处的角色和位置不同,特别是受利益因素的驱动。企业决策、管理者与员工之间难免会发生争议,处理不好,便会激化矛盾,以至于对簿公堂。因此,就需要各方更准确地领会该法的精义。

为了使各方尽快全面理解新法,并正确处理好劳资关系、劳动争议各方面的疑难问题,本刊特别策划《<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权之绿色通道》专题,就劳动争议调解法的新规定和新趋势,针对大家共同关心的诸如员工关系管理的新理念,营构和谐有序的管理环境等疑难问题,邀请各方专家,进行一次深度的探讨和分析。

执行:本刊编辑部

猜你喜欢
仲裁法绿色通道维权
维权去哪里?
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自行和解作了哪些规定?
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与实践
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规则演进、司法适用与立法重构
完美 打假维权
我国仲裁法的完善
TC-SCAN绿色通道系统日常维护浅析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请为医疗创新开通绿色通道
为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