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南
今天的评论围绕两个人,任淮秀和李国宝,通过他们讲内地资本市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问题。
据记者估计,任淮秀的事情又会不了了之了,因为要用证据证明他从哪里听来的内幕消息,几乎不可能。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指控都是“无罪推定”,唯独证券内幕交易是“有罪推定”。道理很简单,否则就一个案子也判不了,只有逼你自己举证自己才行。
另一重遗憾是,任淮秀如果真的是看了看成交量就买了这个股票呢?有这个可能,不过也很具有讽刺意义,一个堂堂金融学教授就是用这种赌博的方式投资理财,还一次押上家里所有资本。当我看到几个媒体还在包装这种“教授炒股秘笈”时,真的很无语,但愿不会有很多投资者去效仿他。
再讲李国宝,西方很多权威媒体,包括《伦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都把这个案件看作“香港金融市场的特大丑闻”。因为李国宝本来是香港一位著名的银行家,而银行家是以信用吃饭的,若这个人可以为了赚钱而出卖内幕消息,整个香港银行界就都要为此蒙羞。
更有媒体翻出香港证券监管当局的记录,几十年来居然只查处过一起内幕交易案。这个尴尬记录的背后原因是因为,香港的证券管理法规像内地的一样呆板,对躲在角落里的内幕交易几乎无法发起调查,更没有足够“证据”。
并不是说美国什么都好,但在打击内幕交易这件事上,内地和香港都有必要学学人家,赶紧修改一下自己的法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