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波
现在地方政府真正需要做的工作是把保障住房建设好,把正常、健康的房地产秩序建立好,商品房房价主要让市场自己去解决。
西安市日前出台的《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同时,还对2009年6月30日前按期开工的商品房项目,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
9月2日,河南省政府也发布了类似政策。一是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期限可延长至20-30年;二是从2008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各商业银行对商品房购买者实行房贷最优惠利率;三是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免除房地产交易税,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可按一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
事实上,不同版本的“救市”政策早已在全国暗流涌动。在此之前,至少已有长沙、成都、北京、厦门等相继出台了促进当地房地产发展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支持力度的政策。
笔者认为,现在地方政府“托市”无异于饮鸩止渴,给老百姓吃药。现在有钱有权的人都已经有房(许多都在炒房),但广大的中低收入者由于在资源、经济和信息方面的弱势,加上我国保障住房的严重滞后和历史欠账,不得不接高房价的最后一棒。现在地方政府真正需要做的工作不是托市,而是把保障住房建设好,把正常、健康的房地产秩序建立好,商品房房价主要让市场自己去解决。中国房价的“畸高”是地方政府长期越位的产物。
自从中国有商品房开始、尤其是从千禧年开始,房价就犹如脱缰之野马,一路狂奔,像北京、上海、深圳等沿海大中城市房价大约涨了五六倍,直至2007年末房价率先在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出现了疲态。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数据,2008年第二季度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2%(其中6月份同比上涨8.2%),深圳房价的松动充其量仅是一个小序曲或小插曲而已。
现在地方政府托市,忽悠最需要同情和帮助的广大中低收入者接高房价最后一棒,这是不负责任的。实质是继续维护中国房地产业的超额垄断利润,将风险转嫁给广大中低收入者(当然投机客另当别论)。这同时也将吹大房地产泡沫,威胁到中国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财产安全,加大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难度。
我国房地产发端于“七五”时期,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对房地产依赖过重,中国住宅的居住功能日益异化为投机功能,房地产的非理性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后房地产时代,楼市的调整势在必然,房地产对GDP和税收的贡献度下降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地少人多,人均耕地只有1.39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1/4,中国未来土地供给和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不可逆转,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没有“资本”折腾,必须给子孙留下足够的资源和空间。
因此,中国当前的住房政策值得我们重新审视和调整,住宅的功能是居住而不是投资和投机,中国欢迎海内外人士来创业和发展,但中国不能成为投机客的“热土”和“暴发户”的乐园,对国内外楼市投资投机客(两套以上)必须采取相当限制政策,包括信贷(提高首付、缩短年限)、税收(差别税收、征收增值税)、利率(差别利率)及严厉打击中介哄抬房价、乱收费等政策。同时要加大和完善保障住宅(廉租屋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要推行自住房(应优惠利率和契税)和投资房的差别政策,使“人人居者有其屋”。(作者为中国房地产评论人士、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