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是美国19世纪伟大的女诗人,1830年12月10日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阿默斯特镇,除了19世纪60年代几次有限的外出以外,她的一生都在阿默斯特镇度过,直到1886年5月15日逝世。在阿默斯特镇的家中,她默默无闻地用一生创作了1775首诗。这些关系到生命、永恒、爱情、自然和死亡的诗歌,表现了她强烈的思想和情感,揭示了一个充实、安宁、执著的灵魂。她那既朴素又含蓄的诗句,既感伤又幽默的诗风使她成了美国民族诗歌艺术的丰碑。美国学者认为狄金森是公元7世纪古希腊女诗人萨福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在驾驭英语言的能力上可以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
一
狄金森的诗歌简洁、微观、内省,艺术气质近乎“婉约”。通过1775首题材丰富、主题各异的诗作,我们领略到了狄金森丰富的内心世界,认识到了她对周围世界敏锐的观察力。由于孤独的个性,超常的天资和气质,她的诗具有思想内容深奥、哲理性强的特征。狄金森凭自己的想象试图理解世界,以自己的方式向世人解释困惑、痛苦、绝望等问题。狄金森的诗不仅反映了她个人的欢乐与悲凉,同时反映了19世纪普遍存在于人们内心的困惑。狄金森这种静观灵魂的个性,与世俗隔绝的处境,使她的诗极富象征意义,充满真情的思想中总含着一种观念。
狄金森肯定了自己个性的孤独,她清高、孤傲、理智的高雅气质来自于对宗教的叛逆。她怀疑神教和上帝拯救人类灵魂、解脱世间苦难的能力,当她的信仰完全动摇时,她便投向了诗歌生涯。她相信对生活敏锐的意识并非来自宗教,而是来自她内心的感受。她在寻求精神的信仰时,受到了美国思想家爱默生哲学观念的影响和教益。她的诗歌中充满着从爱默生的杂文中提炼出来的意象和主题,但狄金森在自我探索的世界里,创造了诗歌艺术的奇异之美,“提炼了神奇的思想”。
狄金森宁愿离群索居,静观沉思,在平凡、安宁的环境里探索生命的本质,寻求生活的真谛。诗人追求的精神境界,并非脱尘飘然的仙境,狄金森绝不会用梦幻般的想象来逃避现实,她要在“平凡”之中追求“永恒”,在艺术的领域寻找真与美。在74诗中她说“最有生命力的戏剧表演是平凡的生活”,狄金森在平凡的生活中体悟自己的心,也洞悉每颗心脏最细微的跳动,她的关怀深入到了人们的心灵中。为此,她审慎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选定了自己的信仰。在“灵魂选择了自己的伴侣”中,狄金森表明了自己不可动摇的决心,像“岩石”一样,她要用诗来证明和上帝、教义的冲突,用“诗”来消除人们心灵深处的困惑,用诗来揭示世间的自然奥妙,用诗来表达她对生活的欢欣,对悲剧的理解。狄金森以诗人的姿态,朴素、机智的诗行咏唱人生的悲歌。她不仅以满腔激情抒发浪漫的主观感情,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显现着思想的灵光,这种潜在的艺术美具有迷人的魅力,这正是诗人追求的效果。狄金森相信“诗”的无比威力,她对诗人的意义有独到的见解,把诗视为知己、伴侣。她对身边的细小事物感悟力极强,新的感知,每日在平凡中获得的激情都以诗的形式完美地表达出来。她认为“诗人第一重要,其次是太阳、夏日,然后才是宇宙中的上帝”。“真正的诗人能够理解世间万物”。狄金森不仅能在敏锐的触觉中,观照自己的世界,而且能为别人创造充满阳光的美丽世界,她善于宽慰别人、启迪别人的博大心怀,否定了她是一个自悲自叹的歌唱者。
二
狄金森虽然受到爱默生“自然论”的影响较深,但她在诗歌的表现形式上并不模仿任何人。她一意孤行地按自己的审美标准和艺术尺度衡量每一首诗。她摒弃了当时书卷气的词藻,采用明白易懂的日常用语,朴素、离奇的诗歌韵律来创造富有特色的诗风。这些狄金森式的诗歌形式,集中体现了女诗人不同反响的艺术风格,狄金森的独特艺术不仅体现在离奇古怪的形式、技巧上,而且还表现在诗歌所具有的意念性和哲理性上。主题繁杂、丰富多彩的诗不仅是一首首短篇的抒情彩图、美丽的景象,而且是一幕幕简短的情景暗示出的一个人生道理,一种观点或某一个思想。《我为美而死》突出地表明了她对真、美的看法,对艺术所持的态度。
狄金森对诗歌创作有自己的思想。她不赞成情感的直接宣泄,更不主张语言的直来直去。她认为“真理的强光必须逐渐释放,否则,人们会失明”。狄金森的这一思想,使我们想起了爱默生的名言:“世界是象征性的,语言是隐喻构成的。”可见,爱默生的艺术观同样对狄金森的创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她的大量具有嘲讽、幽默、耐人寻味的哲理诗提示我们:狄金森是一位思辨能力和想象力同样强的诗人,她将自然和上帝赋予了道德和生命,以自己的思想视角,象征式的张力讨论它们存在的价值,在描写宗教、上帝的诗篇中,狄金森常常用《圣经》的词汇和传教士的口吻发表她对人生的观感。
狄金森的这首诗十分明显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她宁愿要自己塑造的上帝,也不愿信仰虚伪的宗教教义,真理和信义属于自己的判断和感知,她感到诗人就是太阳,就是灵魂的上帝。诗人可以看透世间的奥秘,诗人可以解释一切难题,诗人可以给黑暗带来光明。狄金森认为真正的诗人能给世界带来精神的永久价值,她把思维能力看得至高无上,相信灵魂的不朽之说。她对人们心灵深处的细微观察力,以及她表现复杂心理、思想观念的机智手法,都表明她是一个意识力强的哲理诗人。从她写痛苦和死亡的大量诗篇中,我们了解到狄金森内在世界的博大和美丽,她的外表虽然不算漂亮,衣着素白,但她却拥有一个深如海洋的魂灵,一种超脱尘俗的气质美,真正的诗人美。
三
我们不能将狄金森仅仅看作是一个孤寂的遁世者。其实,和梭罗一样,狄金森是一个生活简朴、谨慎、勤于思考的女人。她不仅热爱写诗,也十分热爱生活。她在信简中说过:“生活的意义在于快乐。”从她的自传中,我们得知,狄金森在家中是一个温顺、孝道的女儿,善良的姐姐,友爱的邻居。她和几位朋友在感情上的忠贞纽带是牢固的,她所爱的人的死亡,亲属和旁人的哀痛刺激着这位孤傲、内向的女主人公,她和他们一样承受着精神上的磨难。在痛苦的觉醒后,狄金森通过比喻、反讽等修辞手法来表现人生的苦难,悟出“永恒”的意义。她关于痛苦和死亡的诗笼罩着悲的色彩,在充满悲剧的色调中,狄金森向人们道出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狄金森不认为死亡是生命的终止,她认为死亡是解脱人生苦难,走向天堂,寻求幸福“永恒”的必经之路。因此,在她的笔下,死亡变成了一对情侣,彬彬有礼地相伴,驾着马车,在悠闲的心情下泰然地走向墓地,走向不朽。
在狄金森三分之一的死亡诗中,记录着她真实的情感,崭新的感受。这些反复探索生命与死亡的主题诗表现了诗人超越尘世观念的思想境界,同时展示了诗人在艺术上富于表现力、不加雕琢的自然美。圣洁、纯朴、深邃构成了狄金森的艺术特色。她在细致的观察中写下的绝望诗篇生动、令人回味。死亡留给活着的人是一种分离的痛苦,她的这一心境在很多诗里都有表现,像《有些东西比睡觉安静》、《到天堂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假如我将要死》等诗篇。
诗人“插上羽毛”的希望在这些诗行里发着亮光,希望的力量吸引着人们,让每一颗受折磨的心得到巨大的安慰。狄金森对死亡毫不畏惧,并富于幽默感的想象,在《我听到一个苍蝇的嗡嗡声》中完美地呈现出来。这是一首格调幽默、生动、形象的好诗,它完整、准确地传达了诗人的体验:战争告诉了人们和平。
爱让人回忆——
雪使人想起小鸟——
另一首诗也反映了诗人对生活中痛苦与欢乐失衡关系的真切体验。
每一刻兴奋的时辰,
必有一份痛苦付出,
对于欢乐来说,
这是一份颤烈的比率。
在这首诗中,欢乐与痛苦相比显得微不足道。狄金森把欢乐与痛苦的关系看得真真切切,其见解之深不足为奇,惊奇的是她能以简洁的语言、委婉的说教方式将普遍的道理深入到人的头脑中,叫你感动,令你受到启发。这正是诗人在诗歌艺术中达到的完美成就的标志之一。诗人的成功秘诀除了来自生活中精心的体验之外,还有灵感和气质美的因素。谈到灵感,狄金森在1862年给希金森的信中说道:“假如我读一本书,而这本书使我感到没有火温暖我,我知道那就是诗。假如我感到我的头顶被拿去,我知道那便是诗。”这段话使我们体悟到:狄金森的灵感和思维能力的体现正符合爱默生的学说:“因为真理赋予了我旺盛的生命力,使我通过灵魂的净化来创造出属于我自己的世界。”
从自传中得知,狄金森是一位不喜欢追名逐利的艺术家,一位安心创作的女诗人。她认为艺术家的“上帝”应该是自己的艺术感受。所以,她满足于做一名“小人物”,十分投入地写了大量诗篇,生前却未发表一首。她写的《受伤的鹿跳得最高》和《我爱看痛苦的表情》等诗比较成功地再现了诗人注重“发掘自我、善于剖析、勤于探索”的艺术精神和个性特色。在《受伤的鹿跳得最高》这一首诗中,诗人表面虽用一连串动态强烈、色彩鲜明的意象词语:“鹿的蹦跳”、“岩石的飞迸”、“钢条反弹”、脸颊“格外红”烘托出一派生动快乐的气氛,但诗的内涵十分明晰:“欢乐是痛苦的铠甲”——这一结束语落在古典主义冷静与克制的情绪上,表现出的理念是浓厚的。读者在悲喜两极的平衡中获得了心智上的感应。狄金森之所以诗才超人,主要是她的灵感也发挥着潜在的作用。她用生命的全部热情、美德的心灵潜力理出每一丝思绪,造就每一片荒原。正如狄金森给希金森的信中所写的:“我以歌唱来等待……以歌唱来驱赶黑暗。”十年后,狄金森确实从心灵里唱出了一首首摆脱痛苦、充满真谛和“永恒”的歌。
当我们读狄金森的每一首诗时,我们都会为每一个思想火花的发现而惊喜,感到诗人如立眼前,她那“天使”般圣洁的灵光照亮了黑暗中的双眼,每一点教诲,每一个启迪都令我们回味无穷、受益匪浅。她的诗具有感人的魅力。分析她的诗,我们越发觉得狄金森的精神境界和不朽的诗同样属于今天的时代。オ
(王好强:中原工学院外语系讲师,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