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又一
王若琳能红,很大程度上体现出台湾创作型音乐人在大陆受到了过分热烈的追捧
挺早以前就有朋友推荐说这姑娘的歌好听,当时听了觉得很悦耳,平时放在家里车里都不错。但是从音乐的角度讲,她的音乐当中自己的东西太少,学的东西太多,过于像小野丽莎和诺拉琼斯了。
后来唱片评审团(注:由乐评人科尔沁夫发起成立,包括张亚东、小柯、周治平、金培达等20余位华语歌坛资深音乐人、乐评人、音乐专业媒体人士共同组成)评这张唱片,我给了高分。并不是觉得她真的值这么高的分数,是认为这种唱片进入主流唱片市场是好事,应该多推荐。这张唱片最终得了90多分,是我参加唱片评审团以来第三张超过90分的唱片,之前两张是张悬和萨顶顶。
其实我觉得不公平,在于台湾创作型音乐人在大陆受到了过分热烈的追捧;或者说,整个台湾音乐在大陆受到了过分追捧。
2003年,我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精品购物指南》写乐评,那时候台湾音乐人还没大举占领大陆的大唱片公司,华纳、新索等四大唱片公司(当时叫五大,BMG和SONY还没合并)都还是大陆人掌权。后来以宋柯、许晓峰离开北京华纳为标志,台湾人开始迅速占领大陆大唱片公司的管理层。
“政权”的变更是这么发生的:当时台湾的唱片市场极度萎缩,走穴也没多少钱,而大陆的市场大,比如周杰伦唱片销量的95%以上在大陆,台湾能卖出三五万张就很不错了;歌手如今的主要收入来源还不是卖唱片,除了广告代言之外主要靠走穴演出赚钱,走穴当然要在大陆走,人多钱多。而之前国际大唱片公司亚太区的总部基本都在台湾,当看到大陆市场庞大,便集体移师北京了。
从90年代开始涉足唱片业的这批唱片公司的大陆高层,大多是当年的音乐青年,上大学的时候几乎无一例外地写歌唱歌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参与其中。简单地说,几乎都是崔健时代、魔岩时代、校园民谣时代成长起来的一批人。除了正常的谋生、事业之外,这批人大多是心存理想的,多多少少都热爱本土原创音乐,朴树、韩红、孙楠、那英、羽泉等等叫得出名字的腕儿们,全是在那个时期从没人知道到大红大紫的。但是台湾人不热爱这些。
这几年,华纳、SONY&BMG这些公司使劲推过哪个只有才华没有名气的大陆原创歌手?他们更在乎短期效益。环球是个例外,也许因为老板暂时不是台湾人。
王若琳的音乐不错,她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马上会被更多的人知道,更多的人会喜欢她。可我认为,一个中国人用英文演唱诺拉琼斯和小野丽莎式的音乐,即使整张唱片悦耳,但它不会给华语流行音乐增添任何新鲜的东西。这样的音乐,为什么被唱片公司带着在北京跑宣传、办专场?为什么小娟这样的歌手就得自己掏钱出唱片、自己联系演出。
我怀疑,如果王若琳是在北京“混”的民谣艺人,有哪家大唱片公司愿意和她签约?这跟王治平是她爸关系不大,主要还是台湾乐人如今在华语乐坛里太占便宜。
我们的音乐评论界总抱怨大陆音乐的创作人水平差,但我认为更多时候责任不在艺术家身上,而是没有为他们提供足够好的环境。大陆民谣界不缺一样悦耳且具有装饰性的声音,但似乎大家总觉得喜欢个陕北的不如喜欢个台湾的来劲,喜欢王若琳或者张悬的,有空的话去听听小娟和洪启,周云蓬、万晓利也成。
异乡人们对异地的原创音乐没感情,这是正常的;换北京人去台湾掌权音乐界,也许情况类似。北京是个文化容纳度非常高的城市,这个城市不拒绝任何异乡人,但是,本土听众的感情因素也应该被各唱片公司的异乡的老板同样尊重。
(作者为北京乐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