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情书色

2008-04-14 08:33胡洪侠
广州文艺 2008年4期
关键词:情色书籍

胡洪侠深圳商报编委、《文化广场》主编,爱书人、读书人。著有《微尘与暗香》、《老照片新看法》、《百年百词》等,编有董桥作品《旧时月色》。

20世纪40年代的重庆,因是战时,旧书的价格竟然是跟着粮价走的。茅盾讲过一个故事:有人在“米亭子”书肆见到一部袖珍本《综合英汉大辞典》,索价2600元,于是嫌贵,不买。两天后,此人再去看,书价已涨到3000元。不解,问何以猛涨400,书铺老板说:“粮价涨了呀!”茅盾调侃说:“书是精神食粮,书价跟着粮价走,似亦理所当然。”

1920年,朱自清逛琉璃厂,见新版韦伯斯特大词典一部,索价十四元,买不起,又舍不下,踌躇再三,就把结婚时父亲赠送的水獭领大氅送到当铺去,当了十四元。这件大氅原是用两幅“马蹄袖”拼凑而成,他父亲为做这件衣服破费几番气力。朱自清安慰自己说,将来一定再赎出来,结果竟未能如愿。

旧书价格的高低,一来随行就市,二来因卖书人而异,实难有一定之规。同一部书,往往有价格悬殊甚巨者。朱自清回忆自己买书经历时说,某日一书铺持高丽本《杜律分韵》登门求售,两册书索价三百元。“书极不相干而索价如此之高,荒谬之至”。孰料次日又有书铺送来同一套书,要价仅两元。遂立刻买下。

1949年前,上海旧书店有名“添福书庄”者,其老板为广东人,于贩书一行不甚了了,爱书人往往能在那里大拣便宜。施蛰存先生《买旧书》一文中提到,诗人戴望舒曾花区区十元,在添福买到一套魏尔仑诗集,三色插图本,皮面精装五巨册。第二天,却有爱普罗影戏院的洋经理登门造访,说他昨天也看中了这部书,本想今日去买,不想让诗人捷足先登了,所以特来鉴赏一下。戴望舒与之交谈中得知,此洋人为一“书淫”。后来此人也开旧书铺,所售书籍多有签名本、初版本及限量印刷本等名贵原版西书。

爱书成痴的人有时和吸烟成瘾的人一样,常常生发“戒掉”的念头。叶公超聚书至三面书墙后,给自己立下“三不买”规矩:参考书不买;不读不查的书绝不买;要读的书,非读不可的书,先去图书馆借,借不到,再决定买不买。可是三年后,三面书墙还是变成了四面,他只好说:“关于买书,我只有感慨,没有原则了。”可见戒烟瘾难,戒书瘾也绝不易。

书房定律之一是:你总是找不到你这一刻想找的书。英国作家菲次杰尔德某日找书未遂,空费半天工夫,于是大生其气,给朋友写信说:“我写这信告诉你我最近的决断:我想把所有的书都卖掉,或烧掉,只留下《圣经》、字典、《失乐园》、蒲伯的诗各一部,放在我的书案上,最好就在我手边,那样我再不会找不着我要用的书了,至少我会知道我此处只有这四部书,别的,世间别的书都在别处,不在我的架上……”

老上海北四川路的添福书庄的广东老板不太懂书,而且还时常喝醉,当时许多爱书人都在这里拣过便宜,戴望舒拣过,叶灵凤也拣过。一册巴黎版的乔伊斯《尤里西斯》,一部“只合藏在枕函中”的《香园》,老板给叶灵凤的卖价是1.4元。叶灵凤自己都不敢相信,“如果他那时知道《尤里西斯》的定价是10美元,而且还无从买得,《香园》的定价更是一百法郎以上,他真要懊丧得烂醉三天了”。

全本《金瓶梅》现在还算是“禁书”,想得一套影印本并不容易。可是黄裳先生说,1949年那时候,《金瓶梅》实在算不得什么宝书,几乎随手可得,即使崇祯本所附全图,也有极初印的本子在。那年冬天,他去北京琉璃厂访书,走进来熏阁,“架子上书满满的,却没有什么可看,记得各种版本的《金瓶梅》就塞满了半架。”

“文革”期间有大字报揭发黄裳从外地买得一船旧书,中有宋元旧本,发了大财,一时众口哄传,引起“公愤”。黄裳2004年写文章忆起此事。春秋书店的严阿毛,欲往宁波倪家收购即将论斤卖作还魂纸料的一屋旧书,因路资无着,找黄裳借了五十元。某日严阿毛通知说书到了,黄裳就去看,“书有七大麻袋,打开来看,多半是残零册籍,从中午直到傍晚,弄得两手乌黑,还只看了三袋。我选出了几十种……如此而已。”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常常断顿,朱德熙一见他日高不起,便料定午饭又没着落,于是就挟一本字典进宿舍,喊道:“起来起来,去吃饭!”他们先去昆明的文明街,找一家旧书店把字典卖掉,然后两人吃一顿破酥包子或两碗焖鸡米线,外加二两酒。原来,这文明街几家旧书店的老板和伙计对书不大内行,收书全看是否整齐,厚厚的工具书更是一手交书,一手给钱,价钱还不低。

拿破仑也藏书,可是他更看重读书,有一次他会见书商弗郎茨•格莱费尔,极力揶揄藏书的人:“只有傻瓜才会藏书。简直不可设想,收集、保存那么大量的东西,其中只有千分之一有趣或者有用。简直是愚蠢!绘画、古币和木刻则另当别论!……图书贸易这种想法本身就是荒唐。它早晚得撑死、胀死,书籍生产已超过实际需要的一百万倍……”

拿破仑讨厌书商,说这是个“可笑的行当,是十足的愚蠢”。他曾在巴黎签署一项命令,由信使送往布劳瑙,结果,那里的一位书商帕尔姆就被枪决了,因为当局发现这个书商印制了反拿破仑政权的传单。

书的护封设计也能引起轩然大波。画家约翰•加特费德曾为辛克莱长篇小说《火酒》设计护封,画面是一个酩酊大醉的男人抱着贴有某酿酒公司商标的一大瓶威士忌狂吐。这家公司竟向法院控告出版社侵权。书再版时,读者发现,护封上的商标变成了法庭的判决书,出版社因此名声大噪。

奈布罗《话说图书》载:普鲁士“武王”弗里德利希•威怜一世时期,他的臣民想出版自己的诗集都得先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印行。一位封•加佩先生提出申请后得到如下答复:“从来函获悉你仍有意出版几本书籍。但我并无此意。如果您胆敢擅自出版,我将下令处你以绞刑,并焚毁你的著作。”

大诗人雪莱婚后爱上十七岁的玛丽,他送给玛丽一本自己的诗集《仙后麦布》,还用铅笔在书上写道:“你瞧,玛丽,我一直都没忘记你。”玛丽也在书上写道:“这本书对我而言是神圣的,其他人都不准翻阅。……我对作者的爱超越任何文字的力量……就算我不会是你的,我也不会是别人的。”这本书1914年时就已经卖到了一万两千五百美元的高价。

皮高•勒布虹1800年匿名秘密出版《妓院孩童》,此为欧洲19世纪第一部情色小说。勒布虹一生也如小说充满冒险刺激。他曾诱拐一位批发商的女儿,带上一艘开往巴西的船私奔。谁知这艘船中途竟然遇难沉没,少女不幸命丧海底。侥幸逃生的勒布虹因此被囚两年。

法国作家居尚写过一本有关妓女的作品,1815年以《法律保护下的风流》为书名出版,得以公开贩售。此书再版时,或许是为了增加诱惑色彩,书名改成了《风流的排场、狡诈、诡计》,结果遭塞纳河重罪法庭于1836年9月8日下令销毁。“光是书名的变更竟然就成了罪大恶极!”《西洋情色文学史》的作者亚里山得里安评价说,“当时对书籍查禁前后矛盾,可说毫无客观标准可言。”

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父亲有一个书柜,里面放着《百科全书》、伏尔泰、莫里哀、拉伯雷、普鲁塔克、孟德斯鸠等人的著作。他后来回忆自己幼年生活中的这一场景,写了一首诗:“我的摇篮啊背靠着一个书柜,阴暗的巴别塔,科学,韵文,小说,拉丁灰烬,希腊尘埃,杂然一堆,我身高只如一片对开的书页。(郭宏安译)”

1857年6月25日,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出版,引起各界关注。同年8月20日,司法部门判定此书“有伤风化”,“藉着粗俗露骨的写实刺激读者感官”,勒令必须删除《首饰》、《忘川》、《给一个快活的女郎》、《累斯博斯》、《该下地狱的女人》、《吸血鬼的化身》六首诗,并罚款300法郎。评论家认为这一判决是“十九世纪法国的耻辱”,“荒谬绝伦”。

波德莱尔年轻时写过一首情色长诗《梦魇》,还亲自在朋友聚会场所朗诵过。他的《恶之花》被判“有伤风化”后,他为了不给后世留下淫秽作家的名声,自己将《梦魇》销毁了。他的其他被查禁的作品1866年以《残骸》之名结集出版,只发行了260册。在情色写作上他遵循一条金科玉律:“思想越是猥亵,文笔越要端庄。”他所建构感官世界没有任何轻佻谈话,也不带半个脏字,与猥亵淫荡有天壤之别。

法国拿破仑三世时期,有一本小册子《拿破仑三世的情人们》,将王宫描绘成狂欢纵欲的场所。有关当局为证明国王清白,变本加厉查禁情色作品,连福楼拜的名作《包法利夫人》都被指责为“色彩淫秽”。可是国王自己未必不喜欢情色,他还接受了别人赠给他的二十四幅德国画家笔下的情色水彩画。时人评价说:反情色者不见得个个道德高尚。有些淫虫害怕自己如果不戴上道德假面具,别人就会一眼看穿其淫荡真面目。

人们都认为英国维多利亚时代风气保守,不过《另类维多利亚人》却粉碎了这一假象。这本书专门研究地下禁书的赞助者,发现当时伦敦有许多收藏情色书籍与淫荡版画的团体,他们不仅资助出版最奇特的情色作品,自己还忍不住提笔创作。藏书家雷狄的藏书死后全部捐赠大英博物馆,人们在他的赠书中发现了他创作的两部情色小说手稿,并在1881年和1883年分别印了出来。行家评价说这些作品是“此类小说中的佼佼者”。

1868年,美国一位叫作孔史塔克(Anthony Comstock)的人,发起了一场遏止色情书籍运动,喊出的口号是“我们要的是道德,而非艺术或文学”。此人曾撰文抨击萧伯纳某篇剧作有伤风化,萧伯纳奋起还击,创出一个新词comstockery,专指那些冥顽不灵的卫道士。这个词很快成了美国的日常用语。多年以后,美国邮政当局把《十日谈》当情色作品销毁时,美国的知识分子纷纷谴责说,这个国家的comstockery气焰简直甚嚣尘上。

大作家马克•吐温1882年曾出版一本情色作品《一六零一》,亚里山德里安称此书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中最淫秽、最臭气熏天的一部禁书”。马克•吐温在书中大加讽刺伊莉莎白时期的人和当时的英国宫廷,还仔细地将那个时期人们使用过的淫秽词汇一网打尽。此书一开始由西点军校出版社秘密出版,后又秘密再版多次。

小说家最好的住所是哪里?窗明几净的独栋洋房?人烟罕至的孤岛小木屋?还是众生喧哗的闹市公寓?台北的傅月庵在《生涯一蠹鱼》中发此一问,然后举了两位获诺奖的大作家为例:马尔克斯曾经住在一家妓院楼上。他说,“对于一个小说家,这是最好不过的了。那里白天很安静,可以写作;晚上你也可以快活快活,碰到一群有趣的人物”。福克纳晚年也提到过,说有人想聘他去做妓院经理,他虽然没有接受,却认为这是艺术家最上乘的职位。

作家爱喝酒的居多,原因大概是写作的本质是孤独,寂寞焦虑往往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抒怀。傅月庵在一篇文章中引福克纳的话:“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便会觉得自己大了些,高了些,聪明了些。喝下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物外。再多喝几杯,我简直无所不能了。”

有些书,作者不写,读者不干。美国女诗人普拉斯1956年邂逅英国桂冠诗人泰德,一见钟情,佳偶天成,人人羡慕。可是七年后泰德有了外遇,两人婚姻破产,为“七年之痒”添了有名的例证。1963年的一个冬天,普拉斯开煤气自杀了。泰德为儿女为自己想,不愿意出版普拉斯的遗作和传记,也绝口不对人谈自己的婚姻,外界因此议论沸腾,女权主义者更处处施压。忍了三十五年,泰德终于忍不下去了,就写了八十首诗,交代和普拉斯如何邂逅如何相爱如何分手。结果,说还不如不说,泰德晚年更加得不到原谅。

美国作家、诺奖得主斯坦贝克成名前在自己的家乡名声很臭,乡亲们都说他是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的浪子。后来他当了作家,他母亲有心想为儿子洗刷名誉,带着儿子作品的签名本送给故乡的亲戚朋友,结果没人愿意要,拒绝的原因是书中有下流肮脏的字眼儿。斯坦贝克叹曰:故乡能收的恐怕只是躺在棺材里的我的尸骨。

傅月庵在《生涯一蠹鱼》书中引过诺奖得主福克纳的一段话,堪称作家“要艺术不要命”的经典:“作家唯一该做的,就是对他的艺术负责。只要是好作家,就会胆大妄为。为了写作,荣耀、自尊、体面、安全、快乐等都可以牺牲。就算他必须抢劫自己的母亲,再毫不犹豫。一篇传世之作抵得上千千万万个老妇人!”

“图书馆里的书不能随便对任何人开放。”艾柯小说《玫瑰的名义》里的图书馆馆长说,“书是很脆弱的东西,时间会使它腐朽,老鼠会啃噬它,地、水、火、风四行会腐蚀它,笨拙的手也会侵害它。假如几百年来每个人都可随意翻阅我们的古籍,恐怕这些书本大部分都已不存在了。因此图书管理员保护着书籍,不仅不随便借人,还要防范天灾;他要奉献出一生恪尽职守,死后却默默无名。”

赫拉巴尔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中的主人公说:“我喝酒是为了活跃思想,使我能更好地深入到一本书的心脏中去,因为我读书既不是为了娱乐,更不是为了催眠,我,一个生活在已有十五代人能读会写的国土上的人,我喝酒是为了让读到的书永远使我难以入眠……”

赫拉巴尔笔下的一位废纸收购站的打包工是个爱书人,“三十五年来我处理废纸,”他说,“在这期间废品收购员扔进我这地下室的珍贵书籍,其数量之多,倘若我有三座谷仓,也能装得满满当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时候,有人给我倒下来一筐书,……书上盖有普鲁士王家图书馆的图章,第二天又倒下来许多皮面精装书,书边和书名在空中闪着金光……”

纽约古书店老板斯特洛芙在她店门口挂过一句有名的标语——“智者在此垂钓”;上个世纪20年代的大藏书家克里,给他的回忆录取名为《书海钓客》,所以杨照在给《藏书之爱》作的序文中说,藏书或聚书的乐趣,可能最像钓鱼,结果虽然值得期待,过程更是充满未知、运气与传奇。

藏书家怀斯专藏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珍品,缺钱买书时,就仗着他对19世纪英国书籍的丰富知识,伪造那时的英文小书,在市场上拍得高价后他转身再去买他心爱的真东西。这一以假换真的勾当被英国绅士揭发了出来,可是,凡是卡特已经验明正身的“怀斯牌”伪书,如今的价格都和维多利亚时期的真品价格一样了,说不定还能高上一截。

爱书成痴的人,会把书看得高于一切。台北的杨照曾谓:书比爱人忠心,比亲人有趣,比烟酒、彩票深邃;书比宗教调皮,却又比巫术庄重;书让我们不必离开人的世界,就能坐拥天堂和地狱。

英国大文豪约翰生很看不上书商,1778年,他应邀参加一个书商餐会,大家请他上座,可是那个首席位置正好挨近火炉,且炉火熊熊,坐在那里很是燥热难耐。约翰生咬紧牙关坚持,也不肯放弃这个位置。他的想法是:不能让任何一位书商坐在他上面的位置。包斯威尔认为他这是维护文学的尊严。

书人与书的关系真有不可思议之处。陈建铭在《藏书之爱》的译注中讲过一件轶事:美国建国初期藏书家约翰•阿伦曾患扁桃腺囊肿,病情严重,行将就木。某日他隐约听见朋友们在商议如何瓜分他死后的藏书,大怒。孰知他的囊肿因这冲天一怒竟然当场破裂,结果发了一阵高烧后,已入膏肓的病即不药而愈。后来他才知道这是朋友们为救他性命特设的计谋。

美国藏书家约翰•阿伦祖籍苏格兰,他以专藏也是苏格兰人的大诗人彭斯的各种版本诗集为乐,且搜罗宏富,但就是找不到1786年的基尔马诺克版《彭斯集》,只好悬高价在美英两国旧书界公开求购,无奈还是屡屡失手。他一位老乡是船员,跑到美国看阿伦,问他需要什么苏格兰土特产,下次可以带来。阿伦答曰:基尔马诺克版《彭斯集》。不久,船员老乡果然就把书寄来了。原来,同船一船工某日酒醉,一问才知酒钱是典当书籍所得,所典书中恰恰就有基尔马诺克版《彭斯集》。阿伦的老乡即刻以极低廉的价格买下当票,赎回了阿伦苦苦寻觅的宝贝。

纽顿在《藏书之爱》中讲过一个故事:1758年,英国将军沃尔夫率兵出征加拿大与法军作战,行前未婚妻赠他一本格雷诗集《挽歌》,供他随身携带,不时吟咏。沃尔夫读了又读,在喜欢的句子下画线,整本书写满密密麻麻的眉批。沃尔夫战死沙场,从此没能再回到故土,回来的是这本诗集和书中夹着的未婚妻劳瑟小姐的玉照。后来这本价值连城的书流入书市后,即被第一个发现它的人买走。此人之前没有买过任何善本书,书的价格外人也无从得知。

过去许多藏书家都是书贾,虽热衷于珍本善籍,却并不怎么读。十八世纪英国诗人爱德华•扬曾有两句诗解释此中道理:“之所以让不识字的白丁看管书籍,其道理正如由太监照料后宫佳丽”(陈建铭译)。纽顿则说得更坦白:“花钱买那么昂贵的书说穿了压根就不是要拿来读的。”

美国藏书家爱德华•纽顿对收藏写《鲁滨逊漂流记》的笛福作品的各种版本大感兴趣,他说他和笛福的书缘堪称“奇缘巧遇”,仿佛下面的情景:话说某人出席一场宴会,目光无意间扫到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两人随即迅雷不及掩耳地订了婚,等到男的回过神来,两人早已拜完花堂进了洞房。

英国大藏书家佩皮斯死后留下约三千部珍本书籍,还留下一部《佩皮斯日记》,许多记录显示他的爱女人可以和爱书平分秋色。1665年2月3日记载,他想戒掉自己一见漂亮小姐就想吃人家豆腐的毛病,于是给自己订了个规矩:如想一亲芳泽,就付给人家一先令。那天他见到了一位风情万种的夫人,日记中称她“的确是一位漂亮非凡的女士”,“虽然因为破了戒,害我花了十二便士,然而,我真想多付两回。”

书籍越稀少,人类就越是崇拜书。如今书籍多如万牛之毛,人类对书的感情也快淡化成了若有若无的影子。15世纪得意志修士托马斯•坎普藤这样描述他对书的崇拜:“将一本书放在你的手中,就像公正的西门将幼小的基督搂在臂中,拥抱他,亲吻他。当你读完之后,合上书,为所读到的每一个发自上帝口中的词句而感谢他;因为在主的领地中你找到的隐藏的财宝。”

在爱书的大主教理查德•德•伯利的笔下,书籍是无私形象的化身,慷慨又开明:书籍是没有教鞭和戒尺的教师,不愠不火,不求物质的报酬;你拜访他时他不会睡着,询问他时他不会退缩,犯错误时他不会责骂;书籍是活水之源,是最饱满的谷穗,是储存甘露的金钵,是生命之树和伊甸园的河流,是诺亚方舟,是雅各梦中的天梯,是镇压所有邪恶的刀光冷剑的手臂,是茂盛的橄榄叶,是从不枯萎的无花果树,是永不熄灭的明亮火炬……

公元二世纪的拉丁文作家格利乌斯讲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神秘的老妇人,来到罗马第七任国王“傲慢塔昆”面前,要卖给他九本书。她说神的启示全在这些书中,所以十分昂贵。国王见她索要金额十分巨大,就觉得她简直是疯了。老妇人生气了,把其中三本扔进火中,剩下的六本仍索要同样的高价。遭国王傲慢地拒绝后,她又把三本书扔进火中,说那最后三本的价格和刚才一样。塔昆惊呆了,连忙付了九本书的价格买了三本书。老妇人拿到钱后立刻消失了。

很多家庭不珍惜自己家的藏书,这让十四世纪英国大主教理查德•伯利心痛至极,他代表书籍发出控诉的呼声:……“古远的封面已经被凶残的手撕去,以至于我们的灵魂被弯曲到了尘土中,我们的身体粘在了地上。我们被不同的疾病折磨,身体的各个部位忍受痛苦;我们躺下时四肢由于麻痹难于松弛,没有人关心这些,也没有人用绷带和药膏抚慰我们的伤口。我们原有的在阳光下清晰的白肤色,现在却变成了暗褐色和黄色……”

英国作家沃尔特•司各特曾经与十九世纪初办过出版社,结果亏本,只好日夜写作以作品抵债。爱德华•纽顿《藏书之爱》中印了他的一段话:出版商乃天下唯一义无反顾、心甘情愿地干听天由命勾当的人,每刊印二十种书籍,只奢望有一部书能脱颖而出,简直就和买彩票一样:一口气买好几张连号彩券,只巴望其中一张能侥幸蒙中头彩。

美国藏书家贝弗利•丘1924年5月去世后,在教堂内的瞻仰仪式开始之前,家人和朋友特别安排将他的灵柩暂时在他的书斋停放,以让他生前所知最多、所爱最深的朋友们——他的藏书们——再次环绕、簇拥在他的身边。他在遗嘱中交代说,所藏书籍、古玩等切莫移交博物馆冷藏,任由无心过客懵昧观览。务必托付拍卖场标售落锤,如此我之搜藏乐趣、品味雅兴方可一一施予同好中人。

责任编辑朱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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