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强
自立的过程作为成长的过程,是我们生活能力的锻炼过程,也是心理和道德品质的锻炼过程。事事过于依赖父母,对于自身的发展是非常有害的。因为这样不仅会使人丧失生活的能力,还会使人缺乏生活的责任感,造成人格的缺陷。
自立,一个重要的表现是独立生活。要独立生活,就要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只有明确自己的责任,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才能成为真正自立的人。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个老话题。长期以来,一些行政机关,尤其是一些政府办事窗口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实行干部问责制,给那些做事不负责任,办事拖拖拉拉,抱着“一杯茶、一张报纸混到下班”心理的人敲响了警钟。
问责制的推行,有利于促使每一位公务员及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督促广大公务员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中尽职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生效。这部旨在规范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法律,却在有的企业遭到一些人的误解、曲解甚至抵触,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企业突击辞退员工、要求员工“自愿”辞职、重签劳动合同等负面现象,这些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一段时间以来,猪肉、牛羊肉、食用油等价格上涨较多,给城乡低收入群体带来较大生活压力。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应成为当前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进一步落实有关补助补贴的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真正送到千家万户,减少物价上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不利影响,以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