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社戏》里撒谎了吗

2008-01-21 05:28唐建新
中学语文教学 2008年12期
关键词:好戏社戏鲁迅

唐建新

鲁迅先生的《社戏》编人中学语文课本已经很多年了,遗憾的是,对课文主旨的把握,却存在着重大的疏漏与偏差。多年来,对这篇课文的主旨概括基本上都是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与留念,表现的是人性美、民风纯之类的主题。

如人民教育出版社课标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中,该篇的“研讨与练习”的第一题是:“课文结尾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对这个结尾应该怎样理解?你在生活中有这样的体会吗?”同册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中的练习说明即参考答案是这样说的: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作者在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其实那夜的戏,看得叫人“打呵欠”“破口喃喃的骂”,那夜的豆,第二天吃起来也实在平常。所谓“那夜似的好豆”“那夜似的好戏”,代表了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的美好回忆,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表现对人生理想境界的渴望和追求。

显然,编者不认为鲁迅真的以为社戏好看,这种对社戏好看的简单否定,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也常常看到,似乎在这结尾处,鲁迅先生在撒谎。果真如此吗?

先从原文中的对照来看。鲁迅先生的原文《社戏》,是有对比的,即把自己在北京二十年中,特别是后十年两次看京剧的情形与小时候看的社戏进行了比较,明确地表达了对前者印象不好,第一次“似乎这戏太不好”,第二次是“对于中国戏告了别的一夜”;而对于后者,尽管当时作者已经41岁,距离文中所写看社戏的时间已经相差近三十年,却还那么细致地记叙描写,完全看得出作者对这件事是非常看重的,而且他也没有必要将不好看的社戏说成是好看的。

再从课文即原文的选段部分来看。

其一,在平桥村看社戏,文中写的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因为按照习惯,“我便每年跟了我母亲”去平桥村“住在外祖母家里”,而平桥村“每年总付给赵庄多少钱,算作合做的”社戏。文章还写道:“我在那里所第一盼望的,却在到赵庄去看戏。”不止一次看过,且是“第一盼望”,说明对社戏一定留有很深的好看的印象。

其二,看社戏前的渲染。没有找到船时很焦急,“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不钓虾”,“东西也少吃”;“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少年们也都聚拢来了,“高高兴兴的来讲戏”。这些均可见社戏在少年朋友们心目中是何等的好看何等的精彩!一旦想到了办法得到机会,自己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路上自然高兴异常,一切都变得美不可言,将松柏林当做了赵庄,将渔火当做了戏台。这些都丝丝入扣地刻画出了作者对社戏的喜爱。

其三,看社戏时的描写。虽然白天已经看过,大家仍然“挤在船头看打仗”,对于铁头老生的功夫,“能连翻八十四个筋斗”,双喜是“日里亲自数过的”。作者和少年朋友最愿意看也应该看过的是《白蛇传》与《武松打虎》之类神怪与勇猛内容的戏。“有些疲倦了”,“我不喝水,支撑着仍然看”,大家也一样又困又渴,都在支撑着;尽管如此,当“忽而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大家才又振作精神的笑着看。”无论多么困乏,少年们仍然喜欢看自己能够理解的内容。

其四,看社戏后的心理描写。“回望戏台”,“吹到耳边来的又是横笛,很悠扬”,“不好意思说再回去看。”已经到了深夜,“他们一面议论着戏子,或骂,或笑,一面加紧的摇船”。由此可见,社戏在少年们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啊,以至于在时隔三十年后还慨叹“也不再看到那夜的好戏了”。

以上四个方面可以说明,社戏在作者及少年们的心目中地位是很重要的,是非常好看,值得回味与留恋的。可以说,原文的选段即课文全文,始终都是围绕着作者对社戏的喜爱来展开来描写来收束的。

那么,为什么多年来对《社戏》主旨的理解会有如此巨大的偏差?课文的主要内容难道不是写对社戏的喜爱吗?

应该说,多年以来,我们习惯于将鲁迅先生往某一概念上套,作极端的理解,凡是鲁迅先生的东西都必须戴上革命家思想家政治家的桂冠。因此,与《呐喊》里的其他作品一样,《社戏》就成为只能是带有一定火药味的战斗的作品,是匕首是投枪,即批判封建教育对儿童的戕害,歌颂大自然里的农村儿童感情的纯真以及农村民风的淳朴、劳动人民品质的美好等。

当然这些内容是存在的,但绝对不是《社戏》的全部。作者花费大量笔墨写对社戏的喜爱,无疑在作品内容中占有主要地位。我们不应该抓住一些个别的表面化的细节来否定文章整体上对社戏的真切喜爱,何况这种喜爱作者延续到三十年以后还回味不已。

作者对社戏的喜爱与当晚的感觉应该怎么理解?我认为,当晚的社戏的确使得抱有极大期待的作者有些失望,因为没有演出自己最喜欢的《白蛇传》《武松打虎》之类的好看的精彩的折子戏;而且其他少年朋友们白天已经看过社戏了。到了晚上身心自然很有些疲惫,兴致也就高不起来;再加上当晚的演出似乎是文戏为主,不太适合喜欢看武打戏的孩子们的口味。因为这些孩子百分之九十九是不识字的,对文绉绉的唱词和半文半白的念白,听起来就难以进入理解的状态,加之当时又没有成年人的讲解指导,自然他们对社戏的内容理解以及对社戏剧目的喜爱就非常具有选择性。

戏看不懂或者没有看进去就不能够喜欢吗?在现代生活中我们也常常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些三五岁的小孩喜欢看古装戏,看宫廷类的历史类的电视连续剧,有时候我们甚至能够从几个月或一两岁的小孩身上发现有这样的现象,在完全不明白内容的情况下,他们看得惊人的专注,不容许大人换频道。又如,我们从音乐会上听到一些歌唱家演唱外国或者其他民族语的歌曲,尽管一句内容都听不懂,但是,我们依然津津有味地在听在欣赏那美妙的声乐旋律。

从文化心理的发育及发展的角度看,小孩的童年就是人类的童年,其间应该有很多可以互证与相通的内容。那些红红绿绿的鲜艳的色块,那些夸张的脸谱,那些程式化的动作,那些振聋发聩的锣鼓,以及悠扬的社戏音乐,在宁静的农业文明社会中,无疑是给人以强烈刺激的艺术宣泄与享受,与现实的沉闷平静的按部就班的生活自然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是每年都要上演社戏以调剂补充农村精神生活的主要原因。

无论是颜色还是声响,也不管是动作还是唱腔,社戏以其艺术的夸张,强烈地刺激着广大的受众,也迎合着广大农人最基本最初步的对艺术的渴求与期望。尽管具体内容并不能够理解清楚明白,但是在似懂非懂的过程中。在不知不觉的恍惚中,他们也似乎感受到了美好的东西,享受到了精美的雅致的高贵的食粮。也正因为如此,即使又困又渴,一旦出现自己喜欢的哪怕很少功夫很少情节的鞭打红衣小丑的情景,大家也会振作起精神笑着看下去。

孩子们对社戏内容的理解是困难的,但是对社戏这一民间戏剧形式是喜爱的,而且这种喜爱是发自肺腑与生俱来的一种原始的需求与冲动,也是儿童艺术生活的基本的重要的启蒙之一。这样的喜爱及启蒙,有意无意地在孩子们的心灵深处烙上了终生难以磨灭的印痕,正因为如此,鲁迅先生在文章结尾处才说“也不再看到那夜的好戏了”。

由此而言,鲁迅作为严肃的作家,在1922年10月写的《社戏》的结尾处说的“那夜的好戏”是没有撒谎的,是在比较之后说的很负责任的话语。对当时十一二岁的小孩来说,尽管表演内容不对自己的口味,但那夜的社戏也的确是以后不再看到过的好戏。因此,《社戏》的主旨还是应该围绕儿童对社戏的喜爱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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