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欢
如果心没了负荷,我会活得更快乐;如果爱没了极限,我会过得更幸福;如果灵魂没了束缚,我会飞得更自由。在我们选择爱的同时,也就选择了风雨兼程。——题记
那个最爱我的男人,我叫他父亲。那个我最爱的男人,他叫我女儿。
一
小的时候,骑在他的肩头,威风极了,简直就是古希腊的女骑士,肆无忌惮地张开双手,像骑士那样指挥着属于我的世界。他在下面低声怒吼:“抱住我。”我只得乖乖地缩回手,紧紧地抱住他的头,紧紧地抱稳我的世界。
那个时候,总爱穿着他那大得出奇的拖鞋,满院子地跑,等着那双有力的大手将我抓回去洗脸。
那个时候,冬天的早上好冷。我冰冷的身体钻进他的被窝,一双冻得通红的小手贴在他的胸口上。他给这突然的“袭击”惊醒了。微怒之后,又傻笑一下,猛地一下将我拥入怀里继续睡。我享受着沁人的体温,默数着他呼吸的次数,最后伴着他均匀的心跳入睡了。
那个时候,春花开了,他背我去看春花;那个时候,柳条绿了,他牵我去折柳条;那个时候,大地醒了,他陪我去聆听大地的呼唤。
那个时候……他还年轻,我还小。
二
后来我长大了一些。我以为他有了别的女儿,就不再那么爱我了。
他开始对我很凶,用力地握住我的手,说要教我写字。我努力地想挣脱,一双小手在那双大手里不停地绞动着。可是都没有用,因为这次他是下了狠心的。
他开始不再允许我出去疯。说些外面有很多野孩子,女孩子应矜持些的话。
他开始不再允许我和他一起睡。就因为我长大了一些,我是女儿,他是父亲。
他所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会怀疑,他是我心目中的神,我的耶稣基督。
那个时候……他也还年轻,我也还小。
三
再后来我真的就长大了。懂的比他还要多。
以前的以前,是他躺在床上给我讲薛仁贵帮唐王打江山的故事。
现在的现在,是我倚在阳台上给他分析当前局势和时事政治。
我的一步步长大,对于他是一种压力,亦是一种慰藉。
我开始为了他掩饰些什么,伪装些什么。我不可能用他的钱买来的知识去嘲笑他的孤陋寡闻。我知道,我要维护的是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父亲的尊严。
在他的眼里仍然能读到父亲的温暖。
他对我的爱是一种习惯。习惯的爱抚,习惯的眼神,习惯的迁就,习惯的保护,习惯的拥抱,习惯的亲吻。
这种习惯的爱太神圣,太圣洁,让人无处可逃。
这时候……他已不年轻,我也不小。
四
后来的后来,我变成了一只孤独的猫。一只受了伤也不肯回家的猫,一只独自在墙角忍痛舔伤的猫,一只连寂寞也不在乎的猫。
在等待伤口愈合的时候,突然想起他曾经炽热的胸膛。
我终将是要背叛的,终将是要依偎在另一个男人的身旁。我害怕读懂他眼里的不舍与依恋,害怕读懂他胸口的痛楚和无奈,害怕读懂他心里的——爱未央。
对他的爱是一种自然。自然的关注,自然的言语,自然的顺从,自然的尊敬,自然的铭记。
在他写满岁月蹉跎的脸上,看到的仍是爱的痕迹、情的脚印。
五
曾经在梦里对另一个自己说“我会让两个男人幸福”。一个叫父亲,一个叫丈夫。也许这也是一个女人的最终宿命。
那个最爱我的男人,我却从未对他说过半句感激的话,更没有说过那句“我爱你”。因为这一切的爱与情在“父亲”这个名词的光环下都太自然,我们也都太习惯。
没有任何感激的话,他的荣誉无须任何修饰;没有任何赞美的词,因为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配得上他耀眼的光环。
只是在心里权衡着这爱与情,真与挚,奉献与付出,得到与失去。最后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爱未央。
[后记]
每个人都觉得,现在拥有的快乐和幸福都太肤浅,太理所当然。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当我们真的失去了,才发现自己曾经拥有过这么好的东西。
别再吝啬自己的感情,别再犹豫那句“我爱你”,别再放开抓住幸福的手。
在爱的自然与习惯中,将心拉近。
在那即将逝去的生活里,记住曾经的爱未央。
评点 曹保顺
歌德曾说:“只有对自己所要表现的东西怀着深情的时候,你才可能淋漓尽致地去表现它。”这篇文章写了一个并非新颖的题材,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但是它却是作者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这正是它的出色之处,它不造作、不矫饰,娓娓动情地给我们讲述了父女之间刻骨铭心的故事,抒发了女儿对父亲的那种真挚之情。文章用另外一种风格叙述事例要比直白的叙述贴切、自然得多,同时它结构新颖,开头巧用题记紧扣文眼,最后采用后记概括主旨,中间用数字隔开,使得本文思路清晰,层次井然。另外,比喻、排比、反复、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长句短句、整句散句的参差错落,使得文章如行云流水,精彩而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