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不仅是优化领导班子配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也是转变干部执政观念,适应执政环境发展变化的现实需要,更是盘活领导干部资源,实现领导人才合理使用的当务之急,对于畅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渠道、突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瓶颈,整体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宁波市不断优化领导干部结构,把解决干部的“能下能出”问题作为一个关键环节和突破口来抓,通过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推行领导干部试用制、中层干部聘任制和一般干部聘用制度,实施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等措施,不断畅通领导干部“下”和“出”的渠道,较好地实现了领导干部的正常更替。
但是,在领导干部正常退出工作的不断推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一是退出环境形成难。传统思想观念、计划经济体制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因素仍然阻碍着领导干部的正常退出。二是退出机制完善难。相关制度建设仍然不够健全,制度之间尚未形成相互配套、相互作用的有效联动机制。三是退出标准制定和评价难。干部正常退出的标准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干部考核的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四是退出安置和管理难。干部退出后难安排、难管理、待遇落实难、退出后的待遇标准确定难。要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构建起以任期制为核心,以正常更替机制、适度淘汰机制、选拔任用机制为主体的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体系。
一是建立以任期制为核心的干部正常更替机制。任期制是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职务,规定不同的任职期限、届数、最长任职年限,并明确任期届满时的考核、评价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具有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易于为人接受等优点,可以较为有效地避免退休制、辞职制等制度的诸多缺陷。要在中组部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和各地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出台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施细则。
二是完善以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为核心的适度淘汰机制。只有在工作中引入优胜劣汰机制,才能使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顺利的“下”来,不断拓宽干部“能下”的现实渠道。要建立和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制度、待岗制、辞职制等制度体系,尤其是当前要进一步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力度,抓紧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
三是健全以选拔任用为平台的领导职务卸任机制。为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要解决好“上易下难”的问题,就必须首先从选拔任用机制入手,着力建立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选举制,健全试用期制,扩大聘任制,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水平,为干部“能下”创造便利条件。
四是健全领导干部正常退出的配套保障体系。在探索以任期制为核心的退出机制的作用、特点、相互关系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配套制度的研究,确保正常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转。要优化舆论引导机制,扫除阻碍领导干部“能下”的思想观念,改变社会对退出干部传统的、歧视性的认知评价。要完善干部职级激励机制,改革现行干部工资制度,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种职业发展阶梯。要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转换教育培训观念,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加大轮岗交流培训力度。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干部利益配置机制,完善安置政策,合理安排领导干部的再就业。要强化组织监督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巡视员制度,建立考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