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国策对于我们的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我们迫切需要尽快对基本国策作出权威、统一、准确的概括和表述,结束人们对基本国策理解含糊、众说纷纭的局面
国策,就是立国之策、治国之策的意思。基本国策,就是立国、治国之策当中最基本的政策。我国的基本国策,就是中央制定的那些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影响的重大谋划和政策。可见,基本国策对于我们的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
那么,我国的基本国策到底是什么?笔者就这一问题讨教过许多人,也查阅过有关资料,得到的说法五花八门,具有共识的只有计划生育一项。涉及到的其他说法,还有保护耕地、保护环境、对外开放、男女平等、科教兴国、节约资源、水土保持、依法治国、推广普通话、保护知识产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民族团结、多党合作、一国两制、共同富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国防现代化、禁毒等等。
上述诸多政策的确都是关乎全局的重大政策,但其中哪些属于基本国策,至今没有完整准确的说法。
1998年,山东省东阿县环境保护局曾致函中央有关部门,询问我国基本国策的明确表述。该部门答复说:关于我国的基本国策,目前在中央文件及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中已作出明确表述的有:1.计划生育。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2.保护环境。十五大报告在讲到这一基本国策时指出,要“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土地管理属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一项内容。3.对外开放。十五大报告指出:“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4.男女平等。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江泽民主席在致词中提出:“我们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
这一答复对四项基本国策作了扼要说明,有助于人们解疑释惑。但据笔者的了解,这一答复还不够准确。其实,早在1983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时,中央就将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了出来。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指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决定,将保护耕地、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共同列为我国的三项基本国策。
可见,将“土地管理”视为“属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一项内容”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另外,在保护耕地、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三项基本国策之外,还有哪些重大政策可以列为基本国策,人们的理解也不尽一致,各种说法出入颇大;加之各项基本国策的提出,也都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间有一些变化。这一切,都对我们提出了一个迫切要求:尽快对基本国策作出权威、统一、准确的概括和表述。建议中央宣传部门、全国人大有关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一个课题组,编写一本《中国的基本国策》读本,对基本国策的提出、发展和完善过程进行系统的梳理、对基本国策的概念和内涵进行准确的阐释,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进行充分的论述,尽快结束人们对基本国策理解含糊、众说纷纭的局面。
基本国策不是秘密,而应家喻户晓。基本国策是根据基本国情制定的,了解基本国策的过程同时也是了解基本国情的过程。要对我们的基本国情、基本国策进行准确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广而告之,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了解基本国情,自觉执行基本国策。这件事情,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意义之重大和深远,是由基本国策的性质决定的,无需赘述。(作者系人民日报社评论部副主任、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