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社会稳定,国家才可以长治久安。为百姓利益着想,为国家富强出力,检察机关根据自身的职能实际,积极探索息诉息访工作的新途径,控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即“大控申”和“源头治理”破解上访难题。
关键词:大控申 息诉 上访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涉法访和进京访现象的不断增多,息诉息访工作已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及各地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2004年,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审时度势,按照上级院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将息诉息访工作做为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争创全省文明接待室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探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了上访情况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4年以来,台安县检察院控申科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00余件次,均依法得到妥善处理,连续近三年无刑事申诉、赔偿案件,无告急访,越级访,进京访和涉检上访,是鞍山检察系统唯一实现“六无访”的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构筑“大控申”思想格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干警的思想问题是关键。院党组从解决干警思想问题入手,要求干警在息诉息访工作中,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涉法上访与进京上访呈高发势头,这种势头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将严重地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司法机关的形象、影响社会稳定,息诉息访工作已刻不容缓。我们要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中央及上级院的部署上来,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毫不懈怠地高标准做好这项工作。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群众的感情执法,克服“凡访必刁”、“凡访必冤”的片面观念,实事求是地认真对待每一名来信来访者,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着力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三是牢固树立控申工作全院一盘棋思想,破除息诉息访是控申部门职责,与己无关的部门主义思想,要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全局观念,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源头治理和防范工作
(一)严把接待第一关,做到“四个到位”
接待工作的成功与否是能否使一般的来信来访转变成涉法上访的关键环节,积极有效地接待工作能使来访者从情绪激动走向平和,从而息访。反之,则会激化矛盾,促成越级访、进京访。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好第一关,做到“四个到位”,即:礼貌到位,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来营造文明、热情、温馨的接待氛围,缓解来访者焦灼、紧张甚至是愤怒的情绪,既塑造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之后的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询问到位,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的情况,询问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便能够对症下药;答复到位,对当场能够答复的问题决不拖延,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明确答复时限,对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及时认真依法查处,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对不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及时转有关部门,并尽可能地提供法律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帮助;宣传到位,我们不但了解和解决来访者的问题,还要将检察机关职能、工作程序、办案时限等进行宣传讲解,避免由于来访者不了解法律而造成越级访或进京访。今年3月份,一位来访农民在临走前深有感触地对接待人员说:“我为这件事已走了好几个部门,唯有到这儿才有到家的感觉,这儿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三个结合”
我们根据来访者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了周五接待、预约接待与随时接待相结合的方式,为来访者提供最便捷、最真诚的服务,确保息诉息访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如2004年我们处理一起来访,一青年男子来到我院控申科,情绪非常激动,嚷着要见检察长,称其家遭到非法搜查,要求检察机关立即派人查办,否则,将继续逐级上访。检察长放下手中的工作,亲自接待了上访人,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由控申科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临时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刻对此事进行调查。如发现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如不存在犯罪问题,也必须尽全力平息矛盾,坚决避免矛盾激化。联合办案组经过近6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查明了事实,认为鞍山市某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鞍山市公安局的配合下依法收缴来访者违禁经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搜查罪。针对当事人情绪缴动的情况,我院办案人做了大量细致的疏导工作,使这起来访仅在六小时内便得以妥善解决。
(三)积极推行“首办责任制”,做到“三个不放过”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台安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把信访接待、转办、具体经办、结案、答复、反馈所有办案环节涉及的承办单位及具体办案人员界定为首办责任主体,形成以法定职能为基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受理案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所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例如:去年6月份,我院控申科接待一名来访妇女,称其对某公安派出所认定某男的行为不涉嫌强奸犯罪而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要求我院公正处理。受理后,控申科将案件批转到侦查监督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经调查发现,某男的行为的确不涉嫌犯罪,遂将调查结果答复来访妇女,并将相关司法解释做以介绍,在来访者对调查结果仍心存疑虑的情况下,侦查监督部门的同志又热心地为该妇女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咨询后,来访妇女对我们的调查结果表示信服,满意地离去。
(四)发挥处理上访问题的整体合力,做到“三个加强 ”
一是加强了上下级之间的沟通,积极争取市院业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二是加强了院内各部门间的沟通与联系,通力合作,不推诿、不扯皮;三是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针对工作中重大疑难的涉法案件,通过召开多方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如举报人吕某对其所举报的内容经我院反贪局调查后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要求复议,经控申科办案人员认真调查取证,认为反贪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正确的,而吕某对这一复议结果仍然不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对吕放任不管或置之不理,而是由检察长亲自出面与相关部门协调,将此案移送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吕某对我们的做法表示满意。
(五)强化质量意识,确保“零缺陷办案”
办案质量不高,是造成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办案中,我们一方面注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做到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另一方面,注重办案效率的提高。如我院控申科两名干警在办理一起由市院交办的47人联名进省上访的案件时,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 ,仅用20天时间便有了查处结果,上访人对我们的调查结论非常满意,同意息诉罢访。此外,我们还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由此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作为办案质量的延伸予以充分考虑,防止因机械办案而造成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如我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杜某涉嫌放火一案时,充分考虑到杜某虽实施了放火行为,但从其主观因素、客观行为、实际后果和社会效果等综合因素看,若对杜某批捕社会效果不会太好,且很有可能造成上访隐患,遂决定对杜某不批准逮捕。决定做出后,院领导责成侦查监督部门对杜某进行批评教育,杜某真诚表示悔过。该案的处理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六)充分发挥“息诉网络联络处”的职能作用,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上访人稳定在基层
2002年,我院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息诉网络工作站”,并分别在我县新开河、达牛等8个乡镇设立了“息诉网络联络处”,聘请了8名联络员,联络站与各联络处之间经常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及时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态。截至目前,各联络处共接待上访群众50余人次,所访问题均在各联络处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我们还利用上街、下乡宣传的机会,与上访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现场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平息事端达30余人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息诉息访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院控申工作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的大控申工作格局,健全了组织,落实了责任。二是探索建立息诉息访工作长效机制,从而使这项工作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我们已在建立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首办责任制基础上,探索建立了联席协调制,检查督办制和过错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