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运行重要动态

2007-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12期


  政策动态
  
  国家出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6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并提出了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等具体要求。
  国家规范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管理。6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从脱硫设施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脱硫加价、运行监管、脱硫产业化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措施。
  国家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最近,国家质监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一要开展液态奶专项国家监督抽查。质检总局将会同农业部、工商总局组织部署液态奶专项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验糠氨酸和乳果糖项目。二要实施液态奶重点企业驻厂监管。三要建立和完善联合检查制度。四要进一步建立突击性联合督查机制。五要继续加强液态奶监管宣传工作。
  
  经济运行动态
  
  国内钢材价格出现下降。自5月21日财政部宣布对80多种钢铁产品加征5—10%的关税政策以来,国内钢材周综合平均价格已经连续三周出现回落,累计跌幅达3.27%。
  新一轮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启动。新修订的《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已于今年4月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正式发布实施。上一轮即将到期的许可证,可于今年7月提出新一轮办理申请。新修订的《实施细则》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质量安全。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融入到了《实施细则》中,要求水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程》的要求,保证出厂水泥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二是产业政策。新一轮许可证工作将继续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关。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产品,将不予发证。三是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新一轮的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将坚决执行环保新标准,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水泥企业将不能取得许可证。
  欧盟REACH法规成为我最大贸易壁垒。6月1日,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简称REACH)正式生效。它将取代欧盟现行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对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实施安全监控。
  
  地方动态
  
  江苏电网“替代发电”实现节能调度。江苏电网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替代发电”力度,“替代发电”政策明确要求:一是2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必须拿出50%的发电计划让大机组替代;二是发电企业间的协商替代只能在效率最高的60万千瓦机组和小机组之间进行;三是根据燃料成本确定高耗能机组最低报价的指导性意见。三大举措的推出,有力地推动了“替代发电”工作的开展,提高了高效大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
  河北开展纺织印染服装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河北省针对纺织印染服装生产企业多数为小作坊式生产,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质量意识,基础设施简陋,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产品档次低,企业能耗高、排放超标等问题,将推进纺织印染服装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生产条件简陋、缺乏应有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又不积极整改的企业,将依法关停。今年12月,河北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将对有关地区进行统一验收。
  贵州电网强化差别电价政策。今年年初,贵州电网下发了《关于对部分执行差别电价企业进行停电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在目录电费已经按照规定足额交纳的基础上、又按照差别电价政策交纳加价电费、希望继续生产的企业,可以继续对其进行供电,但要实行预购电制;对于目录电费已经按照规定足额交纳、未按照差别电价政策交纳加价电费的企业,立即停止供电,在其交清应交纳的加价电费、并实行预购电制后才能恢复供电;对于拖欠目录电费的企业,视为自行关停,立即采取措施实施永久性停电,解除供用电合同,同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追收所欠电费。全省执行差别电价的124户高耗能企业中有91户已停产,占执行差别电价企业总数的73%。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