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日娜+孙国利+刘占琦
【摘要】针对依法治国背景下当代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中存在的问题,探究优化当代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路径,以加强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教育,促进蒙古族大学生在生活中自觉认同法治,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关键词】依法治国;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意识
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发展,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蒙古族大学生,他们是国家发展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未来发展的主流砥柱,能否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关乎民族未来大计。但从现阶段来看,蒙古族大学生自身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蒙古族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现状及问题
1、学生自身方面渴望公平正义,但是缺乏法律知识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95%的显示非常关注自身的合法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否充分享有合法权利,也希望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通过法律寻求帮助。但是,一方面,许多蒙古族大学生,不清楚自身拥有何种权利,另一方面,在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买到价格不是很贵假商品,考虑到寻求法律的途径获得帮助,很麻烦或者认为没必要,而选择和店主私下解决;虽然大学生法治意识有一定的觉醒,开始关注国家的法治建设,并关心社会事务,热衷参与社会,对社会舆论愿意独立思考,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不能理性的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比如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当大学生权利被侵害时,学生不知道究竟怎么维权,不知道怎么处理,既不会主动维权更不会请求法律诉讼了。在处理问题时易于迷茫、盲从、偏激、冲动和情绪化,甚至采取“以暴制暴”,造成更大的社会悲剧。
2、师资力量薄弱,任课教师水平差,教育内容单一
目前高校(非法学专业)中的法治教育任务大多被安排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而其教育任务往往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而这些老师大多数是非法学专业的,因此,学校法治教育师资不足,有些教师的法律知识欠缺,缺乏法律实践经验。还有,高校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来应付“法治教育”,而且法律基础部分所占该课的比例少、课时少,知识简单的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学生往往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
3、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校园环境有待改善
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还做得很不够,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不重视对法治教育环境的培育,没有形成系统的高校校园法治教育体系,不利于培育学生严谨的法治思维;经济社会活动中权利凌驾于法律至上的事情还存在,削弱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影响了高校的法治教育工作。
二、蒙古族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培育路径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从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的角度,针对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蒙古族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关联性、深入思考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涵、在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教育和法治意识培育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蒙古族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实现依法治国,就需要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社会主义法治更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和谐统一。蒙古族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否具备较强的守法和护法观、能否遵纪守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对于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社会活动中,对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是要让大学生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要把遵纪守法的观念镌刻到大学生头脑中,把法律深化为大学生的精神信仰和心灵追求。要研究如何从大学实际出发,引导大学生法律思维、法律精神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要让大学生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2、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师资队伍以及优化传统教学模式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一支合格的高校法律教育的师资队伍对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学校可以聘请法学界的专家来校讲座,传授教学经验,对教师进行定期的法律培训等等,教师的法治信仰就会深深地影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传统的教学模式是老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学生处于被动式吸取知识的状态,其效果是大学生只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貌,能够知法,却不懂法,更不知道如何用法,至于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更是难上加难。学校应当大量的采用案例式、模拟式、讨论式、辩论式、体验式的教学方式,以不断加深学生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同。
3、重视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环境建设
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对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是高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高校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要研究和注重大学法治教育环境的建设,要认识到:高校本身的法治管理水平和法治建设状况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影响到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高校树立依法治校对于学生法治教育有着积极意义;学校要按照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依法办学,做到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切实保障每个学生的合法权利、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给予学生好的校园生活环境是高校成功进行法治教育的基础。
课题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名称:当代蒙古族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研究,项目编号CXJJS1604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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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文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与解读[J]. 法治与社会发展, 2015(1):5-19.
【作者简介】
苏日娜(1993—),女,蒙古族,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
孙国利(1993—),女,汉族,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
刘占琦(1993—),女,汉族,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