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集体病”等(三则)

2007-05-14 13:37
杂文选刊 2007年11期
关键词:干爹权势大路

《杂文选刊》2007年4月[上]“集体病”两现。一是郭松民先生在《生活方式有多少选择的余地?》中谈及的,时下中国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四十岁前拿命博钱”,以求走出困境的“集体囚徒”病,一是洪巧俊先生在《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失语》中谈到的,在新农村建设中,作为主角的农民,却在关于自己和家乡的事业中,“集体失语”病。两位先生针及腠理,未及骨髓。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一再提醒“多数的暴政”是貌似合理合法却很可怕的压制少数的民主。然而,这两种“集体病”却相反,是少数暴力的映显。“集体囚徒”病因是环境体制因素,可是,环境体制却多为人主导,而这主导者,绝非不握权柄处于边缘状态的大多数。“集体失语”病,大概就是“沉默的大多数”的新病种。

当然了,“囚徒”“失语”时间长了,便神经麻木以至无意识,甚或习惯而为常态,那可就成了鲁迅当年在《忽然想到》中说的“愚民的专制”了,不给前驱先行者、特立独行者、出类拔萃者叫好助威鼓掌呼喝,“使人们变成死相”,让这些人在大荒原上寂寞孤立凄然以至死去。这种“集体病”患者,又极易被利用、左右、掌控、引导以至发狂。当年“个人崇拜”在前苏联的泛滥,法西斯主义在德国的风靡,军国主义在日本的飚起,浩劫运动“十年文革”在华夏神州的凶焰熊熊,不都是紧随于“集体病”之后的魔障妖孽?至于其他“集体病”品类,只要细察慎观,定会发现尚有存焉。

要消除此类“集体病”,除了制度的设置法律的保证外,采取蔡元培先生说的“多歧为贵,不取苟同”的法子,在自由民主的环境中,形成“集体合力”,大概是个好法子。

马望德(北京)

有感于“认权势为干爹”

读罢《“认权势为干爹”的自虐和控诉》(《杂文选刊》2007年4月[上])后,犹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古有“认贼作父”,今有“认权势为干爹”,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当今社会每个有志青年都希望通过努力拼搏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更体面更有尊严地生活。然而仅凭热情和真才实学在权势横扫一切的社会里总显得无奈和脆弱。

1995年初春我去了海南,那时的经济非常萧条,很多女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所带的费用在一天天的求职中被耗尽,好多人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怎么办?——惟有出卖青春!用自虐自残的方式填饱肚子,难道她们不知道耻辱吗?

当生命不堪生活之重有谁还能保持玉立?“认权势为干爹”是对权势主导的就业秩序无声的呐喊和泣血的哭诉!

我丝毫没有作者开始那种“顿生鄙夷”之情,只是感到一阵阵悲凉,一阵阵心酸!

这位大学生绝不是哗众取宠以此来吸引我们日渐浑浊的眼球,故事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它活生生地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当成绩优异的大学生“认权势为干爹”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要笑,我们应当去哭。当大学生“认权势为干爹”的时候,这不单单是他的无奈和悲哀,这是一个社会的顽疾,民族的悲哀!

崔胜昔(河南)

“八二”杂文有看头

朱兄大路,苦心经营《文汇报》“笔会”杂文二十年,孜孜不倦,自得其乐,终使“笔会”成为当代杂文一方重镇。大路兄说:“有时候,真正好看的杂文,是那些具有百分之八十真理的杂文。留下百分之二十的‘摇摆空间,以激活读者的脑神经,让他们思索、回味,或击节叫好,或摇头叹息。这叫做:让读者参与。或曰:尊重读者”(《编余拾片》,见《杂文选刊》2007年2月[上])。

“八二原理”大意为:在任何特定群体中,重要的因子通常只占少数,而不重要的因子则占多数,因此只要能控制具有重要性的少数因子即能控制全局。大路兄以“八二”尺度评断杂文优劣,未尝不可;动人春色不须多,迷人只在一点点。“八二”杂文所以比“百分百”杂文好看,奥妙就在那20%“片面的深刻”上。报上屡见“百分百”杂文,固然与作者刻意追求“真理的圆满”有关,更与编辑是否独具慧眼,老总能否高抬贵手有关。套用刘晓庆名言,可表述为:写“八二”杂文难,编“八二”杂文难,发“八二”杂文难上加难。大路兄举吴非杂文《师生之间不存在什么恩》为例,认为此“文章只具有百分之八十的真理,其余是牢骚,还有片面之处,但‘笔会仍然刊登了。我甚至以为,这是今_年笔会难得的好文章”。“听说。有人读了吴非此文,要写文章商榷。我想,商榷什么呢?总不外是:做教师毕竟是辛苦的,学生要尊敬师长,知恩感恩。倘是这样,文章就没看头了!”没有看头,仍有发头,吴文刊出后,“笔会”连发两篇商榷文章,显非大路兄本意,亦可反证“八二”杂文面世之难。

幸好大路兄当事时已不迷,旁观时宜更清。虽已退休,若能身离心不离,继续关注杂文,对杂文作者、编者而言,也算幸事。

陈长林(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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