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鲁民
前几天,几个驻阿富汗的德国维和士兵,闲极无聊,就用野外捡到的死人骷髅当道具,摆出各种姿势和骷髅合影。照片在报纸上登出来后,引起轩然大波,舆论哗然,指责之声四起。据德国法律部门人士说,这种行为叫“渎尸罪”,轻则罚款,重则要判刑入狱。德国军方已下令展开彻底调查,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将“严厉惩罚”卷入丑闻的士兵。
在我们许多人眼里。那些野外到处乱扔的骷髅,既无生命,也无主人,就跟一块石头瓦片差不多,拿它开个玩笑,寻个刺激,顶多算个恶作剧,实在犯不上小题大做。但在德国舆论界看来,即便是一具无名无姓的骷髅,也是有尊严的,也有不被人亵渎的权利,有安息的权利,那么,你倘若不能做点好事,帮助其入土为安,至少也要对其保持起码的尊重。因而,亵渎这些骷髅,既是对死人的大不敬,也是对活着的人的侮辱。
之所以要这样小题大做,德国人还认为,因为许多事情都是可以由小到大的,恶习的养成即是如此,诚如中国那句老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可以毫无罪恶感地去亵渎一具骷髅。他也同样可以毫无羞耻地去侮辱一个活着的人,再发展下去,他甚至可能去伤害或杀掉一个活生生的人。曾经产生过希特勒那样杀人恶魔的德国,曾经有过对犹太人灭绝人性大屠杀惨痛记录的德国人,对这种事情是十分警惕且极为敏感的。在他们看来,只有从每一个细节、时时处处都培养人们的爱心,坚决遏止那些恶的萌芽的产生滋长,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二战期间那种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历史悲剧的重演。
这件事的小题大做,还有一层意义。中国古时,齐王特别喜欢千里马,派出使臣四处购买。有一使臣花重金买了一副千里马骨架回来,齐王很生气。使臣解释说,我买马骨回来,是想让天下人都知道,齐王连千里马尸骨都这么爱惜,对千里马自然就会更好上数倍。果然,听到这个消息后,各地千里马主人纷纷赶到齐国。齐王一下子买到大批千里马。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能创造这样一种氛围,连荒郊野外的无主尸骨都能得到尊重和爱护,不容亵渎,那么对人的尊重和爱护,不就是更顺理成章自然而然了?
所以,说到底,舆论界对德国士兵渎尸丑闻的口诛笔伐,名为骷髅鸣不平,实际上也是让活人看的,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个事件的讨论,增强人们的互相尊重意识,使人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不容亵渎的,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不能因为他的身份低微而无端欺负他,你不能因为他无权无势而随意羞辱他,你也不能因为他只是一个乞丐、一个盲流、一个“三无”人员就视他如草芥。前不久,就有广西象州县一个城管队长,酒后打死一个乞丐,还有两个、中学生为“练胆”活活打死一个流浪者,在他们眼里,估计这些人也就和散落野外的骷髅的价值差不多,羞辱你是白羞辱,打死你也白打死。倘若他们能有尊重一具骷髅的美德,还能残酷地践踏一个活人的尊严和生命吗?如果再联想到几年前被活活打死的孙志刚,被冤枉了十几年的佘祥林,这类事情的每每出现,就足以说明,人人尊重人,人人被尊重的社会风气,离我们还有很长距离。因而,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尊重人,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和生命、人权和自由,这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
尊重人就从尊重骷髅开始,德国人给我们上了一课。
题图/Jav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