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堂
刚刚过去的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基础教育发展发生重大转折之年。2006年的教育发展有两个关键词:均衡、公平。纲领性文件有两个:一个是2006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明确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说吹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军号;第二个文件是2006年10月19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也指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向,那就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所以,对于基础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而言,2006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也是基础教育发生重大转折的开局之年。趋势越来越明确起来,继之而来的2007年,基础教育面临四大转折。
第一个转折,教育投入上真正实现“人民教育政府办”。
过去我们的口号是“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于是在这个口号下就需要人民来集资办学、捐资助学,赞助费、择校费就有了立足的依据。2006年出台的新《义务教育法》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因此,今天的口号应该变为“人民教育政府办,办好教育为人民”。国家举办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实行“两免一补”。虽然国家仍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但这与过去让每一个上学孩子的家长出资、把“赞助”作为入学的前提(或者“赞助”与“入学”挂钩),已经不是一个概念了。
教育优先发展,就应当加大政府的教育投入。投入多少呢?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中指出:“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2005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仅达到2.82%,比起2004年的2.79%只提高了0.03%。而2002年,印度是4.8%,日本是4.7%,美国是7.2%,韩国是7.1%。比较而言,我们差距不小,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北京市200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11%,2006年为3.80%。然而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连续8年两位数增长,2006年增幅达到12%。因此,就北京市而言,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实现4%的指标是完全可能的。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世界上排名是比较低的,甚至不如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大教育投入,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就有了经济上的保证。
第二个转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变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开始,我们基本上是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路线发展教育的。重点校和示范校在经费投入上、在政策优惠上,方方面面都给予了重点支持,与此同时,则忽略了对农村校、薄弱校的投入和扶持,使基础教育两极分化。这样就使基础教育内部竞争日趋激烈,“择校风”愈演愈烈,屡禁不止。高收费、乱收费的现象导致“上学难、上学贵”。学生要择“好学校”,“好学校”也要挑“好学生”,于是就把上学的“门槛”提高。“奥数”、“成人英语水平考试”低龄化,五花八门的“特长生”要求,连续若干年的区“三好”、市“三好”的苛刻要求,再加上数额不菲的“择校费”,就更加扩大了“上学难、上学贵”的覆盖面。我们的这种“择校标准”,成就了“奥数”、“成人英語水平考试”以及各种各样的“特长班”的举办者,让他们发了大财,形成了一条“利益链”。这条“利益链”的存在,成了阻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一股力量。一旦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之日,就是他们发不义之财的终结之时。所以,当我们把方向改变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时候,并不是一句简单的话语的转折,也是一场利益的博弈。无论如何,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变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已经是2007年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方向上的转折了。
第三个转折,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从市场化的路上转回来。
基础教育能不能市场化?应该说,我们是走了一段弯路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的窘境使我们的教育曾经被裹挟于市场经济之中。中小学校的校长开始考虑“创收”,为“自筹资金”犯愁———“自筹,自筹,校长白了头”。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推出的“结构工资”,在一定时期内,对改善教师待遇起了一定作用。但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一是分散了校长办学的精力。“校长姓‘钱还是姓‘教”成了一个问题。二是渐渐异化,失去控制,不合理地拉大了不同学校之间教师收入的差距,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作用,既影响了基础教育的均衡,也破坏了教育公平的原则。1993年,我出版了一本书———《教育:站在市场门口》(北京教育出版社)。当时,上述第一个问题的弊端已经很明显,但是第二个问题,拉大学校之间的差距的问题还不像今天这样突出。今天,我撰写的《教育:从均衡走向公平》一书已经列入出版计划。这是一个实践发展过程,也是一个认识深化过程。现在看来,基础教育和医疗一样,走市场化的道路是不行的。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情,应该在政府宏观调控之下走均衡发展、面向公平、顾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道路。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一则中提到:“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文件中强调:“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义务教育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属于实现均等化的重要领域。这一领域走“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道路是不行的。严格说来,公立学校的“创收”,都是国有而非一所学校可以视为己有的。公立学校的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存在收入的较大差异是不合理的。基础教育和医疗改革一样,都要从市场化的道路上转回来。
第四个转折是,过去以“体制改革”为名实行的“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校要转回来———回到公立学校一边来。
因为这样的改制往往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使群众利益受损。不能再以“体制改革校”的名义向家长高收费(比如一些地方实行的三年收费1.5万元),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都应当实行“两免一补”———翻过去的牌子应该翻回来。或者,一些学校就彻底转为“私立”或真正的“民办”。不真实的“民办校”的存在,对于真正的“民办校”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它占有了国有资源,竞争是不公平的。
在新《义务教育法》面前,在我国走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方向下,基础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正在转折。我们完全可以相信,2007年,应该是转折取得突破、取得成绩的一年。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原北京一中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