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群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的重要措施。作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和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增效,从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农发行责无旁贷
随着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龙头企业在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之后,不再局限于农副产品购销和简单的初级加工业务,而是不断延长产业经营链条,拓宽经营范围,作为联系农民与市场,连接农村与城市的桥梁,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以大量资金投入为支撑,由此引发对金融的需求剧增,并呈现出多层次性、季节性,以及长期性的特征。首先,在稳定粮食生产和平衡市场粮价方面,龙头企业继续承担着粮食购销企业的职能,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解决粮食生产与需求脱节出现的卖难现象,所需要的收购资金具有量大、快急、季节性强的突出特点。其次,不同类型的龙头企业,在金融需求量增加的同时,还需要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后的龙头企业,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保持其正常经营;处于成长时期,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还需要一定的中长期贷款扶持;着力于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并开始投资于环保农业、生态农业、出口创汇农业,以及节约型农业的龙头企业,防范与处置市场和自然的双重风险,必须以强大的资金实力作支撑,但这些企业运营时期不长,自身积累有限,对外部筹资的依赖性增强。第三,龙头企业投资于生产基地建设、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等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具有投资额度大、回报率低和期限长的显著特征,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的中长期贷款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有其政策性的融资优势。一是以国家基准利率为基础,有较低的贷款价格;二是支持事关人民群众生活,事关“三农”问题破解的农业产业,不受或少受银根紧缩政策的影响,资金供应比较相对宽裕;三是龙头企业的上下游客户都是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对象,具有系统客户的资源优势;四是农业发展银行长期从事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的供应与管理,具有较为丰富的农产品信贷管理行业经验。
在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少、资金量小,供给总量不足,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问题严重的背景下,农业发展银行及时对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能够减轻龙头企业的财务负担,以稳定的资金保持龙头企业的正常经营,并为不同类型的龙头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比较贴身的个性化金融服务,促进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和产业化经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农发行正全面出击
从2004年9月29日银监会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以来,农业发展银行在做好粮棉油收购贷款供应与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始涉足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截止到2006年6月底,农业发展银行已经支持了两千多家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发放龙头企业短期贷款592亿元,中长期贷款42.13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龙头企业融通农业政策性贷款的瓶颈制约,并促使企业发展机遇及时转化经营效益。初步统计,2005年,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的龙头企业平均开工率提高了20%以上,利润增长了1.3个百分点,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与之同时,农业发展银行的客户结构得到了一定改善,并拓宽了自身效益的增长空间,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2006年7月27日,银监会又正式批准农业发展银行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使贷款范围、贷款对象和贷款用途都有所拓展,为农业发展银行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从贷款范围上看: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所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包括其经营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业务都可以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对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提出的农业科技优先主题领域范围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也是农业发展银行支持的范围。具体包括(1)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种植、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能够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科技成果;(2)农产品加工、现代储运、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等领域,能够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综合效益全面提高的科技成果;(3)农业自然和生物灾害综合防控,沙漠化治理和农林生态保育恢复与治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节水农业等领域,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用明显的科技成果。上述科技成果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上的部门批准、鉴定和认定后,农业发展银行对运用这些科技成果的经济组织提供贷款支持。
从贷款用途上看:农业发展银行可对龙头企业提供围绕农、林、牧、副、渔业产品的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转化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也可对上述企业提供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中长期信贷资金。同时,农业发展银行还可解决涉农企业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短期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性质的(包括知识产权等)中长期资金需求。
至此,农业发展银行已经建立起以支持粮棉油购销业务为主体、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开发性业务为两翼的业务体系,成为支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转化等多环节发展的产业政策性银行。目前,在农业发展银行现有的业务范围内,足以促使各类龙头企业、粮棉油购销企业,以及涉农中小企业平等享受到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服务。并通过对这些企业的扶持,农业发展银行将更有效地配合统筹城乡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承担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重任。
期待农发行和龙头企业共舞共赢
继续支持传统龙头企业。对以粮棉油为主要原材料的龙头企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其收购市场的份额,促使其逐步发挥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农民收入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客户结构的战略调整。尽管龙头企业的发展层次不一,相当一部分龙头企业不能成为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但相对农业发展银行现有的客户群而言,龙头企业自身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抗风险能力,优于农业发展银行为履行政策性银行职能所支持的粮棉油购销企业。因此,培育和发展足够数量的以粮棉油为主要原材料的龙头企业,对这些企业大量供应收购信贷资金,并适当提供仓储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所需要的中长期资金,促使其收购、兼并、承包等现有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广布收购网点,直接从农民手中大量收购粮棉油,是进一步深化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降低农业发展银行信贷风险的现实选择。
支持对大宗农产品初级加工,产能过剩的行业进行整合。国外实践表明,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之后,成熟的大宗农产品初加工行业,利润率较低,集中度较高,并形成寡头竞争的市场格局,这是食品加工的行业规律。目前,我国面粉、稻谷、油脂等基础性的农产品初加工行业,已经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面临着竞争淘汰、高度整合的新形势。农业发展银行要像支持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一样,支持这些行业整合。一是适当提高贷款门槛,优选客户。根据客户的抗风险能力、产品用途和区域分布实行不同的信贷政策。对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客户,及时实施客户退出机制,同时要考虑农村农民、城市居民和工业原材料的不同需要,使服务不同层次的企业同时存在,同一层次的企业充分竞争。二是重点发展面向全国市场的大客户,支持这类客户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兼并、收购、重组弱小企业,促使整个行业的资金、技术、原材料、产成品和销售市场向这些客户集中,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进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三是支持重点客户延长产业链条,向精深加工发展。
厘清龙头企业的实际金融需求。作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时,不仅注重银行和龙头企业自身成长,还要考虑对社会公平目标的贡献。因此,农业发展银行要分析龙头企业金融供给与需求匹配状况。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处于起步阶段和低层次的龙头企业及时介入支持,引导生产要素向落后地区流动,提升农业产业内容品质和技术品质,避免“落后增长”;对产业层次比较高,产品附加值比较大,融资相对容易的龙头企业,应考虑企业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协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支持其发展壮大;对龙头企业向基地延伸的生产基地建设,面向农村的连锁超市等服务产业,以及向城市终端消费延伸的物流市场建设等大力支持,通过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推动,放大其连接生产与消费、连接农村与城市的功能,打造一批区域性、国内外有影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
支持龙头企业升级。即促使其对带有公益性的农村项目投资,向提升产业级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经营方向转移。对财政贴息、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的公益性项目优先安排贷款扶持,使农发行的信贷资金与财政支农资金有机结合,形成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倾力支持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调整产品结构、提升技术层次、装备技术设施等所需要的技术进步投入,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龙头企业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赢利空间服务。
实施优质客户战略。在全行范围内选定一批重点支持的黄金客户,优先满足其资金需求。同时,对那些效益很好、信用较高的中小型企业,如通过政府中介机构担保、经营者个人财产抵押等形式,积极支持其健康发展。
构建有农业发展银行特色的信贷支农体系。一是建立高效的贷款调查审批机制。对符合公开授信条件的企业,实施授信管理,对季节性收购特征明显的企业,可以一次审批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分批发放贷款,及时满足企业季节性收购农产品的资金需要。二是继续完善深化封闭管理措施。经过农业发展银行长期实践,对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银行客户,实行封闭管理是有效的信贷管理手段。针对龙头企业的经营特点,把购贷销还、实物监督与资金监督有机结合。三是积极探索适合龙头企业的贷款方式,方便龙头企业融资。以企业现金流为重要参考标准,在客户办理了有效资产抵押后,发放适度的信用贷款。同时不断完善动产抵押和保证担保,寻求更广泛的担保物品,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龙头企业融资成本。
积极参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发展银行参与龙头企业的创业与发展,与其他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上有合理交叉,又各有侧重,共同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在对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提供理财、咨询等增值服务。积极与涉农部门合作,参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资金流向的“洼地效应”,引导资金不断向农村、农业流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尽责尽力。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责任编辑:高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