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著名杂文,被选入了各种版本的中学语文教科书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范文。本人在学生时跟老师学过,当老师后也给学生教过,还听同行上公开课公开讲授过。本人非常清楚地记得:从本人当学生时的老师到当学生老师的本人及同行,为学生解释“大宅子”时,均异常一致地将“大宅子”解释为“比作文化遗产”。有据可查的人教社全日制普通高中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一册(2000年3月第2版)也是如此。
教学《拿来主义》时间长了,本人产生了疑问:“大宅子”何以会“比作文化遗产”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家在理解;讲析文章的时候,总离不开对文章写作背景的介绍和分析。从许多文史资料来看,鲁迅先生写作《拿来主义》的缘起、背景确实是为了批判当时社会的对待国内外精神、物质财富(不仅是文化及其遗产)的不良态度和做法。《拿来主义》就是在批判的同时,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对待。鲁迅先生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在文中设了一个“譬喻”厂“大宅子”,批判一个“穷青年”对待“大宅子”的错误做法。鲁迅想不到,如前所述,许多人怎么就将“大宅子”和文化遗产划上了等号?
首先,值得质疑的是“大宅子”能不能需不需要比作“遗产”?鲁迅先生是这么说的:“譬如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从这句话中,非常明显地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未肯定穷青年得了一所大宅子唯一的就是因为继承。应该强调的是,只是得了一所大宅子得了一件东西而已,仅此而已。“大宅子”就是大宅子。怎么得来的,并不重要;大宅子是什么东西,其实也不重要。实际上非常简单的东西,我们读者却要将它比来比去,倒越比越糊涂。
其次,“大宅子”与文化又怎么扯上了关系?“大宅子”是鲁迅先生文中所作比方中的一个。而我们解读文章时又将这个比方再作比方,明白地说,就是鲁迅先生将拿来别人的东西比作得了别人的“大宅子”,而我们现在的读者又将“得了别人的大宅子”比作得了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清楚鲁迅先生“大宅子”这个比方是什么时候打的,是在“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连最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从“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鲁迅的意思是,这些“外国的东西”都可拿来,为我所用。怎么能仅限于文化遗产?
有的人可能会说,鲁迅在文章开头就举了不少学艺上的例子来说明,这些例子都是与文化紧密相连的。本人认为:1.这些例子只是“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中“什么都是”中“单”的一部分;2.鲁迅不仅举了学艺上的例子,也举了尼采的自诩、中国的煤等与文化无关的东西。可见鲁迅的视野并不局限于文化一个方面。
有的人可能还会搬出文章的结尾来,“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有人可能因此会说:你看,鲁迅在文章结尾画龙点睛、卒章显志,说的不就是——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成为新文艺?似乎没错,但请不要忘了前面一句话:“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其实,在最后面,我们读者也可以帮鲁迅先生加一句:“没有拿来的,国家不能自成为新国家”。怎么能将落脚点仅放在文艺或文化上?
有人一旦将“大宅子”与文化与遗产扯上了关系,就会沾亲带故,使什么鱼翅、鸦片、烟枪烟灯、姨太太也直接地与文化遗产结下了不解之缘。许多人就将这些东西的含义作深层挖掘,将鱼翅等比作文化遗产中的精华或糟粕等。其实,没那么复杂,实在要比的话,将鱼翅比作好东西、鸦片比作可好可坏的东西、烟枪烟灯姨太太比作过时或腐朽的东西就行了。
近三十年来,我们摒弃了闭关主义、送去主义,实行了鲁迅先生早就主张的全面的开放、全面的“拿来主义”,使我中华重新走上了快速发展、复兴强国的道路。联系现实、对照历史,不能不叹服实行全面的“拿来主义”的重要性,不能不叹服鲁迅先生深远的洞察力。
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在阅读、分析、教学《拿来主义》时,是不是可以舍弃文章所谓的“背景”,少谈点陈年旧事?是不是可以更紧密地联系现实,多谈谈今天实行鲁迅先生主张的“拿来主义”的重要意义?
(陈善云,湖南未阳师范语文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