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国三月论坛“改革与公众参与”

2006-05-27 13:18左微微
中国新闻周刊 2006年12期
关键词:民意代表利益集团精英

左微微

江平:改革需要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

改革总是有风险的。改革的过程可能出现失误,重要的是要分析这些失误究竟是全局性的还是局部性的。从目前情况看,局部失误是有的,而全局性的、总的方向是要肯定的。

改革总是有代价的,但是也不能让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完全享受改革的利益,而让另一部分人来完全承担改革所要付出的代价。

改革是一场制度的变革,制度变化必然会有痛苦,我们现在需要思考一下,我们的某些制度改变究竟带来的是阵痛还是永痛。改革涉及众多人的利益,需要协调不同的利益群体,如果只考虑某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忽视了弱势群体,就必然会出现问题。

关于改革的公众参与,我认为:

第一,改革需要充分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改革意味着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目前看起来往往是强势集团发表意见机会大,改革中往往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这是由于他们没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改革,没有充分听取这部分人的意见。在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参与就是要让每一项改革措施里涉及到的所有利益群体都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

第二,改革需要完善公众参与的渠道,从世界各国来说,公众参与的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个就是民意代表制,我们国家的人大和政协就是这样的机构。目前光依靠这个渠道还不能完全实现公众的利益均衡:第二个渠道是代表不同利益阶层的社会组织,但由于各种原因,这类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第三个就是通过专家学者精英,在世界各国,这一渠道都是最能够唤起社会公正、公平的,更注意保护各个不同利益群体的。而在这方面,我们现在需要做的确实还比较多。

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有相应的民意代表的机制,有各种社会团体和学者精英们的积极参与,我认为是可以有足够的公众参与渠道的。

第三,改革需要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中国特有的情况往往是听取意见时是一种机制,进行决策时是另外一种机制。所以当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人提出质疑的时候,现在的学者在某些问题上成为了替罪羊,这是在争论改革问题时很不公正也很不应该的现象。

蔡定剑:改革决策与公众参与的缺失

公众参与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当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与公众参与的缺失有关。如果有些改革措施在设计之初就经过公众的参与、社会的讨论和人大的表决,可能不会出现一些需要反思的结果。医疗改革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说医疗改革就在于改革方案缺少人大会议的讨论,少数部门拍板就决定了,这样出现问题是必然的。

比如国企改革中出现的有些问题很不公正,我认为这是因为谁来代表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问题没有在立法层面解决。国有资产所有权应该由各级人大来代表行使,而不是政府部门,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处分国有财产的程序公正问题。特别是涉及到产权变更时必须通过人大讨论决定,具体操作由政府部门来执行。如果国有资产的处分都经过一个公开充分的讨论,能够听取涉及到的各个利益群体的意见,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就可以避免,关于这项改革的争议就少了许多。

要把公众参与具体化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具体的参与规则。我们在立法层面已经开始了公众参与这个过程,这两年人大政协两会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在网站上征求意见,有一些律师、NGO和记者在起草一些法律草案通过人大代表来提出,这应该视为一个好事,要正视和承认社会利益集团对决策的影响。在行政决策上,包括制度规划的决策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这两个层面,也应该有公众来参与讨论。这些年,中国社会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现在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应该去推动和完善这些制度,把非制度化的东西植入到制度里面去,把法律程序完善,以保证这个参与是健康的,能够落实到位,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里,政府对公众参与的支持起着更重大的责任。

康晓光:公众参与不等于解决了公众利益问题

“公众参与”的核心问题是“弱势群体的权利与利益能不能得到表达和维护”,认为增加公众参与的途径就可以改善这一问题,我没有这么乐观,公众参与了并不等于公众利益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民意代表、非政府组织和精英代表这三种公众参与的方式,只是西方民主制度下表达民意的一种工具。但在中国的现实逻辑之下,这种工具更容易被强势集团所掌握,既然穷人可以用它来表达自己的利益,富人也同样可以用来表达他们的利益,而且可能表达得更好。我们可以看到:首先,民意代表的机制,这是需要选举的,否则代表无从产生,而且农民选出来的民意代表并不一定就代表农民的利益。其次,非政府组织,这是社会集团捍卫自己权利的工具,弱者会用强者同样会用,而且会用得更到位。在权利有限开放的背景下,不同群体利用权利的状况是不完全一样的,权利也是不平等的开放的,这种工具反而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不平等。再次,精英代表也不是什么天使,精英自私的程度不比任何人差。精英可以代表弱者的利益,但精英更容易代表自己的利益。因此,这些东西只是提供了一些公众参与的方式,但在当前的环境下,不见得人们参与了自身的利益就会变得更好。

我认为,今天现实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失,并不是改革所造成的失误,而是一些不可避免的结构性的力量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当今现实政治经济运行的逻辑是一切格局都由力量所决定,强者的利益往往优先于弱者得到实现。在这一逻辑下,道德对人的行为已经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道义感的缺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

因此要真正解决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最重要的我认为还是要重建这个时代的道德文化,否则别的都无从谈起。至于是否能通过搞个公众参与来改变现实,公众参与是不是就有那么几种形式,我认为这些只是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不要把问题当成答案。

李稻葵:公众可望成为改革新的支持力量

公众参与讨论改革决策,尤其是通过网络进行讨论这是一种新事物,在前两轮关于改革的讨论中都没有。公众参与对改革是必要的,但公众参与的形式很多,目前这种参与的形式只是其中的一种,还应当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形式。对于改革的基本共识,我认为是存在的,即发展的问题还是首要问题。如果把大量可能从未来的改革当中取得收益的人纳入这场讨论中来,就会取得更多的共识。当前经济发展中最主要的矛盾是农民问题,解决好了这个问题,也就寻找到了改革新的支持力量。

学者精英要加强对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的再认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当中,有大量的非营利组织存在,包括大学、医院、文艺团体等等。如果认为市场化的改革倾向就是把所有这样的组织都变成营利组织,那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是很不利的。

利益集团的合法化公开化,我持一定的悲观态度。因为改革中的社会,是不断形成新的利益集团、新的利益集团不断战胜落后的利益集团的过程。中国经济改革过去27年最成功的就是,我们对改革中如何打破原有的利益集团有了一定的经验。现在提出利益集团机制公开化合法化为时过早,对改革有不好的影响。如果利益集团过于复杂,有可能成为改革深化的阻力。当然,对于弱势群体需要的利益集团可以非对称的处理,予以一定的照顾扶持。

孙立平:分享式改革须引入公众参与机制

我们看到,在这场关于改革的讨论中实际上新达成的共识远比表现出的分歧大,这就是:新阶段的分享式的改革必须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过去的改革之所以出现种种问题,实际上是和这个机制的缺失有密切的关系,建立参与机制是今后改革减少失误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

公众参与实际上是社会当中不同的利益群体的要求如何在改革过程中进行表达的问题。中国已经进入利益分化的社会,这时候需要一种新思维:不同利益之间可能相互矛盾,但是只要这样的利益本身不违法就都是正当的。我们刚刚经历了以意识形态为主导的社会,还缺少一个进入利益博弈时代表达自己利益时比较吸引人的话语,也缺少一个特定的规范的利益表达机制,个人的利益诉求应当通过一个凝聚的过程,能够逐步接近决策层面。

真正完整的利益表达不仅是一个游说的过程。同时也有一个施加压力的过程,现在需要建立一个代价小反应快的制度安排,为公众的利益表达和公共参与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只要准确判断出现在中国的现实,我们就应当有信心去建立这样的利益表达和公众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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