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2006年10月28~31日在南开大学举行第七次学术会议暨换届大会。感谢南开大学、天津市语委、天津师范大学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
学会和广大会员信任我,把会长重任交给我,国家语委司领导、名誉会长周有光先生和王均教授、会长苏培成教授、常务理事、广大会员对我寄予厚望,请允许我向国家语委司领导、学会领导和广大会员表示衷心感谢!
张志公先生、王均先生、苏培成先生踏实勤奋、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们的尊敬。第一、二、三届理事会在他们的领导下,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为学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我们对他们表示敬意和感谢!
张先生、王先生、苏先生是我的楷模,我要学习他们,力争在他们的关怀和指导下,在会员的帮助下,努力做好学会工作。
一、关于语文现代化的理解
周有光先生对语文现代化有经典论述,即语言共同化、文体口语化、表音字母化、文字简便化、语文电脑化、术语国际化。下面谈两句个人的理解:
语文现代化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与时俱进的中国语言规划。语文现代化应该是语言共同化和语言多样化的和谐统一,是拼写工具与汉字的和谐共存,是汉语言文字与国际的接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彻底落实。促进汉语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可以增强汉语的活力,大大提升汉语的地位,使汉语的传播、推广达到新的广度,使汉语真正成为世界主要国际语言之一。
二、关于学会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学会章程第1条规定本会是“全国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所以要强调增强学会的群众性。这就要在全国积极大力发展会员,而且发展对象范围应该比较广泛,大学教师、硕士、博士生、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支持语文现代化的党政干部、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人员、企事业负责人、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级教师及其他有志于语文现代化研究并且著有成绩的人员,都是发展对象。
(二)因为我们是学术团体,所以要增强学会的学术性,为了提高学会学术会议的学术水平,发展研究生导师等著名学者加入我会。多承担国家语委和其他方面的科研任务,开展学术活动,可以考虑建立学会学术委员会;开展评奖活动,鼓励会员从事语文现代化研究;举行大中小型专题讨论会,调动大家参加学会活动的积极性;出版论文集、教材和丛书;向《中国语文》等刊推荐优秀论文。
(三)培养后来人的队伍建设。为了培养新生力量,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建议有学位授予权单位的教授开始培养语言规划研究方向的硕士生、博士生。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学会组织研讨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编写和出版有关教材。郭熙教授最近跟我说:“语文现代化问题,是一件大事。我觉得应该在大学里开设一门中国语文现代化历史和现实的选修课,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的志士仁人为中国语文现代化工作所作的种种努力。记得曾当面向先生谈过此事,也向一些朋友谈过类似的想法。如果您觉得可以,也算是我向这次会议提的一个建议,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呼应。”根据郭教授的建议,我会组成包括各博士点、硕士点导师的教材编委会,具体研究落实这项建议。
(四)扩大宣传,扩大学会的社会影响,用科学的思想武装人。要搞好语文现代化,首先要学习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法律统一思想,实现语文理念的现代化。这个法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为语文现代化研究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开展语文现代化的工作和研究。研究方向要正确,否则只能是做无用功。例如不要考虑怎么修改汉语拼音方案,修改不了,只能完善它。号召会员撰写文章,普及语文现代化知识,办班、交流讲学,在报刊上开辟专栏。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搞讲座。网络媒体很重要,要办网站,或者使用现成的语言文字网。
(五)与兄弟学会加强联系,与有关研究机构建立关系,与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与各方面建立和谐关系。
三、第八次学术会议的主题
(一)纪念汉语拼音方案50年。可以从下面的文件中寻找题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1958年2月11日)提出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汉语拼音教学,“同时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除了正词法基本规则还应包括什么?怎样扩大汉语拼音的使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什么是拼写?拼写和注音有什么区别?哪些领域是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二)语文现代化理论探讨。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在语文现代化研究中要不要创新,怎样创新?语文现代化的目标是什么?
四、呼吁
为了纪念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和实行汉字简化方案50周年,为了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了迎接2008年奥运会和《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为了维护汉语普通话的国家通用语言地位,针对汉语国外热、国内冷的情况,我郑重呼吁:
(一) 全社会进行爱普通话、爱规范汉字、爱汉语拼音的教育。全社会都要维护普通话的国家通用语言地位,正确处理汉语和其他语言、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建立起语言间的和谐关系。谴责肆意降低国家通用语言地位的违法行为。
(二)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该遵守《宪法》①、《教育法》②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③,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政府部门和所有有关公务员应当依法行政,对于改变基本教学语言的违法做法应该予以坚决制止。人大和政协应当加强监督,进行执法检查。
(三)各大媒体应该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各大报刊应该开辟语言文字专栏和专题节目,使社会语文理念现代化,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发展观,使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得到广泛应用。
(四) 扩大汉语拼音的使用范围,正确使用汉语拼音。
1.为了促进语言规范化,减少误读,恢复难字注音的做法。
2.为了普及普通话、扩大汉语国际传播,方便外国人在中国购物,应该在商标图样和商品包装上恢复加注汉语拼音字母的做法,让拼音帮助汉语汉字走向世界。
3.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应该以《汉语拼音方案》为统一规范,应该符合拼写规则。
4.推行国际标准,以汉语拼音缩写代替英文缩写,例如机票应该以BJ(北京)、TJ(天津)代替PEK、TSN,以RMBY代替CNY。中国教育部在E-mail地址中应该缩写为jyb,而不应该是moe。
全体会员团结起来,与各方面建立和谐关系,壮大我们的队伍,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扎实工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全面落实,为汉语的国际推广,为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努力奋斗!
注释:
①《宪法》第十九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②《教育法》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马庆株,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南开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