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立
魏晋时期有三首涉及“秦女休”的乐府诗:曹植《精微篇》,以及左延年、傅玄《秦女休行》各一首。其中,《精微篇》叙述多个精诚感动上天的故事,内有关东贤女苏来卿为宗报仇及女休逢赦书二事。左延年诗通篇记叙秦女休报仇杀人后又被赦,情节和曹诗相符,二者所述当为同一件事。傅玄诗则叙述庞氏烈妇的故事,与左诗同题异事。而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左延年《秦女休行》的本事来由。
女休故事虽只见于曹植和左延年的诗歌,但它并非完全出自诗人的虚构,而应实有其本事。
首先,从曹植诗歌的内容来看。(1)全诗一共叙述了七件事,依次为:一、杞妻哭夫;二、子丹质秦;三、邹衍囚燕;四、苏来卿报父仇;五、女休逢赦书;六、缇縈救父;七、女娟救父。“杞妻”在正史中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莒子亲鼓之,从而伐之,获杞梁。莒人行成。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2)后《说苑·善说篇》将此事演变杞妻哭城,隅为之崩的故事。子丹质秦见于《史记·刺客列传》:“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3)而乌白马角生的情节则由后来的《燕丹子》所增。邹衍事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未言其被囚燕市,但《后汉书·刘瑜传》章怀注引《淮南子》曰:“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系之,仰天而哭,五月天为之下霜。”缇縈救父在《史记·孝文本纪》中有完整详细的记载。关于女娟和赵简子,《史记·赵世家》未见其事,但《乐府诗集》第八十三卷杂歌谣辞有《河激歌》,郭茂倩题解引刘向《列女传》曰:“女娟者,赵河津吏之女也。简子南击楚,津吏醉卧,不能渡简子。简子怒,召欲杀之。娟惧,持楫走前曰:‘愿以微躯易父之死。简子遂释不诛。将渡,用楫者少一人。娟攘拳操楫而请,简子遂与渡,中流,为简子发《河激之歌》。简子归,纳为夫人。”(4)事与《精微篇》略有出入。
以上五事的主人公都是见于正史的真实人物,虽其事多少带有后人虚构的成分,但皆有本事与之对应。既然在同一首诗中有五事可考,按说不应唯独苏来卿和女休其人其事全为虚构,穿插在其中。此为理由之一。
第二,《乐府诗集》杂舞类《魏陈思王鼙舞歌》五篇下题解引《古今乐录》曰:
汉曲五篇:一曰《关东有贤女》,二曰《章和二年中》,三曰《乐久长》,四曰《四方皇》,五曰《殿前生桂树》,并章帝造。魏曲五篇:一《明明魏皇帝》,二《大和有圣帝》,三《魏历长》,四《天生烝民》,五《为君既不易》,并明帝造,以代汉曲。其辞并亡。陈思王又有五篇:一《圣皇篇》,以当《章和二年中》;二《灵芝篇》,以当《殿前生桂树》;三《大魏篇》,以当汉吉昌,四《精微篇》,以当《关中有贤女》,(5)五《孟冬篇》,以当狡兔。
可知曹植《精微篇》是根据汉章帝《关东有贤女》而创作的,两首诗在音乐和内容上都应有相似之处。又《后汉书·张敏传》曰:“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6)(肃宗即章帝)在古代汉语中,“子”不必非作男子解,也可以理解为女子。虽然章帝诗早已亡佚,但很可能就是根据此事创作的。既然曹植作《精微篇》以当《关东有贤女》,一方面可能沿用了此事,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沿用章帝的创作方式,选取当时的烈女复仇实事为创作题材。
但曹植诗对女休之事仅一笔带过,左延年《秦女休行》却详细记叙了整个故事经过,欲探究其本事,还要从这首诗出发(7)。
郭茂倩题解云“大略言女休为燕王妇”等,只是对诗歌原文的复述,并没提供其他有用的信息。而此诗主要写秦女休为宗族报仇,杀人后被捕,行刑前又被赦,与此情节最相近的有如下几条资料:
《艺文类聚》卷三十三,人部十七,报仇类共辑入五则《列女传》故事,其中有缑氏女玉为父报仇之事:
缑氏女玉,为父报仇。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欲论杀玉。申徒蟠时年十五,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减死论。(8)
《晋书·皇甫谧传》云皇甫谧“撰《帝王世纪》、《年历》、《高士》、《逸士》、《列女》等传”,《四库全书》所辑皇甫谧《高士传》中申屠蟠之事(9)与《艺文类聚》基本一致,仅在文字上稍有不同。既然《高士》、《列女》二传皆出自皇甫氏一人之手,而他之前的《列女传》中又未有此事的记载,那么就有理由相信《艺文类聚》是用了皇甫谧之文。《后汉书·申屠蟠传》亦载此事,其文与《高士传》大致相同,但范晔是晚于皇甫谧时人,故此传亦是根据《高士传》而作。
秦女休与缑氏女玉的故事有共通之处,很可能是同一件事。
首先,二者情节非常相似。女休是“为宗报仇”,女玉是“为父报仇”;接着,前者遭“关吏呵问”成为“狱囚”,而后者同样是被吏所执;最后,女休收到赦书,女玉也“为减死论”,两人都没被处死。
其次,可以从时间角度来比较。《后汉书·申屠蟠传》言“蔡邕深重蟠”,又言申屠蟠曾经历董卓之乱,可知他是东汉末年时人,虽无法确定其卒年,但据“唯蟠处乱末,终全高志”(10)可推测他至少活到董卓死后,即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以后,所以他的活动年代距离曹植(公元192-232年)及黄初中以新声被宠的左延年还是比较接近的。申屠蟠卒时为七十四岁,而缑氏女玉之事发生在他十五岁时,即使往前推六十年,对曹、左而言,仍算近代之事,被他们取用、写入诗歌,是很有可能的。
再来看皇甫谧,《晋书》本传曰:“太康三年卒,时年六十八”,(11)故他的生卒年当为公元214-282年。传又云“年二十,不好学,游荡无度”,经其叔母劝教后才醒悟,“就乡人席坦受书,勤力不怠”,且“始有高尚之志,以著述为务”。所以皇甫谧著《高士》、《列女》诸传当至少在公元234年后,虽晚于曹植《精微篇》和左延年《秦女休行》,但最多也就相差数十年。
总之,缑氏女玉复仇真实事件的发生与曹、左创作女休题材诗歌及皇甫谧作《申屠蟠传》,三者在时间先后上跨度大抵不超过百年。所以,秦女休和缑氏女玉两件事从时间角度来看也很可能是同一件事。
但如果是同一件事,为何主人公却不同,一个称为“秦女休”,另一个称为“缑氏女玉”,两者究竟有什么联系?我认为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
第一种理解为,“秦”并非女休真实姓氏。曹植《精微篇》就只称“女休”而不是“秦女休”。左延年“秦氏有好女,自名为女休”,句式与《陌上桑》之“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一样,很可能是汉魏时期乐府常用的叙述方式。女休未必姓秦,或许正是姓缑。再看女休之“休”和女玉之“玉”,它们在中古汉语中读音不同。前者声母属中古三十六声母之“晓”母,为喉音;后者则属“疑”母,为牙音,唐作藩先生《音韵学教程》说:“从现代语音学角度来看,牙音就是舌根音,也就是舌面后音”,(12)如现代普通话里的g、k、h一类音。舌面后音和喉音的发音部位到底是比较接近的。又“休”在中古韵部中属“幽”部,而“玉”属屋,也很接近。所以,“休”、“玉”二字的中古读音相近,有可能被误听误传误写。如此而言,秦女休也许就是缑女玉。
第二种理解是,的确有秦女休这个人,左延年诗的称法是真实的,但皇甫谧将此事写成传记时,虽事情经过属实,却把“秦女休”改写成了“缑氏女玉”。
首先,“缑氏”除了可用作姓氏外,还有别的意思。《太平寰宇记》卷五有《缑氏县》一节,其文云:“古滑国也”,“因山以名县,汉属河南”,“魏太和十七年省并入洛阳”,“缑氏山在县东南二十里”。(13) 所以,“缑氏”也是山名和县名。《左传》成公一三年传云:“殄灭我费滑”,杜预注曰:“滑,滑国,都于费,今缑氏县。”(14)杜预为西晋人,故此文也可作为一个例证,表明古滑国的地理位置,即处于皇甫谧生活的西晋时代之缑氏县。
但“缑氏”和“秦”又有什么关系呢?这还要从古滑国说起。春秋时期有一场著名的战争即秦晋殽之战。《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传云,秦军起初计划先攻郑国,但商人弦高施计使他们打消了进攻的念头,于是秦军“灭滑而还”。(15)滑即滑国,从此以后,滑国就从历史上消失了,所以古滑国是被秦国灭掉的。虽然它只是个小国,但被秦灭掉,而且是在一场著名的战争过程中,总算是件有名的事。像皇甫谧这种饱学之士,不可能不知道缑氏县即古代被秦灭掉之滑国的典故,把“秦”与“缑氏”联想到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
又《左传》庄公三年《春秋》经曰:“冬,公次于滑。”杜预注曰:“滑,郑地,在陈留襄邑县西北。”(16)则知古滑国亦近于西晋之陈留郡。《太平寰宇记》又云:“秦始皇二十六年置陈留县,汉为陈留郡,县隶焉。西晋末郡县并废。”虽然西晋末该郡被废,却未言其曾有过改置,故西晋陈留应还在汉陈留故地。由此看来,汉末陈留郡在地理位置上也与缑氏县——(即古滑国所在地)比较接近。《高士传》及《后汉书·申屠蟠传》皆称申屠蟠为“陈留外黄人也”,缑氏女玉与之同郡,自然也是陈留外黄人。既然陈留郡与缑氏县地处接近,那么“缑氏”就未必是女玉的姓氏,也可表示女玉的籍贯。
然而光凭这些还不足以说明皇甫谧为何非要将秦女休联想成“缑氏”女玉。上面已经说过,缑氏县是因山而名,这座山即缑氏山。《太平寰宇记》云:“缑氏山在县东南二十里。”(17)关于此山有一个著名的传说,即王子乔驾鹤成仙的故事。刘向《列仙传》载曰:
王子乔者,周灵王太子晋也,好吹笙,作凤凰鸣,游伊洛之间,道士浮丘公接以上嵩高山三十余年。后求之于山上,见柏良曰:“告我家,七月七日待我于缑氏山颠。”至时,果乘白鹤驻山头,望之不得到,举手谢时人,数日而去。亦立祠于缑氏山下,及嵩高首焉。(18)
这种神仙故事在道教尤其流行。但有理由相信,皇甫谧是知道并且也应该欣赏这类故事的。原因之一,成仙和隐逸有关,而从《晋书》本传来看,尽管晋武帝多次下诏征用,皇甫谧却一再拒绝,一生都未出仕,本身就生活得像隐士,他曾上疏武帝曰:“臣以尩弊,迷于道趣,因疾抽簪,散发林皋,人网不闲,鸟兽为群。”(19)类似王子乔成仙这样的故事应该会符合他的审美趣味。其次,从某个人的著作总能透露出些许作者的喜好、志向等,而皇甫谧曾撰写《高士》《逸士》诸传,想必他对隐逸世外的高人是尊敬甚至钦慕的。另外,皇甫谧还有服石的习惯。在他给武帝的上疏中这样写到:“小人无良,致灾速祸,久婴笃疾,躯半不仁,右脚偏小,十有九载。又服寒食药,违错节度,辛苦荼毒,于今七年。隆冬裸袒食冰,当暑烦闷,加以咳逆,或若温瘧,或类伤寒,浮气流肿,四肢酸重。”(20)此处的“寒食药”即寒食散,又名五石散。虽然皇甫谧自称因病服石,似为药用,其实许多魏晋名士都有服石习惯,如何晏、裴秀、杨羲、王羲之等人,详情可参看余嘉锡先生的《寒食散考》(21)一文。且服石的行为与道教有关,像杨羲、王羲之等人就都是道教信徒。(22)虽然没有更多资料可以显示皇甫谧和道教的关系,但其服石的行为起码能说明,他比较深地受到了当时社会风气和道教思想的影响。因此可以推测,他对王子乔成仙的故事应该很熟悉,缑氏山在他心目中也应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样一来,皇甫谧为何要把“秦女休”和“缑氏”产生联想就好解释了。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缑”字还有一个解释。《说文》云:“缑,刀剑缑也。从糹,侯声。”段玉裁注曰:“《广韵》曰:‘刀剑头缠丝为缑也。按谓人所把处如人之喉然。”(23)即“缑”表示缠绕在刀剑把手上的丝线,而为父报仇的烈女正是手持刀剑杀人。无论是有意设计,还是纯属巧合,以“缑”作为该女的姓氏,都会让她显得更有传奇色彩。
综上所述,曹植《精微篇》及左延年《秦女休行》记载之女休故事确有本事,即汉末申屠蟠救同郡烈女之事。此女本名“秦女休”,但皇甫谧撰《高士传》时将其写成了“缑氏女玉”。女休、女玉本指同一人,但中古汉语“休”、“玉”读音接近,很可能因一声之转而产生此误差。又女休本姓秦,为陈留郡人,地近古滑国故地所在——即缑氏县,而滑国正是被秦所灭,且缑氏山为传说中王子乔成仙之地,所以,对仙道颇为钦慕的皇甫谧由此产生联想,将秦氏写成缑氏,暗隐其义。此即“秦女休”与“缑氏女玉”关联之所在。
注释:
(1)曹植《精微篇》见《乐府诗集》第三册775页,中华书局1979年。
(2)《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978页,《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三年传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3)《史记》第八册2828页,中华书局1959年。
(4)《乐府诗集》第四册1169页,中华书局1979年。
(5)据上文可知,此处“关中”当为“关东”之误。
(6)《后汉书》1502-1503页,中华书局1965年。
(7)左延年《秦女休行》见《乐府诗集》第三册卷六十一,886-887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8)《艺文类聚》第586页,汪绍楹校,中华书局1965年。
(9)《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第448册110-11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0)《申屠蟠传》见范晔《后汉书》第六册1750-1754页,中华书局1965年。
(11)《晋书》第五册《皇甫谧传》,中华书局1974年。
(12)唐作藩《音韵学教程》第3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13)《四库全书》第469册,史部地理类之《太平寰宇记》,32-3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4)《十三经注疏》下册,《春秋左传正义》卷二七,第191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15)《十三经注疏》下册《春秋左传正义》卷一七,第183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16)《十三经注疏》下册,《春秋左传正义》卷八,第176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17)《四库全书》第469册,《太平寰宇记》卷五,第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8)刘向《列仙传》第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19)(20)《晋书》第五册141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4年。
(21)《余嘉锡论学杂著》上册,第181-226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
(22) 参看卿希泰《中国道教史》第三章《道教在魏晋时候的分化和发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
(23)《说文解字注》第65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朱 立,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