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爱
女道德社(以下简称为女社,其附属的慈善机构世界妇女红万字会则简称为女会)是妇女修身和行善的机构,1921年筹备于济南,次年正式成立,总社在北京(北平),是民国时期颇有影响的妇女团体之一。女社对于妇女解放运动虽不甚积极,但在慈善领域却颇为活跃。
女社兴起的动因
作为一种促进公平、减少波动的社会调节措施,慈善事业广泛存在于任何地方和任何时期。近代待救群体十分庞大,近代慈善事业逐渐兴起,愈来愈多的妇女也参与其中,成为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突出亮点。
首先,近代慈善事业需要妇女的参与。近代中国天灾人祸连绵不断,众多的灾民、难民不是沦为饿殍就是四处逃亡;传统的社会结构不断解体,不少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的状态,陷入生活困境。因政局不宁,军阀混战,各级政府自然无心、无力从事救济,即使有所救济,也是杯水车薪。由于灾祸的重重打击和普遍的贫穷,一般人自顾不暇,焉有余力照顾他人,那种一家有难、邻里宗族相帮的互助传统明显减少。善堂等也因社会动荡,赈济频繁,捐赠减少,善款枯竭,以至于日常运转都难以维持,救助活动更是有名无实。于是,由地方少数人所主持的善举就不得不让位于以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为基础的近代慈善事业,在这种背景之下,妇女介入慈善领域自然也为各界所欢迎。
其次,慈善事业也是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一个突破口。在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里,妇女非但没有经济和人格上的独立,而且鲜有涉足社会事务的机会,即使有行善之举,也只是个别人的行为。虽然有的中上阶层妇女曾参与了清节堂、恤嫠会的创办和管理,甚至还充当善堂董事等,借此获得了参与社区事务的空间和超越家庭的权力,但也仅限于与妇女有关的救济活动而已,对提高妇女地位并没有直接的帮助。近代西学东渐,男女平等逐渐成为社会的潮流,愈来愈多的妇女走出家门,或求学或做工或从事其他活动等,随着眼界的开阔,其自我意识也不断觉醒,开始争取社会权利,鉴于当时的环境,有的女性选择了行善这一间接途径。1930年4月,青岛的丛世俭、刘淑贞等数十人发起成立女会时就表示“以张女权而利慈务”。
最后,道院推动则是女社成立的直接原因。1921年,济南道院成立(后被尊称为母院),次年经北洋政府立案为宗教团体,很快就发展为一个全国性的组织。道院“礼敬多神”,标榜基督教、回教、儒教和佛教和道教五教同修、不偏不倚,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国际化的雄心,但其教义并不系统严密,主要靠扶乩这种中国古老的迷信形式求得所谓神的启示,当时就为国内舆论所诟病,要走出国门,难度很大。为此,道院也颇动了一番脑筋,1922年专门组织了世界红万字会“去办度人救世的慈善事业”,举凡对外活动均由该会应付,借以减少扩展阻力;同时还大力宣扬男女同修,组织女社,以唤起妇女的信仰,扩大社会影响。
按有关章则,女社和女会属于同一机构,不过一个对内一个对外而已。女社是“女方集修之所”;女会负责办理慈务,“以促进世界和平,救济灾患为宗旨”,1929年总会成立,附设于女总社内,各地设分会,会员(只有社员方能成为会员)则依照捐、募以及所纳会费的多寡,分为特别、名誉、普通和终身四种。本来,女社成立后应再附设女会,实际情况未必如此,如1935年,全国女社计有140余处,而附设女会者尚不足一半,因此,慈善活动基本上由女社来承担。
女社由道院指导而成立,其兴盛与否完全取决于道院活跃的程度,道院以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一带居多,华南和西北甚少,女社分布也大抵如此。其中山东为“道慈发源之地”,到1935年,全省道院近70处,女社也达到了30多处,至于社员仅济南女社(1931年被称为母社)就达1717人(当时全国为18161人),若再加上烟台、青岛等地,社员人数则更可观。另外,社员还具有家庭化的特点,一般地,其夫、父多为道院中人。
随着活动的频繁,各地女社也认识到要弘扬慈业,仅依靠道院是不现实的,必须独立地负起管理的责任,1935年在济南所召开的第一届女社大会就是这一指导思想的产物。
慈善观念及实践
女社主张“修道于社内,行慈于世上”。在激励妇女自觉行善方面,女社除了宣扬民间所流行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以及积阴德等说教外,主要就是借助于扶乩的办法,通过妇女所熟知的菩萨等发布训示,反复阐述道慈(即修身和行善)之关系,强调二者一表一里,密不可分。道属内功,是无形的,就是内修,静坐调息;慈为外行,属有形的,就是乐善好施。没有内功,则慈失去了根基,若无外行,则内功无从体现。如果仅闭门自修,而不在利济他人上下功夫,与社会毫无益处,势必出现厌世主义;慈离开了道,不是失于虚伪,便是失于矫情,纵然良心偶尔发现,想着真心救济人,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总之,妇女要想做个完人,内修外慈就不可偏废。
行善属自救救人,就应有仁爱之心,如果能将“一念仁心”时常存于胸中,那么遇着一切救济活动,也必然能“得到真实的效果”。行善不分大小,布施不居多寡,只要诚心而为,就是真心修道行善,所谓修道甚难,其实是“人心不诚之为难也”。大凡妇女入社往往怀着强烈的功利心理,或求福避祸,或想着延年益寿。对此,女社借着训示批评说,事到临头时才进香、叩头、祈祷、许愿等,不但修道不能明道,就是求福益寿也很难实现,要想自善就得先善人,“不可叫善财难舍的那句话,误了个人的功行”。
女社善举一般分为永久和临时两种。永久慈务包括学校、保姆、育婴、恤嫠等事业,临时慈务包括赈灾以及各种施舍等。在普救主义的前提下,女社侧重于救助不幸的妇幼群体。妇女由于生理的原因,谋生能力较差,一旦“丧其所天”,生活就会陷入困境,为防止其因贫困而改嫁,各地多有恤嫠所、清节堂之设,不过近代已被进步舆论认为属最要不得的封建糟粕之一,南京政府也表示恤嫠所等有鼓励妇女守节的意图,与“时代思想不和”,应予取缔。然孀妇上有需要赡养的老人,下有嗷嗷待哺的黄口小儿,又难以得到家族和政府的救济,其生活之艰可想而知。青岛女会就认为:“世间最苦者莫过于极贫孕产之妇、孤孀之嫠”,于1930年发起创办了恤嫠所和恤产所,专门救济贫苦孀妇和孕产妇等,每年分别救济50、12名,每年分两季施给面粉和衣服;如皋女社恤产所则按甲乙丙进行救助。在救济的过程中,各社也意识到单纯的散衣给食只会救一时之急,根本无法提升妇女的生存能力,若只注重女德,讲究修身养性,“苟不在职业上谋出路,则仍不能自立社会”,要想“救人救彻”,就应培养其自立能力。其实,各地女社均有蚕桑部、织绣部、烹饪部、缝纫部之设,甚至附设职业学塾,教授女子普通文字和职业技术等;有的还附设因利局,实施小本贷款,专门扶持那些与从事小本生意而又缺乏资金的城市贫民,间接救济贫苦的妇女。
中国历来有慈幼的传统,受近代儿童中心论的影响,妇女的慈幼观念也不再仅仅停留在悲悯和人道的层面,而是逐渐意识到儿童是“国家的继承者”和将来的主人翁,他们担负着复兴民族的重任,可由于天灾人祸以及贫穷等,婴幼儿夭折者甚多。对此,一些女社采取了“恤产”的办法以达到间接保婴的目的;对于那些失去家庭庇护、四处流浪的孤儿等,则协助红万字会设立机构收养,供给衣食,并授以普通教育和一定的技能,以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和谋生的本领;为从根本上防止贫困的代际传递,不少女社还针对贫民子弟多幼年失学的现象,发起成立了慈善学校。如1927年所成立的济南母社养正小学,从初级班到高级班兼而有之,北京妇女总会第一女子小学、上海女会附属初级小学等都招收贫寒子弟尤其女孩予以教育,其中困难学生或免其学费或减收半费,甚至还供给书本等用品。
“凡事进行,非财莫举”,对于消耗性的慈善事业来说,只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善举的顺利实施,否则就是无源之水。在当时,开办游艺会、在报纸上刊登捐赠启事等都是非常流行的办法,但女社很难采用,其善款基本上来自社员捐献,渠道比较狭窄,其中既有义务性质的,如每社员每年应缴纳社费2元,另外就是自愿捐助。社员以家庭妇女居多,职业女性甚少,更没有什么富商大贾,经济能力有限,捐献数额自然不多,劝募也仅限于自己所熟悉的小圈子内。不过女社遵循着量力而行的救济原则,多则多施,少则少施,救一得一,这就避免了入不敷出、善举无法维持的尴尬局面。至于重大灾祸救济,各社则采取了群策群力、联合行动的办法。1935年,山东、河北等地遭受前所未有的黄河水灾,在第一届女社大会上,济南母社提议各社尽力捐助,并得到了与会代表的积极响应,总社、上海女社等40余社当场认3325元。各地女社还本着“大道无私”的精神,将救济的触角伸向了各地,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举凡发生灾祸,均伸手相助,并无畛域之见。譬如1923年的日本地震、1932年的淞沪抗战以及1933年的长城抗战等,女社虽不能直接派员前往赈救,但也募集款项,交与男会代为施放,以表达人道主义的情怀。
评价
从1922年起到抗日战争前夕,仅仅十余年的时间,各地女社就发展到了140余处,社员达数万人,女社慈善活动之频繁,社员参与之热情,都是历史上所未有过的,也惟有如此,近代慈善事业才得以壮大和发展。其善举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救济贫者的生老病死问题向教育、卫生和经济等领域转变,救助方法也有所创新,开始变单纯的“输血”为强化被助者的“造血“功能。女社运作比较规范,从内部机构设置到款物的保管、发放监督以及审核等都做得井井有条,妇女从中学到了管理的知识,定期不定期地公布款物开支,也提高了团体的社会公信力。随着经验的积累,各地女社也尝试共同从事救助活动,诸如组织上联合,信息上共享,经济上互通有无等,这就整合了内部力量,增强了自身的凝聚力。可见,慈善不只是个简单的施予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互动和互惠的过程,它既让弱者体味到社会的关怀,也使妇女的社会价值在付出的过程中得到了升华,并增强了参与社会事务的信心。
总的来说,民国时期,社会剧烈动荡,人们多有朝不保夕之感,女社的说教恰迎合了妇女害怕变革、追求稳定的心理,自然博得了不少人的信仰,很快发展为一个颇有影响的妇女团体。在启迪妇女心智、增强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以及促进妇女自立等方面,女社阙有其功,可惜未能与时俱进,把慈善事业与自身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更没有对于当时的女权主义思潮做出积极的回应。
究其原因,一是道院本身非常保守,其所宣扬的教义,不过是儒道佛和民间宗教的杂糅而已,并无创新之处,甚至将一些糟粕视为至宝,开坛扶乩等宗教仪式几乎就是民间会道门的翻版。道院一再声称政治中立,活动“向不涉及行政”,但毕竟为一些北洋旧官僚创办和活动的场所,南京政府上台后,宣布除旧布新,先后取缔了一些涉嫌封建迷信的团体,各地道院因之被封闭者不少(红万字会属于慈善机构,与“民生有绝大利益”,准予立案保护),女社活动也不得不谨小慎微,以免发生波折。道院宣扬“大道无私、男女并修”,不过出于扩展势力的考虑,并非主张男女平等,甚至于一些细小末节也抱残守缺,刻意体现出男阳女阴的陈旧观念,遑论支持女社从事妇女解放活动了。二是女社社员多来自社会中上阶层的中年女性,她们受传统文化影响至深,观念保守,热心于修身和行善,但其宣传与活动却往往自相矛盾,既承认妇女应该自立自强,也津津乐道于传统的伦理纲常,对当时的妇女解放潮流不以为然,甚至批评知识女性打倒铲除封建道德伦理的举动为“以快其私”,一再强调 “男主外,女主内”,主张妇女的责任在于维持家庭和睦,这对新知识女性自然没有什么吸引力。
总之,女社、女会确实做了不少善事,但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在争取妇女解放方面建树不多,显得有些落伍。女社的活动也证明,中年女性同样有着社会参与的愿望,如果将其组织、动员起来,灌输新思想,则可以改变少数女性孤军奋战的局面,推进女权运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