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到1500元对我个人来说是没什么影响的,而且我相信对参与讨论个税的诸多官员和理论精英们也都没太大影响,交出的去钱当然是不少,但话说回来,往回挣也不难呀。
有不少人在为提高个税收起征点找理由,而且最有号召力的当然是站在穷人的角度上说话,但是私底下恨不能把个税提到一万、两万,最好是彻底免了,不然的话纯属起哄架秧子,自己沾不到便宜。
但是我不一样,一是有很多年我在媒体上为国家宣传过很多次个人所得税的意义,确信这东西少不得;二是——当然这是重要的,我自己的家里就有三个人在享受低保。我好像比较切实地感到税收的实际意义。
我一直这么想,我交的税确实比他们三个领到的低保多,但是,钱要是不经过这一遭的转悠,我会不会每个月按时足额地接济我自己的亲戚呢。这个真是保不齐呀。
但是说到个税,我也有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周其仁先生说的,取之于民易,用之于民难。国家从我手里把钱拿走,然后分配给我那些需要接济的贫困的亲人们。这很好呀,这是国家责任,他尽到了我也乐意。问题是,现在我们的劳动一天比一天多,越来越辛苦,交的税在不断往上涨,可是我那些穷亲戚们确是越来越难以领到救济了。他们告诉我说,现在的审查越来越严了,条件越来越多了,不是说只要你穷就能领钱,而是要参加社区的环保工作呀,治安工作呀,实在找不到事情让你做,还要去定期定时开会学习呀,要记考勤呀,少一次就得扣钱。少三次就取消领救济的资格了。
并非我交的那份钱就准准地落到我家人身上去了,我知道钱这东西只是代替实物的一个记号,转了个圈,大家的钱就都伙到一块去了,你交的那张钱分给谁就不知道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转着转着就没了,收税有成本,使用成本更高(尤其是花在公共服务项目上的那一部分)。让政府替我们做这个好事是要相当的代价的。
虽然我们懂得不多,但是听别人讨论多了,也知道这个事情相当复杂,别说钱收上去以后怎么转圈最后回到人民手中的事,就单单现在讨论的,怎么收就够政府头疼的了,全国统一?有问题,各地因地制宜?问题更多,按个人收入计算不公平,那按家庭计算就更说不清,别说这个了,按月收还是按年收都是问题。1500还是3000还是8000、一万,要敞开讨论的话得打个头破血流。
最要紧的是,这是在一个贫富分化十分严重的背景下说这事,想着是用税收来平衡一下,但是越讨论越觉得是在激化矛盾。这种矛盾现在已经达到可以分裂家庭的程度了。
所以我说,不能夸大税收再分配的作用,减轻贫富分化的根本手段不在这。最好的办法还是好好建设一个正常健康的市场,让贫者可以找到更多的挣钱的机会,并且给他们的劳动应得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