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青
纽约街头,五鬼登科。女郎当街拉客,勾魂鬼也。两男拥吻而行,咸湿鬼也。抢劫诈骗偷盗,黑皮鬼也。“快克”害身催命,吸毒鬼也。整天醉在梦里,酒鬼是也。
我是管楼工人,平日提放垃圾,或帮老板搬送杂物,常和五鬼遭遇,心理反应,各有不同。勾魂鬼见我又老又穷,一定无力“过招”,当然囊空如洗,总放我一马。咸湿鬼见我佝偻衰弱,味同嚼蜡,则不屑一顾。黑皮鬼见我衣着破旧,肯定挤不出油水,便另找凯子。吸毒鬼见我步履维艰,虽然心地邪毒,也只好放下毒针,咽下口水。
惟独遇到酒鬼,情况有异;这些人活在梦里,醉眼矇眬,不在意善恶吉凶,也不计较贫富贵贱。觉得人人皆酒友,处处是醉乡。虽然满身脏臭,酒气薰天,但心宽气纯,真情常露。和我这个管楼工人,遂物以类聚矣!
一年多来,总有酒鬼在门外流连,物换星移,生张熟李。但其中一个老年醉汉,似乎以此为家,除了严冬季节,不知去向,其他时间,无分昼夜,就像一尊醉罗汉,蜷卧在街边偏僻处,无视身旁行人接踵,呼呼大睡,自寻梦中乐,活像醉神仙。
每次经过他身前,感触良多:我辛劳终生,甘苦遍尝,到老来仍然帮人打工,空留满腹悲伤!还不如眼前这尊醉罗汉;人生难得入醉乡,聪明正是糊涂处。
这以后,我对他备感关切,有好几次都想和他有交谈机会,但此君常醉梦乡,浑然如痴。
有一次居然见他站在街上,伸手频向路人讨钱。他中等身材,须发脏乱,脸部憔悴!蓝眼昏暗呆滞,说话含糊愚拙。加上衣衫褴褛,样子窝囊,形同乞丐。
看到他,又想到我自己,老天!我们都是天涯沦落人!
我并不感到陌生,走过去和他拉手。他以为我来送钱,伸手来接,握到我的空手掌,表情有点无奈和茫然!
这时我心生歉意,想起袋中有两元美金,顿时豪情洋溢,掏出一元给他,表示患难相共,有钱分享。
但他取走了我一元纸币,连“谢谢”都不说一声,依旧两眼发直,神态木然!令人直觉地感到:他是一个痴老头。
我心里有点纳闷;当然不会怪他,但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也许,看到他近乎神经麻木,脑细胞呈现瘫痪,甚至死亡!我只感到一份悲哀,欲哭无泪!
我绝望地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想走回楼房。但心头沉重,举步艰难!
才走了二十多步,突闻身后“轰隆”一阵巨大的摩托响声、撞击声和人的尖叫声!我惊恐地回头一看,原来是一部老旧的小汽车,撞上了一部计程车尾部,并且撞倒了几个人!
再仔细一看,那个痴老头也被撞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生死不知。我大惊,立即跑过去,俯身察看他的伤势。全身未见血迹,但人已完全昏迷!
正感惊慌失措,这时来了几个警察,立即处理车祸事项。一个警察问我:“你是他朋友吗?”我无意识地点了点头。于是他抄下了我的姓名和住址,并告诉了我一些情况:
痴老头外伤轻微,但内伤严重,可能是脑震荡!
开车肇事者,是一吸毒青年,毒性发作无法控制——吸毒鬼也!
另受伤两人,是一对同性恋者——咸湿鬼也。
在车祸混乱之际,一黑汉抢劫路边一妇人的皮包被捕;此妇是有案的阻街女郎——黑皮鬼抢劫勾魂鬼,妙哉!老天!连同酒鬼痴老头受伤,真个五鬼同时显灵矣!
一小时后,我接获警局通知,要我到医院谈话。原来痴老头身世如谜,他身上找到的名字:大卫·马生,是不是他的真实姓名,都有问题。由于我点头承认是他朋友,所以警局希望从我这里,查出有关他的资料。
当然我对他一无所知。
这时痴老头仍旧昏迷不醒。我倚靠在他病床边,看到他面白如纸,状似僵尸,早该拂袖而去。但是不知是什么缘故,总会把自己的命运,牵扯到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身上,而常常悲从中来。偏偏在我心情最软弱、犹豫是否该离去的时刻,医生走来对我说:“他脑部受伤严重,命在旦夕。如有亲人在耳边呼唤,若能激起他的脑神经细胞,用自身的生命力和决心,强力求生,或许有百分之几的活命希望。据说你是他惟一的朋友,你如愿助他,请和护士陪他一夜。”
也许是为了“救人一命”,也许是为了“身不由己”,当晚,我坐在病床边,按照医生的话,在他耳边,不时地叫着:“大卫,醒来!大卫,回来!……”
老天!我活了这么大的年纪,做这种事儿,简直闻所未闻!先是勉力而为,继则像和尚念经,终因年老体衰,无力熬夜,午夜刚过,已精疲力竭,进入梦乡了!
不知是什么时候,被一个衰老的声音唤醒。睁开惺忪睡眼,发现自己伏睡在床边,床上躺着的病人——大卫,竟然张开了眼睛看着我,嘴边流露着一丝笑意。窗外天色晴朗,照见了他憔悴的脸上微现红润。
我霍然站起身来,稍觉腼腆,又感到非常惊奇和疑惑:他是那个痴老头?这时他已梳洗干净,容貌俊挺,完全是一个正常、和善的绅士,把我呆住了!过了一会,还是他先开口:
“护士小姐已告诉了我全部故事,我很感谢你的帮助。”
“大卫,”我说,“但是我很想知道你的故事,你不介意吧?”
“我的故事一定有神在排演!”他似在边说边想,“我不知道我怎会躺在医院里。我只记得:我偕妻儿在德州自己的农庄度假。我购得一匹旷世骏马,性情猛烈,我要驯服它;骑上马背,勒紧缰绳,任它跳跃奔踢,绝不退让!它狂怒不已,跳过栏杆,奔向草原,驰入山林,快如电掣!我如坐魔毡,似驾飞轮,耳边呼呼风声,心头快感无穷!以后的事就失去记忆,无法捉摸!……”
“你还记得你的妻儿吗?”我追着问,“你家在何处?”
“我太太叫约瑟芬,三十六岁。女儿莉丝丽,十五岁。儿子大卫,九岁。我姓柏克,名字叫约翰。我记得是三十九岁。而且记得那天是一九六八年九月十七日,是我儿子的生日——我是德州人,我家的地址都已给了护士小姐。”
老天!这是一个梦啊!一个长梦,一梦二十年!他本来是一个阔佬。在梦中他扮演的却是小人物,一个可怜的小人物!这个梦,对他太不公平了,是一场馊梦!
“大卫!不!约翰,”我说,“往事如梦,但看今朝。我祝贺你恢复了记忆力,早日全家团圆。总之,我很高兴认识了你这个人。”
“我要再一次感谢你的帮助,”他诚恳地说:“有朋友如你,我感到骄傲。”
第三天,我又被邀到达医院。
病房内坐了五个人。约翰替我们介绍时,神色木然,言词简短;头发花白,仪态冷静的妇人是约瑟芬,旁边坐着年约六十岁的男士,是她的新丈夫菲勒先生。中年妇人是女儿莉丝丽和她老公鲍比。另一潇洒的青年是儿子大卫,未婚。
好像大伙儿都无话可说,气氛静肃。一会儿,约翰对我说:
“谢!我们今天要搭机飞往德州。抱歉请你来,主要是我要向一位挚友告别。我不会忘记你,我会同你联络。”
看来大家都心事重重,好在不久来了一辆小客车,把他们载走了。
日子过得很平静,但约翰的影子却在心中飘浮不散。我总觉得他的故事并未完结,就像一篇小说,情节尚在发展,我似乎在等待它的答案。
两个月后,我接到约翰一封来信,其中有这样的话:
“……你曾说:往事如梦。梦多美好。我却似梦尽人醒,悲见世态炎凉;妻如覆水难收,子女有亲无情!独影孤灯,更怀患难知心人……”
字字珠泪,读后不禁心酸!老天!一个好好的人,有一个好好的家庭,是什么缘故,毁人于斯呢?
似乎传染到忧郁症,自此我心情哀伤,言谈消极,觉人生之乏味,鄙世事之无聊!但生活的鞭子,更无情义;纵然你心寒气短,但为了三餐温饱,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于是日子过得异常艰辛,对于身旁事物,更是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光阴荏苒,一晃半年又过去了。
这天自老板公馆打工回来,在门外街上偏僻处,又有一个酒鬼蜷卧在那里,无视车马喧嚣,浑然不觉。受好奇心驱使,趋近他身前一看,是一个老头;中等身材,须发脏乱脸容憔悴!……忽然在我的印象中,此人似乎曾经见过?再仔细端详,他不是约翰吗?老天!我有点不相信我的眼睛,但这是真的,他真的是约翰·柏克。
“约翰!”我真是丈二金刚,“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坐起身来,脏旧的衣裤下露出一双破袜、破鞋,然后慢条斯理地对我说:
“谢!俗云:心事只对好友说。我在寻找第三个梦!我正步入梦中,我已遥遥地眺望到梦境……”
“约翰!”我有点气急败坏地,“请不要说梦话,醒过来,我要听到现实。”
“梦与现实常常缠在一起,是分不开的。”他眼神光亮,语音清晰。“我花了半年时间,想通了一个问题:在我过着美满家庭生活期间,那是我第一个梦,幸福之梦。可悲的是,那个梦破了!我进入了第二个梦,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那是痴人之梦。这个梦又醒了,让我洞悉人生,并且了解到人与人之间的相克相生,是权力与财富……”
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我未尽到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岂忍心和妻儿争讼家财?乃毅然放弃了我的一切,忘忧忘我,逃情逃世,这个最好的境地,就是醉乡。这是我第三个梦,将是我最后的梦……”
第二天,我再去找约翰,却不见人踪。
从此他杳如黄鹤,不知所终!
(选自台湾《犹太老婆和第九号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