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红育
2001年布什担任总统美国后,逐步制定了对印度的新战略;明确表示要从质量上提升美印关系,实质上承认印度的核国家地位,将印度视为美国改变亚洲大国力量对比,遏制中国崛起,推动全球民主化,反恐和反扩散的战略伙伴。
美国落实对印度
新战略的主要措施
美国对印度新战略正在通过双边签署的一系列协议进行落实。
(一)放松对印度高技术出口管制。2002年11月,美印成立了“美印高技术合作小组”,作为讨论高技术转让问题的常设机构,主要任务是确定促进美印高技术贸易的具体步骤,推动美印双边战略贸易。美印在2004年,美国完成了对出口管制法规和条例的审查,简化了对印度的出口管制程序。印度承诺完善和建立出口管制制度,允许美国到印度核查其转让技术的最终用途。当前,美国出口管制制度对美印高技术贸易影响已经很小。2004年,美国商务部批准了912个对印度出口的许可证申请,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价值超过9000万美元,比2002年增加了3倍。
(二)开展民用核能和空间技术合作。2005年7月18日,美国承诺与印度开展全面民用核能合作和贸易。布什总统称,“印度是一个有先进核技术的负责任的国家,应当能够像其他国家一样获得同样的好处。”为了促进美印核能合作,美国将修改国内出口管制法规,推动核供应国集团修改其指导方针,以让美国企业帮助印度建造两座核电站,并向其提供核燃料;同时将与有关方面协商让印度加入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计划及第四代反应堆国际研究项目等。为能从美获得先进的民用核能技术,印度则承诺,将签署并执行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保障监督协议的《附加议定书》;将民用核设施与军用核设施分开,自愿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其民用核设施的安全保障监督;不将从美国获得的两用核武器和技术转用于战略武器项目;继续暂停核试验等。
在民用空间技术合作方面,美国将向印度提供发展空间计划所需的多种两用技术;美印将联合开发、生产、运营和推销商业卫星;印度可发射包含美国零部件在内的外国卫星和美国卫星。印度承诺不将从美国获得的空间技术和设备用于推进其战略武器项目。美国为加强与印度在民用空间计划上的合作,已修订了其出口管制政策,商务部已将“印度空间研究组织总部”从受制裁的外国实体清单上删除,从而允许美国企业在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该总部及其下属企业出口一般性的两用物项。
(三)推动双边军事合作。美国国防部和印度国防部成立了美印“国防政策小组”,下设联合技术组和安全合作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2005年6月,美印国防部长签署了《美印防务关系新框架》10年防务协议。美印将成立国防和外交工作小组,负责在军事和国防工业方面的合作。美印军事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美国同意向印度出售F-16和F-18战斗机、“佩里”级护卫舰和“海鹰”直升机;同意向印度出售指挥、控制、早期预警和爱国者导弹防御系统;愿意考虑为美印在印度联合生产作战飞机和先进武器系统颁发生产许可证;允许印度购买含有美国技术由以色列生产的“箭式”导弹防御系统;愿意为印军培训舰载机飞行员;加强技术与情报交流;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加强军事人员交流等。
布什政府制定对印度新
战略的原因与动机
美国对印度的指导思想是,美国要在21世纪维持亚洲大国的力量均势,阻止任何一个亚洲大国或几个大国联合威胁美国和损害美国在亚洲的关键利益,该战略的核心是通过增强印度的实力来制衡中国,以长期维持美国在亚太地区的主导权。
(一)美国在对印度可利用的战略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印度有条件成为美国的长期战略伙伴。第一,“美印是两个最大的民主国家”,奉行相同的价值观。美国认为,印度是一个有10多亿人口的“民主国家”,有1.3亿穆斯林人口,但几乎不存在伊斯兰极端主义。因此,印度将会是美国在推进全球民主进程中一个更积极的伙伴。第二,印度的核武器不会对美国构成威胁,而且有助于美国在亚洲的利益。布什政府认为,只要印度的竞争对手中国和巴基斯坦继续拥有核能力,印度就不会放弃其核武器计划。印度的核武器不仅不会对美国的安全和在亚洲的地缘政治利益构成威胁,而且在某些领域里还能推进美国在亚洲和其他地区的战略目标。第三,美印开展民用核能合作,有助于鼓励印度加强对核出口管制制度,这可防止印度国有和私营部门大量存在的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技术和资源有意或无意地流入恐怖分子或美国的敌对国家之手,从而防患于未然。第四,印度已成为美国全球反恐战略的坚定伙伴。印度是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在过去15年内因恐怖主义造成的死亡人数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多。美国和印度在打击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上拥有共同的语言和利益。
(二)借助印度制衡中国,保持美国在亚洲地缘政治力量对比中的长期优势,维持美国在亚太地区的主导地位。美国对印新战略的核心目标是利用印度制衡中国,通过美日同盟和美印战略伙伴关系在中国的东部和西南部筑起一道牢固的对华遏制网。美国国防部2002年10月的《印美军事关系:期望与看法》报告直言不讳地指出,“在美印战略考虑中,中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一个经济、军事上强大的印度,特别还是美国的盟友,将产生制约中国的巨大力量”。美国对印度的新战略,实际上是“投资未来”,随着亚洲安全环境的日益恶化,美国对印度的“投资会增值”。此外,美国对印度的新战略,还能起到离间印俄关系,削弱印俄军事合作的作用,并使俄罗斯多年倡导的俄中印三角关系化为泡影。
(三)带动美国对印度的民品和军品出口,推动美国经济发展。印度是世界上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美国向印度出售产品和高新技术,有利于美国在与欧日对印度市场的竞争中占有先机。美国向印度转让民用核技术,还可以带动美国核工业的发展。美国向印度出口军事装备和技术,有利于美国军工企业抢占印度的军火市场。
美国实施对印度
新战略的制约因素
布什政府虽然制定了对印度新战略的蓝图,但在具体实施时仍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牵制。
(一)印度期望借重美国,但不会做美国的附庸,不愿与中国交恶。当前,印度朝野主流政党都主张发展印美战略关系。印度外交界、军队、工商界和智库大都清楚地认识到,印美进行战略合作,有助于印度实现素有的成为全球强国的抱负。但是,印度的地缘政治和国内政治传统将对美国实施对印度的新战略起着严重的制约作用。
第一,印度期望借助印美战略合作实现大国之志,但不会做美国的附庸。印度总理辛格称,印度“是一支独立的力量,不是一个附属国,更不是哀求者。”“印美作为两个平等的国家,应共同努力探讨两国的利益交汇点。”印度国防部长在今年6月访美期间公开表示,如果美国继续其霸权政策,印度不会成为其政策的“附庸”。印度期望在21世纪的世界中扮演一个世界强国的角色,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希望美国支持印度获得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但印度在这一重大问题上并没有得到美国的支持。
第二,印度不愿与中国交恶,不愿成为亚洲大棋局上受美国摆布的棋子。近年来,中印两国政治和经济合作升温,与中国友好,符合印度的安全利益。印度总理辛格在驳斥有关印度可用作遏制中国的前沿阵地的观点时指出,“印度与美国的关系不应以牺牲印中、印俄关系为代价”。
第三,印度仍将与俄罗斯、伊朗等传统友好国家保持合作关系,对美国针对“伊斯兰”的战争持谨慎态度。印度仍将保持与俄罗斯的军事合作关系,并希望避免与附近地区的邻国发生冲突。虽然美国务卿赖斯在今年3月访印期间公开对印度有兴趣修建连接伊朗和印度的天然气管道表示忧虑,但印度坚持与伊朗保持紧密关系,并继续就修建管道事宜进行洽谈。印度因为有12%的人口是伊斯兰教徒,不会寻求同伊斯兰世界对抗,不会恶化与穆斯林国家之间的关系。
(二) 美国国内对布什政府实施对印度新战略存在多方面制约因素。美国向印度转让高技术、民用空间技术和军事装备受国内法律的约束较小,但与印度进行民用核能合作却面临着诸多障碍。
第一,布什政府将印度作为美国政策、法律和承担的国际义务的“例外”,需要政府、国会和民众达成广泛的共识。首先,布什政府内部对美印核能合作仍存在分歧。主要是受到国务院的防扩散派抵制,认为,印度仍然是一个扩散问题,为此不希望根本改变美国对印度的政,对把印度作为“例外”感到困惑。其次,布什政府必须说服美国国会,同意修改1954年的《原子能法》和1978年的《核不扩散法》,但这将有相当的难度。一些国会议员已表示要阻止美印进行民用核能合作。最后,美国智库大都担心美印核能合作将破坏国际社会防扩散的努力。
第二,美国对印度未来的作用仍不能确定。布什政府尽管决定实施对印度的新战略,但实际上美国对增强印度的实力究竟是否对美国有利仍未有定论。美国如果认为将印度视作是美国法律和国际防扩散机制“例外”的代价太高,而印度在支持美国的战略目标上利用价值不大,布什政府推动其对印度的新战略的积极性将会减弱。
(三)国际防扩散机制的制约。美国向印度转让敏感的核技术和核物项受到国际防扩散机制的多方制约。
第一,《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美国向印度转让民用核物项和核技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有核国家与没有加入该条约的国家进行核合作。根据当前的国际不扩散机制,印度只有在退回其核武器计划和全面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核反应堆、核材料和民用核技术,印度的所有核设施都需要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全面保障监督。数十年来,印度一直拒绝接受这些义务。
第二,核供应国集团指导方针的制约。美国作为核供应国集团的成员,承担着相应的政治义务。美国与无核国家的核合作,如果涉及保障监督触发清单上的物项,需要获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全面保障监督。美国长期致力于强化核供应国集团,推动全面保障监督原则和扩大控制清单的范围,但现在与印度进行核合作,要求修订指导方针和规则,以“特别个案”接收印度,与其长期的努力背道而驰。而且美国与印度进行核合作,也需要获得核供应国集团的其他44个成员国的一致同意。
美国对印度新战略将严重
冲击现有的国际防扩散机制
无核国家为了获得和平核合作,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必须放弃发展核武器的选择。但美国与印度进行核合作,从根本上破坏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这一基本契约。美国向没有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而拥有核武器的印度提供核物项和技术,打破了该条约中无核国家与核国家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将是对该条约和国际防扩散机构整体性和根本性的挑战。美国政府在核不扩散问题上所奉行的“双重标准”,遭到伊朗和朝鲜政府的强烈反对。伊朗后谈判代表已经指出,美国拒绝不扩散条约的无核缔约国拥有浓缩技术,却同一个没有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有核武器国家进行核交易,是歧视性的。
美国对印度的这种“例外”大门一旦打开,俄罗斯等核供应国集团成员和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的成员国和遵守国,就有可能以同样的理由出口受管制的核和导弹物项和技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的进一步扩散就更难避免。
(本文责任编辑:刘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