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枪源头调查

2005-04-29 00:18
党员文摘 2005年12期
关键词:枪支嫌疑人犯罪

周 益

10年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前往美国访问,芝加哥警察局首席侦探汤·森德听说“中国警察执行一般任务不带枪”时,惊讶地对他说:“真是不可思议!在我们这里,警察睡觉都要把枪放在枕头下面。因为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枪,枪支犯罪是困扰美国社会的最大难题。”

何家弘当时很自信,说:“在中国,目前枪支犯罪率很低。”“你不要高兴得太早。”汤·森德说,“说不定,我们今天的问题就是你们明天的问题。”

10年后,何家弘无奈地说:“真的被他言中了。”何家弘的这段话,是在今年8月23日,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案后告诉记者的。

震惊全国的跨国涉枪大案

1995年,这一贩枪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青海人马某在巴基斯坦上学期间,结识了外号“恰恰”的武器商,“恰恰”同意为马某提供枪支走私入境贩卖。

在案件侦破中警方发现,该跨国枪支走私贩卖团伙已经形成完整的链条:犯罪嫌疑人中有的专门从巴基斯坦走私枪支,有的负责运输,有的进行“批发”,有的从事“零售”……手段极为娴熟。贩卖枪支的同时还伴有贩毒、黑社会组织等犯罪活动。

“化隆造”闻名天下

由于此案的破获,化隆——这个位于青海省东南部、面积2740平方公里、总人口只有24万的贫困小县开始备受瞩目。

事实上,化隆县造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军阀马步芳时代。化隆县是当时马步芳一个最重要的军品生产基地,许多士兵掌握了造枪技术。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士兵就地安家,将造枪技术保留下来并代代相传。在此后长达30年的时间里,化隆非法制贩枪支活动从未浮出水面,直到1982年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从化隆县德恒隆乡一个村委会副主任手里查获第一支非法制造的手枪,这种局面才被打破。

1992年,政府严格枪支管理,只有少数分管政法的党政干部和大企业领导凭借《持枪证》获准配枪。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出台,进一步严控民间枪支。

被收走猎枪的当地牧民对枪支的需求催生了一个隐秘的地下枪支市场。化隆制造的小口径步枪和猎枪,受到市场欢迎。而更小巧、更便于隐藏携带的仿“五四”、仿“六四”手枪,两天就能够制造一把。化隆逐渐成为购枪者首选之地。造枪甚至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农民们白天种地,晚上造枪。

虽然,这里的“地下兵工厂”非常简陋,造枪者也大多是一字不识的文盲,但他们造出的枪支却可谓“精致”,技术也在不断提高。有的制贩枪支犯罪分子与省外贩枪团伙包括原军工企业内部不法分子相勾结,从河南等地购进原材料、半成品以及造枪工具和技术资料,使自制枪支仿真度和精密度越来越高,杀伤力越来越大。正因如此,在贩枪黑市中,化隆县造的枪支颇受“追捧”,甚至其他地区制造的黑枪也假冒“化隆造”。

在对这起案件的调查中,公安机关也逐步弄清:国内黑枪的来源除跨国走私以外,主要来自青海省化隆县、贵州省松桃县以及广西合浦县,并且规模都不容小觑。

买枪不止,枪患不已

究竟是什么人在买枪,他们买枪又是为什么?

公安部有关领导介绍说,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就发生公务用枪丢失事件6起,被盗案件3起,被抢案件4起;罪犯持枪杀人抢劫案数百起,自杀事件数十起。总计造成近百人死亡,上千人受伤。

据调查,购买枪支者主要集中于以下人群:一是房地产业,为争夺项目地盘,动用黑恶势力;二是桑拿洗浴、歌舞厅雇佣的“看场子”的打手;三是私设赌场、赌球和所谓的“博彩业”,用于维护内部帮规;四是贩毒、吸毒人群,用于保毒资,黑吃黑,或者和警方对抗;五是在商业区域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恶人;六是少部分私营企业主、暴发户及保镖,用于护身。

制贩枪支的高利润与轻惩治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化隆等地区,一支枪的生产成本不过一两百元,几经倒手后竟可卖到上万元。

在青海跨国贩枪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巴基斯坦用400元人民币就可购得一支枪,走私入境,“中间贩”以每支500—1000元的价格购得枪支,再层层加价,“零售价”可达5000—5500元,而且这还不是最终价格。

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感叹道,与其所获得的暴利相比,制枪贩枪者所承受的法律惩罚显得很轻。

在侦查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十几支甚至二十几支枪支或弹药,有明显的买卖枪支牟取暴利的愿望,并且本人也作出了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有罪供述,但因找不到其他证据,在审判阶段,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使本来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重刑的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以致难以对此类犯罪产生震慑。从1991年开始的打击制贩枪支犯罪活动斗争的15年中,青海省还没有一起判处制贩枪支犯罪人死刑的案例。

同时,在审理制贩枪支案件中,审判机关对于《刑法》附加刑的没收财产这一条款使用得不够充分,很多犯罪嫌疑人用制贩枪支的非法所得盖了住宅,购买了汽车、摩托车,在村子里富甲一方。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即使被抓获,也存在着“苦了我一个,服了几年刑,幸福一家人,起码不受穷”的想法。由于对普通百姓无法参照“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样清算其收入,没收其非法所得,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庄甚至乡镇产生了较大的从众心理和模仿效应。

治“枪患”应先治穷

据了解,化隆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68%;在枪患严重的群科、德恒隆、牙什尕、沙连堡等乡,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96%,年人均收入不到千元。松桃县位于黔、湘、渝三省市的接合部,交通不便,是贵州省最穷的地区之一,当地老百姓的年收入只有四五百元。合浦县百姓单纯靠捕鱼和种田为生,经济发展缓慢。

有关专家认为,化隆、松桃以及合浦等地的枪患主要因贫穷而起,在这些地方,很少有人能抵挡制贩枪支的暴利诱惑,所以治“枪患”要先治贫。在加大整治枪患的同时,应重点加大对化隆县等地的扶贫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从根本上解决“枪患”问题。

近几年,贵州在整治枪患问题方面之所以成效显著,其经验之一就是政府加大了对枪患严重地区的扶贫力度,使当地民众在较短时间内摆脱了贫困,从而放弃非法制贩枪支活动。

(杨晓威、张源荐自《周末》 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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