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守则》的启示

2005-04-29 00:44
检察风云 2005年15期
关键词:学生守则手抄守则

林 帆

据近期新华社的《内参》报道:济南一所小学八名少先队员,手抄了《小学生守则》寄给山东省委书记,请书记用《守则》对照干部的行为和作风。孩子们的天真烂漫叫人欢喜,而从小就能有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更使人看到祖国未来的花朵能如此早绽而无比欣慰。

由此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有过开“父范学堂”的主张。虽然是开玩笑,却又是认真的。他说:“前清末年,某省初开师范学堂的时候,有位老先生听了,很为诧异,便发愤说:‘师何以还须受教,如此看来,还该有父范学堂了!这位老先生便以为父的资格,只要能生。能生这件事,自然便会,何须受教呢。却不知中国现在,正须父范学堂;这位先生便须编入初等第一年级。”

看来当年为父不尊者大有人在,父范学堂正合时宜!再回想本文开头,更觉童言无忌。也许小家伙们听到大人议论当前社会腐败成风,居高不下的趋势,便想到《小学生守则》对自己行为的规范,于是手抄一份呈奉省里的第一把手。以童心比官心,此举虽幼稚,却也具有振聋发聩的时效。连小学生都如此推心置腹,的确叫这位封疆大吏犯难。肃贪吧,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所作为吧,孩子们寄予厚望焉!怎生是好?唯有扼腕三叹耳!

然而现实也太无情了。中纪委曾在中共十五大工作报告中说:从1992年10月到1997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31000多件……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0295人,厅(局)级干部1673人,省(部)级干部78人。然而事隔5年,情况并没有好转,在中纪委向中共十六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情况不容乐观:1997年10月到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下一届人大的报告能否降温,实在令人揪心。

“无规矩不能成方圆”,面对这样的困惑,我突发奇想,想提请人大常委会制定一个仿效《小学生守则》那样的《干部守则》,或者干脆美其名为《廉政手册》,通过立法程序赋予法律权威,针对时弊落实内容:诸如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敛财,获赠礼品不如实上报等等。最好是让媒体广为公布,使家喻户晓,便于互相监督;另外发到各级党校,学员人手一册,作为入学教程推广。

“守则”之类有如普法,有言在先,能起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作用;并且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为违法乱纪者戒。否则,不教而诛,有失厚道。

可能我是老天真了,以为用区区的守则,就可以令那些连党纪国法都可以置之脑后的当权者有所忌而不敢胡作非为。不过,也并非所有的腐败者都是天生的饕餮之徒,而以德建心树人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治道。对于那些尚未利欲熏心、丧心病狂的潜在腐败源来说,不失为一剂清凉药,使之从昏昏然的状态中警醒,以免堕入炼狱。当然,反腐并不只有一纸守则这么简单,鲁迅不也主张办“父范学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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