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民族文化形式一样,中国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得到了充分保护,各少数民族拥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权力。政府一方面立法保护,一方面积极扶持民族语文教育、培养人才,建立相关的民族语文编译、新闻出版机构,并主动为少数民族创制、推行文字,推进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权力
[作者]李锦芳,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1
[中图分类号]Hz[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05)02—00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