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我行我素

2005-04-29 00:44黄肇珩
台港文学选刊 2005年4期
关键词:烟斗林先生林语堂

认识幽默大师林语堂博士,是我记者生涯中最奇特的一段经历。

集大成时期

无论从思想、生活、著述风格,还是人生岁月任何角度;无论把林语堂先生的生平,分成三个、四个还是五个阶段,一九六六年以后在台湾定居将近十年,都是林语堂一生中极重要的一段时期,或者可以说是他个人的集大成时期。

我很幸运,在这个时期认识了这位闻名国际的大师级作家,还扮演了多种角色:记者、女秘书、编辑,和“无所不谈”的“小朋友”。

一九六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林语堂夫妇第一次来台,停留四天,我是中央社记者,被派兼任秘书。一边陪同他们参观、访问、讲演、应酬,和处理人来人往的琐事。一边采访报道,我利用在车上的时间,进行专访;他们休息的时间,我却在赶写新闻、特写,一天工作十多小时,很有成就感,那是忙碌、丰收的四天。

林语堂先生回美国前,问“中央社”社长马星野先生,该给我多少酬劳,这是美国人的习惯,我听了很讶异,我从林大师那儿获得了许多人生经验和独家新闻,付酬劳的应该是我。

在机场,林先生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白金七十一型钢笔:“这是我用了许多年的笔,你可以收下留作纪念。”他答应我的要求,写一幅字送给我。

林语堂从美国寄来亲题的《赠送黄肇珩浣溪沙二首》:

细雨轻烟漫蔽空,归来故国喜相逢,只伤离别太匆匆。

下笔千言才咏絮,妙书行草化惊鸿,玉阶伫立对残红。

旁午文书积如山,折冲樽俎赖君缘,昏天黑地岂曾闲。

会散夜阑人静时,拈来走笔记狂言,却说这有什么难。

四天的“缘”,延续了十年,我在记者、私人秘书、词典编辑之间,厘清身份和职责,坚守分寸。

幽默指不出来

却可以体会

我行我素的林语堂博士,其实很平易近人,我轻易地认识了他。

他喜欢无所不谈,我认识他也采访他许多年,确实已无所不谈。

有一次他跟我谈“幽默”。这位中国三十年代的幽默大师,并不喜欢这个称号,他认为,幽默只是人需要的诸多特质之一。但是,他在幽默文化的艺苑里,经过半世纪的惨淡经营,对幽默问题锲而不舍追求终生,建立了自己的幽默系统。在中国现代文化史和文学史里,只要涉及幽默这个命题,不管是赞成或反对他的人,都无法回避林语堂的存在。

他说:当文明发展到了相当程度,人才会为着他自己的或是别人所犯的错误而发笑,幽默于焉产生。

他说:幽默是一种精神,你不能用手指出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中的某几行,说这就是幽默。幽默是指不出来,但你可以体会得到的。

他到台湾一所大学访问,热心的校长一定要请他临时发表讲话,林先生没有准备,他上台轻松地讲了一段话:……一个人在世上,对学问的看法是这样的: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最后,他说:讲话要像女子的裙子,越短越好。

他在满堂笑声和掌声中,走下讲台。我抓住这段话,作了新闻报道,大师的幽默传诵一时。

叨着烟斗沉思

有一次,我和林先生谈烟斗。那是林语堂的标志。

他听了这个话题,很惊讶地举起紧握在左手里的发亮烟斗,端详了半天,似乎那是当然属于他的一部分,没有什么可谈的。

“我不知道如果没有烟斗,我会怎么样。”他想了想:“我想我会无法定下心来做事,也无法思考。”

他习惯用左手拿着烟斗,大部分时间只是拿着,遇到思考时,他话停下来,叼起烟斗,渐渐地满室飘散起尼古丁。一件事、一个问题,或是一席话,就随着烟圈绕转。

他说,他曾有过戒烟的经验,戒了三个星期。他形容那三星期的无烟生活,是绝对不智的行为,最后终于抵不过良心的鞭策而重回正道。

他兴致勃勃为抽烟的好处,找来许多可支持的论点。然后,他教我:鼓励你的丈夫抽烟斗。

“为什么?”我问。

“如果他要和你争吵的时候,你把烟斗塞进他的嘴里。”

“如果他用烟斗圆圆的一端敲我的头呢?”

这位幽默大师哈哈大笑。

享受了半世纪烟斗的乐趣,林语堂有很主观的体会:抽烟斗的人都是快乐的。叼着烟斗沉思,是他的一大享受。但是,在他过八十岁生日的前三个月,他收起了烟斗。

一九七四年十月十二日,他从香港回到台湾参加十多个学术文化团体为他举行的祝寿茶会。他坐着轮椅下飞机,左手空空。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戒烟了!”他承认:“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我行我素的林语堂,为了健康,也不得不屈服于医师的权威,离开了他多么喜爱的烟斗,也离开了他自列为二十四快之一的:“若吃烟,若不吃烟;若有所思,若无所思。”

他老人家去世后,我看到十几支他用过的烟斗,集聚在一个盒子里,不同的质材、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形状,来自世界不同的国家。这些看起来很孤寂的烟斗,都曾带给他的主人一段快乐的时光。我选了四支,放在一个木质的烟斗架上,摆在林大师阳明山故居(林语室纪念图书馆)的客厅里,供人凭吊。

谈创作

有一次,我访问林语堂先生,谈创作。

林先生在国际知名的最大焦点,是他的创作。

写作近半个世纪,林先生从不以写作为苦,他常说:“写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活的时候。”他不信任灵感,他讲求“静”、“专”与“兴趣”。他觉得一个人如果静不下来,心不能专,一天无事忙,混日子,才真费精神。他就有过这样的经验:一本书写完以后,在那一段“无事”的日子里,他喜欢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整天似乎无所事事,就近于患上精神衰弱症。

他经常在清晨五时开始工作,有时连续十多小时。当他放下笔,点燃烟斗时,才发现时间的流逝。他说:“有了兴趣,你是不会去计算钟点的。”

他根据自己的直觉下判断,思索自己的观念,创立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这样的文章才有生命。

他说:一般人写文章,着重文字的推敲,其实文章本身的修辞固然重要,但作者的思想、情感、德性更重要,仅有优美修辞的作品,永远不能列为第一流。由思想、情感、德性构成的作者的性灵与独特风格,就成为这个作者作品的骨骼,没有骨骼的作品,是言之无物,是不值得一读的。

这位誉满天下的名作家,一再强调性灵文学的重要。我问他:“写好文章有什么诀窍?”他说:“培养个人的性灵。”有性灵的文章,一定清新可爱,充满活力。他认为,要想写一流水准的文章,要想成名作家,就要写出独特风格的文章,也就是文中要有风骨。

他看不起也不喜欢那些引经据典的文章,他叫这类文章是“抄书”。他说,目前台湾许多杂志的文章是“抄书”。他常说:一个人要写书,是因为他有话说。因此,他说的话,应该是由衷之言,是一己之见,而不是处处仿学古人,更不应该是人云亦云的无病呻吟。

他说:“要做作家最要紧的事,是要对人对四周的事物有兴趣,要比别人有更深的感觉和了悟。要不然谁要听你说话!”他借自身对人生事物的深刻感悟而写作,并由写作而获得更深的感悟,从而得到“生命的琼浆”。他的作品能深深感动读者,是因为他把读者当真朋友,句句是肺腑之言,使读他书的人感觉:“林语堂在对我讲他的真心话。”

他写过九部小说。他承认,小说里的人物,多多少少是他自己的化身,或是他亲友的影子。但是,他认为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真。小说里的人物,总要比真人夸张并赋予幻想。

塑造有生命的人物

他在写每部小说之前,总用两三个月时间,塑造书中人物,写下故事大纲,就像画家的构图,只是隐约的。写下去以后,一个个人物活了,生动了,于是像有生命的人一样,站在林语堂的书桌前,不同的脸孔、不同的个性、不同的思想……于是表现出不同的动作、作风,说出不同的话。就这样,故事随着这些人物发展下去。林语堂说:长篇小说的中心,第一是人品,其次才是故事,故事是因人物的人品而进展的。

他不认为写小说该有一套写法。有些冬烘先生对学生讲解《水浒传》,剖析文里何处是伏笔,到了何处又是起笔,这些话简直是胡扯。他说,施耐庵写《水浒传》时,如果真考虑到什么地方该起笔,又什么地方要伏笔,这部书恐怕就不会成为一部名著了。

在国外,他用英文写作三十年,来台以后,他开始了中文创作。我请教他,英文和中文的创作,在文字的表达上,有什么不同?

他说:“英文用字很巧妙,真可以达到‘生花妙笔的境界,英文可以语大语小,能表现完全的口语化。因此,往往感人深,一些看起来很平常的语句,却能永远留在人的心底。”

谈到中文写作,他认为“作文”这两个字,就害人不浅,有人因为要“作”“文”,以为需要特别技术,文字必须有别于说话,自自然然的国语似乎不够表达意思,常常要掉文舞墨,堆砌词藻。“我自己在中文写作时,也犯了这毛病。”他好痛恨这根深柢固的习惯。

林语堂捧出“清顺自然”四个字,赠给有志写作的朋友们。他要大家在提笔时,先抛开“作文章”这个观念,好好地、规规矩矩地用自然的国语,表达自己。“白话是活的言语,它的生命是我们天天不断运用的、说出来的,所以非常有力量。”

话说完了就告辞

他喜欢中国以前一位作家说过的话:“古人没有被迫说话,但他们心血来潮时,要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谈论重大的事件,有时抒发自己的感想。说完话,就走。”他说:“我也是这样。我的笔写出我胸中的话,我的话说完了,我就要告辞。”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在香港,林语堂先生向他热爱的尘世告辞。

我们迎他的灵柩归来,安葬在他亲自设计的阳明山故居。

在林语堂先生八十二年的生活中,我是他最后十年的“小朋友”之一,我敬爱他像父亲、像老师;他教我乐观、洒脱和好奇!

(选自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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