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我心里的大一生活

2004-12-09 06:58
读书文摘·灵感 2004年11期
关键词:之江东区钟楼

顾 籍 汐 汐

混居岁月

大一那年,我的宿舍在东区。所谓东区,就是在校园东面、隔着一条国定路、用围墙圈住的六幢楼。按现在房地产业的说法,这楼可以称作“双板式”结构,即两排房间南北相对,中间是条走廊。

东区的六幢楼,男生居其二,女生居其四,属于男女混居,大家聊天交往很是方便,经常可以见到熄灯后(学校每晚11时要掐断电力供应,保证同学们休息好)男生和女生从女生和男生的楼里施施然鱼贯而出,或各自归巢,或再在楼间的花坛边殷殷话别一番,生机勃勃。

我住的那屋朝南,阳光雨露充足,从窗口望去是另一所学校的宿舍楼。有时候打牌三缺一,实在找不到人,就冲窗外喊几嗓子:“对面有人吗,这里三缺一。”对面的某个窗口有时会探出个“一缺三”的脑袋,兴冲冲地应道:“哥们马上就来,门牌号是多少?”

而朝北的寝室也有优点:和另一半沟通起来方便,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不留神,就能把对面女生楼的动静看个清楚。我斜对门有一同学没事就爱抬头,后来看中了一个老爱坐在窗口低头看书的温柔的身影,后来就追上了。这之后两人是否还分别坐在窗前就不太清楚了。

东区男女混居的状态只维持了一年就结束了,因为有学生家长向校方反映说这样不利于安定,太利于团结。校方于是从善如流,将男生全部迁入校内,东区只剩下女生,然后加固围墙,整修门房,安装了对讲系统,聘请了几个估计正处于更年期的女同志看门护院,凡是找东区人的男人一律在门房间等候,由她们通过对讲系统将访客的姓名来意报上,看楼上的在不在,见不见。我因为从没去过东区找人,不太清楚具体感受,但据我们年轻的班主任(男)讲,他有一次去那儿找我们班长谈事,忘了带证件,结果被门房盘问了好久,并觉得自己很色迷迷———这一点是从门房的眼神中看出来的。

有时候晚上去国定路上的马路排档吃咸菜馄饨面,看到东区入口处门庭若市的传达室,不由得会想起阿Q的一句话“老子先前也阔过”,虽然这话和此情此景并不十分贴切。

然后,过了10年,一个同样在名校里就读的女孩子这样回忆……

那个时候的青春

用这个标题,并不是卖弄我现在的沧桑感,事实上我一点也不沧桑,生活得没心没肺,惟一可以让我愁眉苦脸的就是试用期的工资。我现在也很青春,尚可滴得出两滴水来,只是大一时候的青春更多了几分幼稚和天真。

对于我的大学生活,老实说也没有什么留恋的地方,毕业照没有拍,毕业典礼没有去,没有散伙饭,也没有流泪。

大一在我印象当中已经很模糊了,我所能够记得的只是一些心情。比如拿着新生报到证,乘着轿车趾高气扬地去那千里迢迢的闵行报到;在那个虫子肆虐的环境下,一个劲儿地夸赞宿舍造得漂亮;和寝室里同学第一个晚上的聊天,就是暗暗较劲谁的高考分数比较高,谁的高三生活最轻松。心里面涨满了灿烂的未来,仿佛看到饭来张口茶来伸手身边放着个印钞机的景象一般,骄傲得就像那只站在老虎跟前的狐狸。

然后读书就开始吃老本。我的专业很轻松,算我运气好,是工科,高等数学却是D档的教学要求,老师捣浆糊我们乐得自在。英语课就是睡觉聊天看言情书,专业课还用几分心,因为是我喜欢的素描水粉,而且我那点三脚猫在什么都不会的同学当中颇有几分光彩,心里就愈发喜欢这课起来。

读书到大学,还是第一次享受父母不在身边盯着的快感,这也是我选择这个遥远学校的原因,当然现在因为这个遥远后悔得要死。不过大一的时候是快乐的,无所顾忌地用钱,看碟片,吃东西,只要保证成绩,通宵或者翘课都没有人管。在这点上,我要感谢我的一位师姐,她好心地关照我睡觉之前不要吃东西,她大一的时候因为睡觉前和同学互相分享食品而胖了10斤。我看着她的腰身心里暗暗发誓不能放纵,从而保持我那尚算正常的身材。

进了大学不谈场恋爱实在太对不起青春,大概每个大一新生都会这样想,包括我在内。不过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进大学前刚刚和初恋男友分手,咳咳,现在说来还怪不好意思的。那时的想法太单纯,想着在这个男女比例6.8:1的大学里面还怕找不到个称心如意的?于是乎决然分手,不念半点情分。进了学校才知道,量多不代表质高啊,放眼望去,不是呆头呆脑的书蠹就是被妈妈庇护得太好的幼稚男,而且以我“外貌”协会的标准来说,合格率仅0.1%。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吃吃回头草也怪不得我吧?当然,后来的现实证明,我自己吃到了高三暑假不念情分冲动分手的苦头,这不是大一时候的事,也就不详说了,哈哈。大一的时候,回头草吃得还蛮幸福,甜甜的,甜甜的。

还有就是,大一的时候认识了一些媒体的朋友,导致我大学4年在学校的时间只有一半,还有一半就跟着他们鬼混去了。这让我成长得很快,影响了我现在的职业,也让我非常痛恨学校到市区那3小时的路程来。这是我之前提到的,对学校没有留恋的最主要的因素,我的大学生活让我留恋的却是别处。

那一年,我们谈/不谈爱情

大一,不论你身在何处或者来自何处,有一些事情仿佛是非完成不可的。比如,爱情。大一的爱情,在很多人身上意味着初恋,而初恋对绝大多数人都有着同样的涵义:充满苦涩,教人难忘。

大一,来了,然后爱了。

曾经的自杀留言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提起原来写诗的笔,把我的感情全部倾注在字里行间。我习惯每天坐在之江钟楼门前的那片草地上,在每一个傍晚。之江的春天的确很美,遍地开着山茶花,而我最喜欢的正好是山茶花。在这样一种环境里面,我的感情很轻易地丰富起来。我最喜欢一种粉白红色的山茶花,因为这种颜色和Y最爱穿的一件衣服一样。每天我坐在草坪上感受着大地白日的余温和山茶花的芬芳,幻想她就像那些山茶花一样依偎在我的身旁。

但是幻想是容易被现实击碎的,因为我对面就是钟楼,他和她自修的地方。每天我都能看见她高兴地走进那钟楼的门口,这就是现实!带着花香的现实,带着泪水的现实,带着残忍和伤害的现实。

终于有一天,当我看见她像往常一样出现在那里的时候,我忍不住泪水流了下来。我把我的相思化成一首《春天里的一朵山茶花》,我很工整地抄了一遍,然后走进了钟楼她自修的教室。她很奇怪我的出现,但是她看了一遍以后,露出了欣喜的颜色。她说她很喜欢最后一段,我便把这首诗送给她,让她一定珍藏。这是我送她的第一首诗。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在写,对着钟楼写,对着山茶花写,对着自己写,从春天写到夏天,甚至一天为她写下40首诗歌。从此我几乎写好一首便去钟楼交给她———这也是我和她交流的另一种方式,尽管我知道去打扰她和L一起自修很无聊,但是我从内心深处有那样的意愿。

淡淡的,

一朵山茶花开了。

轻轻的,

散发着呼吸的芬芳。

静静的,

月光渗透进她的眸子。

悄悄的,

微风驻足在她的身旁。

她笑了,

带着妩媚,神采飞扬。

笑容化作一壶温热的酒,

融和着,

冬天的记忆,春天的思维。

在我心中流淌。

于是,

在那桃红李艳的时节,

我来到你身畔,

轻吻着你的身影,

吮吸着你的目光。

我问:

你来自小仲马笔下的玛格丽特手中吗?

抑或是来自传说中圣洁的灵魂的土壤?

为何那么让人陶醉,

让人神往?

没有回答。

但是我确信你来自跨越三界,跨越轮回

的彼岸,

那个地方,

我叫它天堂。

圆润的露珠,

带着一颗缱绻,

化为我眼中的情泪;

窈窕的花枝,

拼出一道道彩虹,

奏出灵性的乐章。

惟独你,

春天里的一朵山茶花,

却总是将我遗忘。

我不忍心看你在繁华尽逝后,

凋谢、枯萎。

却让我痛苦地把你埋葬。

所以我想狠心将你摘下,

于是将你短暂的岁月,

连同刹那的芳华,

据为己有。

于是将你明媚的笑容,

连同孤单的爱情,

深深封藏。

这或许,

是我发自灵魂深处的渴望,

或许

也是我一个永恒的

自私的

幻想。

6月的一个晚上,我在钟楼自修的时候,突然很发疯地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我忍受不了在隔壁那对由我爱的人和我恨的人构成的恋人,我从楼上的窗户跳了出去。结果是,我把左腿轻易地摔断了。当天夜里,这个冲动的痛苦的少年傻瓜,住进了玉泉校医院。

以后的二十多天,即我在大一的最后一段日子,一个人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远离在之江的同学们,远离那可怕的钟楼和我最爱的那个女孩,一个人,品尝年少轻浮带来的痛苦与后悔。其间,她也来看过我两次,还想到我在那里天热,为我送来了电扇,当然陪她来的还有L———他没有上楼。

这段时间,是我最平静的日子,我病房里两个病友,两位大四的哥们儿,方某,几位老乡,一部电话和一些复习资料构成了我在医院里简单的生活。病好以后,出院回之江考试,当时腿上还是打着厚重的石膏。考试的那几天特苦闷,考完心情好了,计算着时间却马上要回家了,再想到马上要离开之江了———那段时间之江特脏,大一的新生们马上就是老生了,人人都有点激动。于是晚上到处都很热闹。

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我拖着一条包着厚重石膏的腿从2号楼艰难地挪动着步履走到了钟楼,L与Y还是在那里,一如既往,我把她叫了出来,跟她道别,我们俩坐在校园一棵树下。聊了很久,当然聊的内容也是前所未有的单纯,那天我觉得特别高兴。

马上离开之江了,想起一年来的经历,真是觉得无从说起。临走前拖着打石膏的腿把手搭在Y肩上,在钟楼门口照了一张相,这也是爱了一年来惟一的收获。

回家了。带着一颗疲惫的心,一条摔断的腿,一张我与Y的合影和两本一年来每夜用泪水写下的诗与日记,我很失败地回到了遥远的故乡。其实,杭州,不是天堂———对我来说。

关于这些那些

大四毕业那年,我最后一次坐在红楼前的草坪上,上戏的夜空在我的头顶,炎热中没有月亮和星星。1个小时前,我们刚吃完了散伙饭,饭桌上,我是惟一全班23个人当中没有哭的。那个时候我忙着替喝高的男生和女生挡酒,替老师再加菜,还要关照上厕所去的小A、小B和小C是不是平安地回来了,要算账,收钱还要买单。我没有哭的权力。

而坐在红楼前面的时候,我又突然想到了四年以前的某个像这一样的夜晚,所有同学也是这样地坐在草坪上的、手里有没喝完的啤酒,没燃尽的香烟,那是中秋节的夜晚,却一样不见月亮。惟一不同的是,那个时候坐在我面前的男生爱上了我,现在,当走出这个被我们称为“院子”的地方———他将彻底忘记我。

恋爱然后失恋然后再恋爱再失恋,如此持久不断地反复以后我无法像其他年轻而且情感丰富的孩子那样拥有伤感无数。与短暂的风花雪月相比,我记忆中更为清晰的是开学后一个月里食堂香喷喷的早饭,此后由于我们的懒惰而单方面终止了早饭运动长达三年零十一个月之久;以及担心的是导演课回不出小品将会受到什么样的鄙视,其实回不出小品是全班2/3学生表演的集体项目,于是到了一年级下半学期,我们就开始自动将鄙视情绪转移到了少数几个能给老师满意交代的同学身上……再有就是看了一次英国皇家剧团原版的“奥塞罗”,该次经历将成为我生命中独一无二的痛苦回忆,为了自始至终扮演好“艺术青年”,我最终放弃了把150元的票用500元退掉的机会———作为报应,我坐在实验剧场的最后一排和一个大四的师姐后悔了足足3个小时,决定以后无论什么演出,都坚决把票卖了再说,如果不看可惜,再用别的旁门左道。

当然也有一种不需要买票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戏的情况,表演系的毕业演出。大一下,去看了《安提哥涅》,说老实话,我其实是不喜欢法国的近现代作品的,但是由于当时我的糟糕的状态:感情上处在一个月换三个男朋友和三个月换一个男朋友交替的频率,而生活上则基本可以用“下了课就上床,下了床就上课”简单说明———因此在某个寒冷的夜里,我还是去看了这场免费的演出,红楼四楼黑匣子,表94的毕业大戏,主角是我喜欢的李敏,一个功课和风评都很差,戏却非常好的女孩子。

故事其实很简单,自从俄狄浦斯王死去以后,他将他的两个女儿托付给了他母亲同时也是他妻子的兄长———新一任的城主克里翁,克里翁没有想到他年轻的独子海默因此而迎来了爱情的春天———他没有爱上美丽聪明温柔的姐姐伊斯梅涅,却爱上了性格古怪固执的妹妹安提哥涅。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安提哥涅的哥哥因为叛乱而被克里翁杀害,在将他的尸首抛在忒拜城外后,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去为他收尸,否则就会遭受被处死的命运。但是安提哥涅却去了,她抛弃了爱着她也是她爱着的海默,毅然向城外,向死亡走去。

绝望的海默为了爱人而恳求自己的父亲———但是遭到了冷酷的拒绝。最后这对年轻但执著的恋人终于在城邦的一片悲叹声中悲惨地死去。

记得,当时有这样一段场景一直影响着我,而且从根本上来说是影响了我此后对于理想爱情的标准和评判。

其中之一是在海默发现他的父亲抓走了情人以后恳求父亲放人,但是克里翁不同意,他诉说着安提哥涅的种种不是并对海默说:你相信她是爱你的吗?如果她对你的爱犹如你对她的同样多,那她就会为你考虑最终拒绝接受死亡的诱惑———如果她是爱你的,那么不要在这里向我下跪恳求我的慈悲,你该去把她找回来,让她对你的爱情慈悲才是。

然后,海默哭了,他匍匐在他父亲的脚边用最令人心碎的声音说:

我去求过她了,但是她拒绝。父王,您了解安提哥涅的性格就如同我对她的了解一样深刻,她是那么倔强以至于完全不会考虑我诚恳的哀求,因此父王,我只有来请求您———如果您还愿意看到眼前的这个儿子在第二天的清晨中愉快地醒来,那么就请您让步吧。

———海默用一种世界上最无奈也最深情的声音说:

您说的一切或许都是正确的,我对她的爱或许不能换来同等回报的万分之一,但是父王———

我爱她呀。

不知道是因为真正的感动还是因为身体上的痛苦,反正那天晚上,我因为最后的一句话而痛哭了一宿。

爱情是没有任何大道理可讲的,最无奈最脆弱最好心没好报的,就是爱了。

大一以后,我的记忆里再也不曾出现如此密集地待在学校里的经历,我总是上完课就风风火火地冲出去打工,实习,忙碌非常。我真切地想要将我在这个狭窄复杂又充满爱恨的地方留下的一切都遗忘掉,然而某一天晚上,当我和我当时的同事,也就是我从前的师兄以及现任的男友在办公室里抽闷烟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表达了一致的看法。

再也无法回去,或者也无法忘记,每一年夏末初秋都会有无数的孩子像我们一样走进来———这个白衣飘飘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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