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2004-09-15 14:22阿不都克里木.马木提
中国民族 2004年9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国家机关宪法

阿不都克里木.马木提

在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民族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中的一部分。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我们党始终高举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进步的旗帜,形成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深厚的社会基础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关系。实践充分证明,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较,我国解决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制度、政策和措施都是最成功的。

1954年宪法序言关于民族问题的只有1段,1982年宪法增加到两段,使民族区域自制的规定更加具体,更加严谨,操作性更强,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保障。增加的内容主要是:

1.宪法序言一开头就说,“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充分肯定了各族从历史到现在的地位和作用。

2.《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序言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这就总结和体现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则和目的。

3. 《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自治地方的遵守和执行”,“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规定,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同时规定上级国家机关“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这就很好地解决了统一与自治,整体与局部,法制的统一与自治权的行使的关系问题。为自治机关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解决本地方的问题,留有充分的余地。

4.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文化方面的规定必须加以充实。宪法和自治法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总的计划的条件下,在经济文化方面给予自治地方较多的自治权。如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营管理体制,管理本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建设草原、森林,自主地安排本地方的经济建设项目,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利用,开展对外贸易和边境贸易,经批准开辟对外贸易口岸等。还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在财政、物资和技术方面要帮助自治地方,国家设立多项专项基金等。在文化教育方面自治机关有各项自主管理的自治权,如决定教育计划、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用语、寄宿制学校,决定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办法,发展民族艺术、体育和民族传统医药等。

新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大大推动了民族法制建设,国家在制定其他法律时都注意了民族问题,有的对民族方面作了专门规定,有的注明民族地区可作变通规定。十几个多民族省市都制定了关于民族问题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工作迅速开展。现在155个自治地方中已有133个制定了《自治条例》,另外还制定了包括个方面内容的单行条例336个。民族法制建设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适逢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的诸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全国平均增长速度,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的变化。

《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20年来,我国所面临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贯彻落实这一法律的实际中,必然也会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全面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不仅对自治地方至关重要,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全局。这就应当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总结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践中的新鲜经验,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新局面。

猜你喜欢
民族区域国家机关宪法
道县:学校宪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2018年3月26日 《光明日报》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推进宪法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举行“中华魂·家国情深”经典朗诵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
偷车牌属于什么罪
宪法解释机制专题研究
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正式启用
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完善
历史的抉择: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创建与发展
我们盼望已久的大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