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南通市各级民族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第七次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帮助农村少数民族发展经济、脱贫致富。
深入调查,分类指导,制定规划
南通市是江苏省少数民族分布重点地区之一,有52个少数民族,15700多人,占全市人口的0.2%。据统计,全市婚进少数民族家庭中,年人均收入低于1900元的共有1192户,1821人,分布在全市120余个乡镇,尤以如东、海安、如皋和通州农村的经济薄弱地区居多。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危草房家庭有百余户,少数民族子女九年制义务教育面临上学困难的493人。为使全市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市总体规划,我们在与市扶贫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富民强市”、“在苏中率先快速崛起”的奋斗目标,以增加少数民族收入和改善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动员各乡镇通过上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登记造册。为把扶贫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我们又把全市922户有望通过三年帮扶实现脱贫目标的,根据不同类型给予分类指导,努力在扶贫思路和方式方法上求实创新。
2003年初,南通市在全省地级市中首家制定了2003—2005年少数民族扶贫开发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当即转发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此,全市各级纷纷行动起来,对照《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分阶段的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扶贫责任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帮扶,采取一户一策或一户多策,广开门路,大力组织和发动乡镇、民营企业、少数民族扶贫生产基地及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落实措施,多办实事,努力为少数民族贫困户排忧解难
为保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扶贫工作网络。200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少数民族扶贫“四个一百工程”,即:全市各乡镇结对帮扶100户;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结对帮扶100户;各级民政部门将少数民族特困户列入低保100户;全市扶贫生产基地安排就业100户。我局全体工作人员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挂钩一个乡(镇)、帮扶一个贫困户,并将扶贫工作实绩列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2002年以来,全市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不遗余力,积极为少数民族贫困户办实事、办好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首先帮助转变思想观念。各地民宗部门积极会同基层组织深入少数民族家庭,宣传政策,介绍典型,做到扶贫先立志,打消她们的顾虑和消极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海门德胜、正余镇举办了4期培训班,并通过广播讲座、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开阔眼界,树立多学一门技术、多一次致富机会的观念。二是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各地通过走访贫困少数民族家庭,了解实际困难,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三是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选好致富项目,提供启动资金,进行技术指导。如皋常青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的三送活动,多次组织农技部门对少数民族妇女进行瓜果栽培,栽桑养蚕,玉米种植,秧苗落谷,生猪、山羊饲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四是转移劳动力,帮助寻找就业途径。各地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扶贫基地功能的同时,积极动员其他企业广泛参与少数民族扶贫工程,大量吸纳少数民族就业,并帮助少数民族家属联系外出务工,解决闲置劳动力,增加收入。如皋县林梓镇通过当地发达的服装企业优势,以企业实现帮扶,共吸纳少数民族同胞50多人。其他如海安县开展的八优先服务——优先对少数民族安排扶贫资金,优先子女入学,优先技术咨询服务等。如东县新林镇推行的“六个一”措施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大力推进社会化进程,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2年,市民宗局与市扶贫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全市扶贫总体规划,把少数民族特困户列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检查落实各项任务时注重掌握少数民族扶贫进展情况,总结评比考核时突出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成效。这些措施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市民宗局会同市妇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妇女中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帮扶外来少数民族妇女”活动的意见》,动员全市各级妇女联合会将少数民族妇女扶贫工作纳入“巾帼扶贫工程”,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村养殖大户、营运大户等女强人与少数民族妇女手拉手结对帮扶,传授技能,增强造血功能,鼓励和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献爱心,尽可能多地安置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到企业就业,实现劳动力转移,增加少数民族经济收入。
为切实帮助解决少数民族贫困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从2002年开始,市民宗局与民建南通市委会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海安、如东农村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民建市委明确了今后三年内的可持续结对帮扶计划,并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设立了少数民族结对帮扶基金。
抓好扶贫基地建设,促进基地扶贫取得新成效
根据省民委关于建立少数民族生产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农村少数民族扶贫进程的指示精神,南通市在进一步深入调查扶贫基地运行情况基础上,继续在资金投入、项目选定、市场占有、内部管理等方面帮助扶贫基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增强市场竞争力,力争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发展新的扶贫生产基地,使基地在数量和规模上迈上一个新台阶。目前南通市19家扶贫生产基地在落实民族政策,解决少数民族就业等方面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海安县从2002年起,逐步建立了4个扶贫基地,将扶贫资金投入到基地,以安排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为主,先后共有28人在基地就业,年收入都在5000元以上,海安县五虎织网厂从2000年以来,共招收15名少数民族妇女。
如皋林梓华府服饰有限公司对少数民族困难同胞非常关心,主动承担镇安排少数民族妇女进厂务工的任务,并对进厂的15名少数民族外来妹免费进行服装缝制技术培训,工资待遇从优,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协助处理家庭矛盾等,让她们感受到了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海门市天马纺织装饰品有限公司和亚光电子有限公司近年来共安置了13位少数民族同胞就业,并在生产生活、工资福利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常乐镇先后安排了14名少数民族同胞到工厂就业,使她们都有较稳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