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济成
“飞人”乔丹来到中国,匆降即离,带来一股旋风,也卷起些许沙砾。这次来他没有教人打球,却让很多人知道了该怎样卖鞋。
在中国体育亟需市场化的今天,或许卖鞋的学问比打球更需要我们学习
乔丹在中国访问了三天,无数痴情的球迷在烈日下苦苦等待,手里高举着标语牌:“神,我们来朝圣了!”但他们最终却无法见到乔丹一面。
众多篮球记者放弃了原有的矜持,无奈地做了三天“狗仔”,但依然无法得到飞人的独家新闻;在心情经历了向往、激动、烦躁和失望的历练之后,人们开始反思,乔丹到底来干什么?负面的报道说,这不过是一次乱哄哄的商业“秀”,没人真正关心热爱篮球的中国球迷;乔丹开始遭到怀疑。
有一家报纸干脆在标题中一针见血地说:“乔丹就是一卖鞋的!”,在中国闹得天翻地覆,不就是要多卖几双“乔丹19代”球鞋吗?
其实乔丹卖鞋并不是秘密,乔丹不但卖鞋,还卖衣服,如果回到《三国演义》的时代,就是“织席贩履”之辈。不过乔丹卖鞋和刘备卖鞋还不一样,刘备是没有本事才去卖鞋,而乔丹是有本事去卖的鞋。好比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关云长批量复制自己的青龙偃月刀,然后四处推销,开拓市场,延伸品牌,牟取暴利。
仅就运动成绩而言,高敏是一个比“乔丹还乔丹”的完美选手,可是我们并没有创造出一个“高敏品牌”
乔丹的篮球成就和商业成就成正比,在1996~1998年创造“公牛王朝II”时期,乔丹一个赛季的工资已经创下3648万美元的天价,而他的广告收入则超过4600万美元。仅靠打篮球一年就能给自己挣下8200多万美元,即使在职业体育最发达的美国,也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乔丹的这8200万美元并不是不计成本的盲目投入,美国的老板从来不会为了一个球星——哪怕他是乔丹,而失去“投入与产出比”的基本商业概念,和乔丹为NBA、为芝加哥、为公牛队和为耐克公司创造的广告效益和销售价值看,这8200万不过是乔丹应得的辛苦费和血汗钱。
把一项体育技能演练到近乎完美的运动员不止乔丹一个人,比如中国80年代的跳水皇后高敏,从第一次参加国际比赛到最后一次在巴塞罗那奥运会跳水,在10年间,她在参加的所有国际比赛中从未失手,参赛的结果永远是冠军,如果仅就运动成绩而言,这是一个比“乔丹还乔丹”的完美选手。可是我们并没有创造出一个“高敏”品牌,高敏也没有因为跳水成为亿万富翁,如今这位“跳水皇后”在加拿大做一个业余跳水俱乐部的教练,过着半隐居的生活。
在2002年被NBA选中之前,姚明的主要价值是给CBA增加门票收入,凡是姚明的比赛,观众几乎场场爆满,但姚明的收入并不是CBA中最高的。姚明当时有一个不大的愿望,希望有一辆自己的汽车,上海东方俱乐部为此专门撰写了一个以姚明为形象的广告意向书,希望和上海的某汽车公司进行合作,用姚明为他们的某款号称“陆上公务舱”的车型做代言人,结果是遭到婉拒。
而姚明加盟NBA仅仅两个赛季,已经成为美国和中国广告行业最有人气的明星,第一个赛季姚明的身价是,“低于1000万人民币不要谈,第二个赛季还没开打,身价已经是低于3000万不要谈了。”
我们的体育市场从理论到实践基本上还是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阶段
中国体育的主要任务是“奥运争光”,为国家争得荣誉是运动员的主要使命。商务开发是额外的,能做就做,不做也可以,但职业体育比赛和体育产品公司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盈利,只有获得利润才能扩大发展,不断做大做强。
所以当乔丹来到中国的时候,推销产品是他的第一使命,推广篮球是他的促销手段。如果乔丹来了之后不是飞来飞去,而是找个地方驻扎下来,教成百上千的孩子们如何急停跳投和后仰投篮,那时候,我们就不会再说乔丹是个卖鞋的了。
其实乔丹自己也不想太商业化,在繁忙的商务活动中,他还不忘,让记者转告孩子们,看篮球和穿乔丹19代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你要亲自到球场去,如果扣不了篮,可以运运球,投投篮,总之,你要亲身体验,才知道篮球运动的快乐在哪里。
乔丹走后,那个两腿前后分开,左臂高举,右臂像翅膀一样后掠的飞人扣篮商标更深地烙印在孩子们的心中。其实这个商标本身并不是乔丹在球场上做出的动作,而是他在摄影棚里拍商业广告片的时候一个随意的造型。如果真的把这个动作用在篮球场上,你根本不可能跳起来。
把乔丹造成篮球之神的不仅是那个广告摄影师,还有NBA的庞大而成熟的职业篮球推广体系和耐克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而这一切在中国仅仅是刚刚开始接触,我们的体育市场从理论到实践基本上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阶段,所以当飞人来临的时候,卷起的更多的是“沙尘暴式”的轰动。
因为乔丹想从我们这里得到的和我们想从乔丹身上得到的东西,有很多的不对位,这里面夹杂了太多不属于体育商业和市场的东西。但是毕竟飞人来过了,“乔丹沙尘暴”过后,我们也许应该认真考虑中国体育市场的开荒和绿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