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是一种罪恶?

2004-04-29 00:44陈丰伟
台港文学选刊 2004年11期
关键词:罪恶网路中产阶级

陈丰伟

我是位精神科医师。当我还在医学院就读时,某天,我突然醒悟,我因为我的身份,有着与他人截然不同的未来。以台湾的制度,只要我别太荒废学业,在我二十七岁时,不难拥有百万年薪。在我三十五岁时,如果想月入二三十万,也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我在社会学里寻找医生拥有财富的理由。书上的解答是:因为台湾医师的养成制度具有垄断性质,医师团体拥有影响医疗政策的政治实力。天平的极端是美国,专业团体和保险公司合作,使得美国的专科医师平均年薪超过二十万美金,但也有数千万中下阶层得不到良好的医疗服务。天平的另一端是类似英国的公医制度,国家的强力介入让医生没有超高所得,但也形成如“神经外科的黑色喜剧”里所说的悠闲、不积极介入高危险病人的风气。

我时时警惕自己:我如果能拥有高于一般中产阶级的财富,不是因为我的能力胜过别人,也不是因为我对社会的贡献胜过他人,而是社会制度使然。这社会将为数不少的财富分配给人数不多的医师,所以我不需经过激烈的竞争,也可以过优裕的生活。我没有理由因为我赚钱的能力高于一般大众之上,就觉得我的能力和贡献真的胜过他人好几倍。这只是运气,加上社会制度使然。

当医生的社会地位随着健保制度缓缓下降时,“科技新贵”、“网路新贵”取而代之。他们享受税制上的优惠,靠分配公司股利享有数百万元的年收入。当公司股票飙涨时,台北的亿元豪宅、进口名车的最新款式,马上就被抢购一空。

跟旧时代炒地皮的营建商,或靠农地致富的“田侨”比起来,科技新贵、网路新贵对这世界更有贡献,因为他们较能促进资本的流动。但最近,或许是对“新经济”会不会崩盘的焦虑,或许是对“新政府”转身鼓励传统产业的反弹,台湾一些“新经济”的代表人物,又开始提出“拥有财富不是一种罪恶”、“高科技产业本来就应该拥有财富”、“我们拥有财富是因为我们拥有知识而且对社会有很大的贡献”的说法。

但在我看来,除非我们能无视于资源分配不均对人类带来的痛苦,除非我们能弥补社会弱势者丧失的人性尊严,否则,有钱当然是一种罪恶,是一种有钱人需要深切自省的课题。许多媒体最近正检讨新经济产业工作者自视甚高的问题,这种因为拥有权势与财富而自觉是不同种人的心态,说真的,跟白人歧视有色人种,跟城里人歧视乡下人,又有什么不同?

人人平等、资源共享,是许多人共同的梦想。当然,这样的梦想不切实际,因为会让人们失去努力的动机。理想的分配制度,最好是“刚好”能鼓舞人们发挥潜能,很可惜,连这样的“刚好”也很难捉摸,所以好莱坞电影明星可以拍一部片子就赚进威盛电子整年的盈余,台湾科技新贵的财富则抵得过数百位中产阶级一辈子的收入总和。要鼓舞电影明星努力拍片、要鼓舞科技新贵努力研发新产品,并不需要让他们瓜分这么多财富。只是,人类社会从来无法微调得这么恰如其分,我们只好坐视人类资源不均的问题在新经济底下越来越恶化。

即使在富强的美国,新经济同样使中产阶级生活水准倒退,让多数人的牺牲来造就少数人的巨富。新经济也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遥远。在台湾,新经济也可能导致中产阶级倒退、区域差距拉大,加深相对剥夺的感觉。有为的政治家、尽职的小山村教师、杜绝贪污的司法人员、鼓吹网路的非营利组织,对新经济的发展也很重要,但他们分享不到新经济的物质回馈。

社会资源的分配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也决不是对社会贡献越大就会分享越多财富。眼光准、手脚快、运气好有时比踏实做苦工来得重要。追求财富是人之常情,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之一,但拥有财富的人,应该要有能力看清楚让自己能掌握财富的社会机制。“有钱是一种罪恶”,这种说法或许太过沉重,不过,如果能激起科技新贵自我救赎的情操,如果能促使新时代的富豪转向社会公益中追求自我实现,有钱人的罪恶感与对中下阶层的悲情怜悯,也将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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