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里的名堂

2004-04-29 00:44张承耀
英才 2004年12期
关键词:外地人豪宅买房

张承耀

看得见的财富仅仅是一小部分,更有大量不明财富流失在外。

最近的《物权法》使得保护私人财产合法化,这是历史的进步。而发布《中国超级豪宅排行榜》很有创意。据了解这些超级住房的主人有律师、IT精英、房地产商、矿主、大学教授(只是一小部分)、实业家。

在十所提名豪宅中,北京就占了五席。比如,山西的煤矿主有了钱愿意在北京置办房子,浙江温州买房团一定要来北京。外地人到上海买房子的也很多,成都一半以上的由外地人买走。

也许兴建豪宅的高潮还在后面,但是,“有人没房住、有房没人住”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前不久北京西三环卖经济适用房,人们昼夜排队等候。许多登记的人开着车来,一次性付齐的大有人在,贫富两极分化明显地表现在住房方面。

国外大企业家中不少是富翁。他们发财之后,不忘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设立个慈善基金会,比如福特基金会在中国出钱搞环境保护。有的人支持教育,比如在许多地方都有“逸夫楼”。当然,在这之中也有提高知名度从而有利于自己事业的因素。显然,中国富人构成不同,财富用途也不同。

共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对于一些人发了财,我们没有理由说三道四,比如刘翔拿奥运冠军得了几百万。问题在于一些国家干部也住那么高级的房子哪里来的钱?有的干部腐败、贪污受贿但不敢露富,不敢买房,他们把钱转到国外。

总而言之,中国人赞成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不能容忍贪污腐败;法律保护包括住房在内的私人财产,但不等于财产任何来源都合法;看得见的财富仅仅是一小部分,更有大量不明财富流失在外。这就是豪宅排名给我们的启示。

(本文作者系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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