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面对尖刀

2004-04-29 00:44卜天石
检察风云 2004年13期
关键词:汪清县李艳尖刀

卜天石

2003年12月17日,记者来到了吉林省位于长白山腹地的汪清县。这里曾是东北抗日联军重要根据地,抗联英烈曾在这儿浴血奋战,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如今,这里又传诵着一位女检察官的英雄事迹。她赤手空拳,勇斗持刀歹徒,在身中4刀的情况下,仍然顽强地与歹徒搏斗,用胆识与智谋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罪犯,从而破获了一个犯罪团伙的系列抢劫案。

她就是汪清县检察院女检察官李艳。在办公室里,她向记者讲述了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面对尖刀,敢与劫匪争高下

2003年7月13日是个星期天。晚10时许,在检察院加班的李艳写完了一份公诉词后,急匆匆向家走去。下雨的夜晚,街上行人稀少,临街的几家食杂店也早已关门。出于职业的习惯,李艳不由得提高了警惕,加快了脚步。突然,透过路灯昏黄的光线,她看见路旁小胡同里的一块石头上坐着一个戴鸭舌帽的高个男子,东张西望,神色可疑。李艳心里不禁犯了嘀咕。她不由得想起7月初以来,汪清县城连续发生了多起抢劫出租车和行人的案件,说不定这家伙就是这些案件的制造者。如果是这样,绝不能让他从我眼皮底下跑掉。

想到这,李艳灵机一动,掏出了手机。她想给朋友打个电话,一是给自己壮胆,二是试探一下这家伙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他真是犯罪嫌疑人,见对方已有所警觉,也许会借故离开。但万万没想到,她刚拨了两个数字,那家伙却三步并做二步跑到了她面前,一下子把她的手机打掉了,并“嗖”地一下掏出了一把闪着寒光的尖刀,顶住了她的喉咙,恶狠狠地说:“住嘴,不要说话!”说罢,就去抢她胳膊上的黑色挎包。这一切来得太突然,猝不及防。危急时刻,李艳却异常冷静,她闪身躲开尖刀,大声喝道:“住手,我是检察官,放下你的刀!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犯罪?”可是,穷凶极恶的歹徒哪听得进这些,他凶相毕露,挥舞着尖刀向李艳刺来,一连刺了五刀,李艳那洁白的T恤衫顿时成了红色,两臂和脸上多处被划伤。此时,身中四刀的李艳如稍一松懈退缩,歹徒就会得逞。李艳没有退却,她忍着巨痛,仍顽强地与歹徒搏斗着。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生死较量。纤弱瘦小的李艳身高仅1.59米,体重不到50公斤,而歹徒却人高马大,体重少说也有一百七八十斤。面对比自己高出一头的歹徒,较量的不仅是勇气,而是意志和精神。此时,李艳早已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她以超人的毅力和胆识顽强地与歹徒搏斗着。终于,她抢下了尖刀,狠狠刺向歹徒,歹徒疼得“哎哟”一声。被李艳钳制住的歹徒,万万没想到李艳是如此勇敢坚强,他急欲脱身,抢下了李艳的挎包便慌慌张张地向县妇女保健医院方向逃去。

此时,李艳已成了血人,全身上下一片鲜红。但她仍挺起腰杆,心中只想着绝不能让歹徒跑掉。追!她踉踉跄跄追了上去,足足追出30米。那长长的沾着鲜血的足印,谱写成一曲壮丽的英雄赞歌。

最后,她终因流血过多,体力不支,昏倒在地上。但冰冷的雨水很快浇醒了她。在一个卖菜小贩的帮助下,她忍着巨痛拨打110报警。县公安局重拳出击,刑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不到1个小时,就给抢劫犯刘伟戴上了锃亮的手铐。

经连夜突审,刘伟供认:一个月以来,他伙同李宝财作案抢劫出租车5起,抢劫路人4人。他一脸沮丧、无可奈何地说:“我曾抢过四五个出租车司机,当我刚拿出尖刀大喝一声:要命的快把钱拿出来,他们就吓得直哆嗦,有的跪在我的刀下,乖乖交出钱。没想到我却栽倒在一个弱小女子的手上,我承认是她的勇气让我的刀子软了。”

李艳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为新时代的女性增了光,为检察干警增了光。

嫉恶如仇,一身正气铸检魂

李艳的英勇壮举绝非偶然,是她忠于检察事业一次次实践的必然结果。她的勇敢来源于对事业的挚爱,对信念的追求。

李艳今年36岁,1995年从林业系统调入检察院。来到检察院后,她有了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无论做书记员、助检员,还是任检察员、主诉检察官,一向要强的她都干得十分出色。

去年5月,李艳办理了一起抢劫案,案犯孙易平前几年犯盗窃罪时,也是李艳办的案。公诉席上李艳慷慨陈词,要求对屡教不改的惯犯孙易平予以严惩,结果孙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孙犯挣开法警的手臂,挥着手大声喊道:“姓李的,山不转水转,你等着,15年后我们再相见!”

在公诉岗位6年来,李艳承办了218件案件,出庭公诉156次,追漏、追诉38人,无冤案错案,有罪判决率达100%,数量和质量都列科里前茅。公安局、法院的一些同事们都发自内心地佩服这位年轻的检察官。

这是一起轰动县城的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是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法院宣判时,对其量刑明显畸轻。接到判决书后,李艳横眉紧锁:挪用公款19万才判9年,判得太轻了。在取得院领导的支持后,她决定提起抗诉。一些和被告有牵连的人听说李艳要抗诉,有的打电话,有的找上门来,希望李艳能网开一面手下留情。李艳不畏权势,不怕威胁利诱,不怕冷嘲热讽,坚决予以抗诉,使犯罪嫌疑人得以重判。几年来,李艳承办的案件中有5起法院判处量刑畸轻,她全部提起抗诉,确保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去年7月,一起伤害案的被告家属想为儿子减轻罪责,托一位熟人找到李艳。这位熟人也是李艳的老朋友,希望李艳能给她一个面子,在公诉词中把“故意伤害”改成“防卫过当”。“就改4个字,别人绝对看不出来。这点钱是被告父母的一点心意,留给孩子买点学习用品吧!”老朋友谄笑着把一个鼓囊囊的信封塞到李艳家的沙发下。

李艳听了仿佛受到莫大的羞辱,热血直撞脑门,她神色严肃地说:“你这样做是害我呀,你赶快把钱拿回去!我要收了你的钱,不是叫我出卖良心颠倒是非吗?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啊!给检察官抹黑的事我不能干!”

那位老朋友只好把钱收起来悻悻地走了。她跟人说:“李艳真不够朋友,一点面子也不给。”从此两人断绝了来往。

爱憎分明,春雨柔情润人心

有人问李艳:“遭遇持刀劫匪你不害怕,不后怕吗?”李艳说:“我当时没想到害怕,现在也不后怕。”话语中充满了坚强和自信。

这是去年春节后发生的一件事。她与同事坐火车到图们市办案,车上的人很多,有几个小偷乘机实施盗窃。一些旅客见了敢怒而不敢言。这时,在佯装睡觉的李艳看见一个矮个青年正把手伸进一个黑色皮包内,只见李艳腾地站了起来:“住手!你要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偷别人的东西,难道你不怕法律的惩处吗?”见事情败露,那个小偷气急败坏,上来就要打李艳,并吼叫着:“谁叫你多管闲事!”正在这时,乘警赶来了,李艳和她的同事协助乘警把这几个小偷抓起来了。

李艳嫉恶如仇,对犯罪分子恨之入骨,可对人民群众、对那些想要改悔的失足者却恨不得掏出心来。

去年5月21日,李艳在办案途中路见车祸,虽与自己毫不相干,她还是马上让司机停下来,把受重伤的母女抬到车上送进医院。鲜血染了她一身,她忙前忙后给伤者透视、做CT,直到把伤者安顿好,她才悄然离去。母女俩痊愈后,多方查找才找到她,并给检察院领导写来感谢信,称赞李艳是人民的好检察官,是她们的救命恩人。

延吉监狱六监区有一个叫周凯的犯人,提起李艳眼里满是泪水。他感激地说:“是李艳检察官帮我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使我又看到了前途和希望。”原来他是汪清县罗子沟镇中河村的农民,两年前他刚满18岁时,因酒后打架伤人致死,被判有期徒刑14年。那时,他悲观失望一脸沮丧。李艳在审理他的案子时,感到周凯犯罪事出有因,他年龄小还有救,便在提审中教育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周凯投改后,李艳又多次写信帮助他。这使周凯很受感动,决心积极改造用实际行动报答人民检察官对他的关怀。他在给李艳的信中写到:“今年7月31日开了减刑大会,我被减刑一年两个月,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就没有今天的好成绩,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从周凯投改后,李艳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她把公诉词中的法律教育延伸到了大墙之内。周凯从悲观失望到积极改造,李艳功不可没。李艳和周凯成了好朋友,这样的朋友李艳交了几十个。

李艳受伤后,州委、州政府、州检察院的领导都前去看望她,一些相识和不相识的人们也前来探望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其中一位青年特别叫李艳感动,他曾是一件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是李艳剥茧抽丝查明事实真相,才使他无罪释放。他在电视中看到李艳与歹徒搏斗受伤的消息后,特意从家乡赶来,买了个花篮前来探望。

李艳把一腔爱心都献给了检察事业,她勇斗歹徒的事迹传遍了延边大地。她被荣记一等功,又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目前,一个学习李艳的热潮,正在汪清县和延边州检察系统深入广泛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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